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的十三条道德准则
在1728年, 为了勉励自己, 我写了“宗教信仰及行动的准则”。
就在这里, 我想出了一个达到完美品德的大胆而费力的计划。我希望我一生中在任何时候能够不犯任何错误, 我要克服所有缺点, 不管它们由好, 或是习惯, 还是交友不善所引起。因为我知道, 或是自以为知道何者为善, 何者为恶, 我想我或许可以做到只做好事不做坏事。但是不久我发现的这件事比我想象的要困难得多。正当我全力以赴克服某一缺点时, 出乎意料之外另外一个缺点又冒出来了。习惯利用了一时的疏忽, 理智有时候好的敌手。后来我终于断定, 光是抽象地相信完善的品德对我们有利, 还不足以防止过失的发生;坏的习惯必须打破, 好的习惯必须加以培养, 我们我们的举止能够坚定不移始终如一地正确。为了达到这个目标, 帮助自己在生活上不犯错误, 我制定了十三条道德准则。它们是———
(一)节制:食不过饱,饮不过量。
(二)静默:与人无益者不言,禁琐屑之谈。
(三)秩序:置物有定位,作事有定时。
(四)决断:决定做所要做之事,不屈不挠。
(五)俭朴:不费钱,费钱应在与自己和他人有益事上。
(六)勤劳:爱惜光阴,应做有用之事,不为无益之举。
(七)诚挚:不作伤人之举,思想公正,说话时心出诚意。
(八)正直: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
(九)涵养:不走极端,禁绝怒念。
(十)整洁:起居服饰,务求整洁。
(十一)宁静:不为物喜,不为物悲。
(十二)贞洁:节欲,保健康。不损己或他人名誉。
(十三)谦逊:学习别人长处,尤其学习伟大人物优点。
制定完毕后, 我就把它们记在一个小本子上。我把它叫做我的“礼仪道德”。一周七天, 都要记录违犯了哪条准则。这样日复一日, 周复一周, 我上记的错误就寥寥无几了。但是不久, 我发现了面临一项更为困难的任务。当我小心防范一种错误时, 经常使我大吃一惊的是又发现了另外一个错误。有时候, 欲望之大是不能被理智所征服的。
例如, 骄傲可能是最不容易克服的一种错误。你遮掩它也好, 与其斗争也好, 克服它也好, 或者你尽情地嘲笑它也好, 但是它仍然会死灰复燃,冒出头来。也许就是在这本书里, 我也还会流露出骄傲情绪。即使我自信已经彻底地克服了这个毛病, 但我仍然可能为自己的谦虚而感到骄傲。
在这部作品中, 我本想解释和运用这样一个原则, 就是:假如只考虑到人性的话, 那么不道德行为之所以有害, 并不是因为它们是被禁止的, 它们禁止正是由于它们有害。因此, 作一个有德行的人, 即使他希望在今生得到快乐的话, 也是于他有益的。从这种情况看来 (因为世界上有一些富商国王和亲王需要诚实的仆人去管理他们的事务, 而这种诚实的人又很罕见) , 我想努力使年轻人相信, 世界上没有其他品质能像诚实廉洁一样可能小子发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