若无人举报,小学内违建别墅能曝光?
河南太康县一小学“租用农民土地开发别墅公开销售”被曝光后,太康县委宣传部2月18日提供的调查报告称,学校使用的土地已经省政府依法批准征收,但未取得规划、建设等手续擅自建设,属“两违”行为。(2月18日澎湃新闻)
类似这样的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虽然违法违规,但只要没人举报,不被曝光,就可以一路“违”到底。而一经曝光,问题一下子就能看个一清二楚,想回避抵赖,门都没有。事情曝光第二天,当地官方就承认了事实:开发的别墅是“两违”;该校土地为教育用地,建房对外售卖在原则上是不允许的。
当然,这个“原则上”还是呈现了官方回应的某些“惯性”思维。因为,大量事实证明,具有皮筋特性的“原则上”,很容易拖出个“但是”的尾巴后,转入回旋自如的处理空间。比如,把别墅生米煮成熟饭,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再行销售。这种“先上车后补票”甚至“上车免票”的套路,我们实在见得不少。它们往往能“洗白”违建,使其合法化。而在作为公共设施的校园内,如果没有人举报,这事更容易瞒天过海,暗度陈仓。
如今,事件因人举报,涉事学校及相关部门,都被推上了舆论浪尖,面对汹涌而来的舆论,恐怕只能如实陈述,表示出强硬(哪怕是故作姿态)。面对不小的拆违成本,官方称:“就是拆一年也得拆”。
不过,与某些口惠而实不至的“高度重视”一样,当地官此时所表现出的强硬态度,仍然给人严重迟到的感觉。外人从直觉判断,小学内建别墅,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突兀得近乎离奇:莫非是校舍要升级成别墅?
一个连外人凭直觉都能判断异常的小学内别墅,负有管理之责的当地土地、规划、建设、教育等部门难道能说毫不知情吗?在其未取得规划、建设等手续擅自建设,为何“建设一年多,不但没有被查处,而且房子越建越多,一直没有人管”?
小学内违建的别墅,是醒目的违建,若无人举报,能曝光吗?我认为,就责任而言,除了涉事学校,相关部门也难辞其咎。处理这事,不能最终简化为拆违的别墅,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而由此产生的拆违等成本,也不该全由财政买单。
(本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号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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