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金瓶梅》研究的持续升温,有关此书作者及成书年代诸谜的新说迭出,令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
而在1990年2月发现于山东诸城的一封信,却一下子将人们的视线引到了这个在明清时期文风颇盛、名人辈出的古邑。
这封信末作者署名“弄珠客思白”,文中又自称“思白”,写于“丙午清和望日”即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四月十五日,收信人为当地乡居名宦丁惟宁,曾任四川道监察御史之职,故以“侍御公”称之。
此信不长,全文照录如下:
“ 侍御公帏下:京师嗟阔,斗转数匝。邮筒相问,共觞梦求,痛何以堪!公退林泉,羲皇是敦,而虞卿蕉(应为“焦”——引者注)尾之效高邃,吾之知也。公之奇书,楚人椟中物,郑人岂识之哉!思白咏诵,契杜樊川所云“一杯宽幕席,五字弄珠玑”也。嘱予固箧,懔从命,无敢稍违也。帛轴二,歙砚、湘管各一遗公,驿至否?金阊颙望意系。顿首。弄珠客思白上。丙午清和望日。”
这封信之所以备受瞩目,在于其中蕴含了一系列令人深思的可能性问题:这个自署“弄珠客思白”、又自称“思白”者与现存于《金瓶梅》卷首一篇序文的作者“东吴弄珠客”是否为同一人,是不是晚明名重一时的书画大家董思白(1555——1636)(名其昌,字玄宰,又字思白。本文为对应清楚起见,均称其字“思白”)?
毕竟,“弄珠客思白”的署名第一次将此前人们一直着力探究而未知其详的“东吴弄珠客”与董思白的名号以明确的文字形式联结在了一起。
如果这个问题得以确证,那么,基于董思白最早拥有至少《金瓶梅》前半部抄本、较早对此书作出评论、还以“东吴弄珠客”的别号为《金瓶梅》作序的多重因缘来进行推想,董思白在信中所谈到的这部他自己奉若珠玉、珍爱有加而又谨遵丁惟宁所嘱“固箧”(即压在箱底秘藏之意)的“奇书”便极有可能正是《金瓶梅》。
倘若这个问题获得正面落实,那么,作为董思白抄本的上线,丁惟宁在《金瓶梅》抄本的流传过程中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有无可能是此书的作者?
这些问题,循序渐进,形成了一串环环相扣的“问题链”。
不言而喻,假如这些问题均能得到圆满解决,不仅对于《金瓶梅》研究本身,而且对于整个中国小说史的进一步系统构建,都将产生重大影响。
可惜,诸城新发现的这封信是丁氏后人于清同治五年(1866)录藏的一份抄件,而非董思白手迹,使我们失去了从其书体特征上判断是否出自董氏之手的重要线索。
或许也正因为这个重要因素的缺失,引起了一些学者的质疑。黄霖、陈诏二位先生分别讲论、撰文,提出了多方面证据,对以上问题给予了全面否定。①
他们的观点在当时产生的影响相当大,此后,这封信便似乎从人们的视野中“淡出”了。
笔者经细致核查有关资料,认为:黄、陈二先生的论据实际上只是一些可能性的设定,并不能构成对信中实在内容的必然性否证,这封信的文献价值是不容低估的,对于《金瓶梅》研究的深化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故援笔成文,对此信予以辩证,并就教于二位先生及学界同好。
给丁惟宁写信的这位“弄珠客思白”究竟是谁?这个问题与《金瓶梅》的序作者“东吴弄珠客”的悬案是纠结在一起的。因此,必须要首先对“东吴弄珠客”的可能人选予以梳析。迄今为止,学界对于“东吴弄珠客”的坐名推证,已多至冯梦龙、袁无涯、刘承禧、何三畏、董思白5人。徐恭时先生通过对董思白之于“东吴弄珠客”名号的适应性以及序文体现的其他相关信息的全面解析,提出了“董思白说”。②其证大略有五:第一,董氏本贯松江府上海县,进士及第后占籍华亭,二县均处于古吴东境,与序者署贯“东吴”相符合;第二,董氏未第时,曾寓居浙江平湖,与当地名胜“弄珠楼”结下了一段深厚的情缘,正堪与“弄珠客”的别署名实相副;第三,董氏为书作画,多有记地之习,“××道中”是其书画题跋中出现频次较高的书例,恰与“东吴弄珠客”序末“漫书于金阊道中”的记地方式相一致;第四,序作之时“万历丁巳季冬”即万历四十五年(1617)十二月,董氏是否去苏州(金阊),虽未见于存世的书画题跋,但他平生素喜乘舟游历各地,而本年又全在江南,其时极有可能确在苏州;第五,“东吴弄珠客”所记袁中郎对《金瓶梅》“亟称之”的称赏态度,与中郎致董氏书所云“云霞满纸,胜于枚生《七发》多矣”的赞誉之言正相合榫。徐先生之说考据周详,论证充分,已将董思白化名“东吴弄珠客”的各种合理条件基本揭明。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此说虽然尚难以成为定论,但与其他各说相比,显然更为中肯,也更具说服力。另外,再作一点重要补充,即:“东吴弄珠客”、董思白对《金瓶梅》的评价互相统一,如出一辙。序文开篇便道:“《金瓶梅》,秽书也。”显而易见,这是就书中过多露骨的色情内容而言的。但是,“东吴弄珠客”并不认为《金瓶梅》是一部其意专在“宣欲导淫”的淫书。在他看来,作者之所以大肆铺陈西门庆及其妻妾淫糜放荡的生活场景,其目的并非为淫而淫,而在于以淫戒世,“然作者亦自有意,盖为世戒,非为世劝也”。在作者笔下,西门庆及潘金莲、李瓶儿、春梅皆不得善终,均系因果报应,“令人读之汗下”。然而,由于书中性描写过多过细,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与其创作宗旨相矛盾的消极影响。他列举了《金瓶梅》读者的四种不同类型和不同心态:“读《金瓶梅》而生怜悯心者,菩萨也;生畏惧心者,君子也;生欢喜心者,小人也;生效法心者,乃禽兽耳。”其褒贬臧否,一目了然。因而,他主张因循作者原旨,引《金瓶梅》人物的命运为自身镜鉴,“勿为西门之后车可也”,“若有人识得此意,方许他读《金瓶梅》也”。“第一奇书”本卷首谢颐序明确概括道:“向弄珠客教人生怜悯畏惧心,今后看官睹西门庆等各色幻物,弄影行间,能不怜悯、能不畏惧乎?”应当说,“东吴弄珠客”对作者创作宗旨的理解以及《金瓶梅》的负面社会效应与其创作宗旨相背离的认识都是比较准确的。至于董思白对《金瓶梅》的公开论评,仅见于袁小修的转述。据小修记载:约在万历二十六年(1598)前,“往晤董太史思白,共说小说之佳者。思白曰:'近有一小说,名《金瓶梅》,极佳。’……追忆思白言及此书曰:'决当焚之’。”③他一方面极口称赞《金瓶梅》“极佳”,这应当包含着对其艺术成就和良好的创作意图的充分肯定;另一方面,却又说“决当焚之”,显然是针对其淫秽描写的负面影响来讲的,但过激的言辞未免带有矫情意味,否则,《金瓶梅》抄本就无由从他手中流传开去了。董氏所论,虽只言片语,却清晰地反映出他对《金瓶梅》的矛盾态度。以“东吴弄珠客”与董思白的评价两相比照,尽管繁简有别,但其基本论调却是完全一致的。合而言之,可以肯定的是,“东吴弄珠客”这顶桂冠戴在董思白头上远比冯梦龙等人要合适得多。如此看来,当诸城发现了一封明确以“弄珠客思白”作署的信时,这无论如何是应该引起足够重视的。回过头来,再看这封信。这位写信的“弄珠客思白”是不是董思白呢?这就首先需要解决以下两个基础性问题:第一、值此信写作之时“丙午清和望日”即万历三十四年四月十五日,董思白是否滞留于苏州(金阊)?黄、陈二先生否定“弄珠客思白”即董思白的主要证据之一,即是认为,董氏当时正以湖广提学副使之职在官署武昌,而不在苏州,并说这是“最关键的时间差”。考董氏行迹,万历三十二年冬,他奉旨起任湖广提学副使,到次年春方赴楚就任,至三十四年秋即解绶南归。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就肯定会在官署武昌。因为,按明代官制,提学副使是设于各省的专职教官,其职责在于巡视、督察治下府、州、县的儒学事务,就任此职者,并不一定总在官署坐衙。而向来喜欢游山玩水的董思白在任上仅一年多的时间里,更是多次借视察学政之机在各地游历,这在其现存于世的书画题跋以及他人的著述中都是有据可查的。遗憾的是,这年的四月十五日,董氏究竟在武昌,还是在苏州,未见记载。据其书画题跋所记:万历三十四年春,游湖口石钟山,书苏轼《石钟山记》;夏四、五月,作行书《书旨》及绘《山水》,不详何地;六月八日,避暑蕲州,书《舞鹤赋》。按:湖口在江西北界,距武昌已远,而蕲州则在二地中间。据此推测,假如董氏四月十五日在武昌,那么他的这段行程便是:先从湖口折返武昌,而后再由武昌沿江而下,于六月初避暑于蕲州。这种穿梭般的匆忙往返,未免令人费解。董氏平生寄情山水,浪迹江湖,尤其是对苏州情有独锺,其书画题跋中以“金阊”记地者即不下二十余次。董氏此次既出湖广,极可能顺水漂船,在四月中旬前后到苏州兜上一圈以了相思,然后再溯江而上,回蕲州避暑,这样的行程不仅更为顺畅自然,也是符合董氏心性的。也就是说,实际上董氏当时在苏州的可能性远比在武昌要大得多。黄、陈提出,在今存董氏诗文和书画题跋中,没有他与诸城丁惟宁往来的记载。但即便如此,事实上也根本不能否定董思白确有认识丁惟宁的可能性。董氏一生,交游甚广,朝野之中多有其友人,今人所知,不过仅其一二而已。在乾隆《诸城县志》中,董思白之名凡三见,说明他与诸城的缘分不浅。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丁惟宁之幼子丁耀亢(1599——1669)“少孤”,“弱冠为诸生,走江南,游董其昌门”。据乾隆《诸城县志》等史料载:丁惟宁(1542——1609),字汝安,又字养静,号少滨主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进士,历任清苑知县、长治知县、四川道监察御史、直隶真定府巡按、河南佥事、陇右兵备佥事、江西参议等职,每任皆有治声,颇受百姓爱敬。万历十五年(1587)十一月,在任郧襄兵备副使时,因军士哗变而遭郧阳巡抚李材、参将米万春谤劾,遂拂衣而去,归乡闲居。乡居时,与同道者七人结成“西社”,畅游觞咏。社友陈烨曾撰《西社八友歌》,以纪其事。但是,县志仅提及“八友”中的五人,其他则不得而知。所幸陈烨所作《东武西社八友歌》赖丁氏后人珍藏传世,为世人留存了一份宝贵的“西社八友”名单,董思白即赫然名列其中。“ “董生文学已升堂,志高不乐游邑庠,云间孤鹤难颉颃”;“聪明才隽丁足当,琴弹伯牙字钟王,蔚如威凤云间翔”④。”
“云间”乃松江华亭之别称。在结社八人中,惟董思白为外邑人,且年龄最小,故以“云间”“董生”称之。据此看来,不仅董氏确曾驻足逗留于诸城,而且此前丁惟宁也曾游历过松江华亭,即所谓“云间翔”。丁、董二人,一为“东武”“威凤”,一为“云间孤鹤”,原是情趣相投的西社社友。又,丁惟宁有《山中即事》组诗,现存于丁公石祠内碑刻,第三首由“云间乔拱宿”手书,末联云:“独馀千里瞻依在,遥见云头鹤往还”⑤。以董思白被陈烨喻为“云间孤鹤”为参证,则丁诗中所谓“云头鹤”也当隐指董氏。他们二人之间的交谊之深、过从之密,于此可以略见一斑。丁耀亢在少年失怙后,之所以能负笈云间,受知于当时已名满天下的董思白,原来正是借重于其父的旧谊。另外,黄先生还对信尾落款提出了质疑,认为署名“弄珠客思白”有乖于通例,“弄珠客”的别号不应加于“思白”前;“顿首”后也不当有“弄珠客思白上”。前一疑问,应由以“思白”为董氏之号而生。问题在于,“思白”在董氏究竟是字还是号?中国古人的称谓较为复杂,一般即有名、字、号诸项,而字、号又往往不只一个,很容易导致互误,以致出现不同文献记载的相互牴牾现象。这种情况也恰恰发生在董氏身上。检诸明清有关文献,称“思白”为董氏之号者有之,谓其为字者也不少,应以何者为确呢?对此,除依史料的可信度予以取舍外,按名索字是一个区分字、号的重要原则。因为古人取字多由其名引伸而来,二者在意义上有统一、连贯之处,而号则不然,多与其人生态度、现实际遇、原生籍贯及长期居地等相关。就董氏而言,“其昌”之名,应取义于《书·仲虺之诰》“推亡固存,邦乃其昌”,乃国家繁荣昌盛之义。而“白”有明亮、纯洁之义,喻指政治清明,古人多有引之入字者,如文学家赵南星、惟宁之孙丁豸佳均字“梦白”,与“思白”取义大同,表达了对国家前景的美好憧憬。“思白”与“其昌”意韵一致,应为董氏除“玄宰”外的又一字,而非号。可见,“弄珠客思白”并非两号相叠,而是以别号“弄珠客”带字“思白”连缀作署,顺理成章,无懈可击。至于“顿首”后是否应有“弄珠客思白上”,则涉及到古代书信中自谦敬人的用语问题。如果写信者“弄珠客思白”果是董思白,已比丁惟宁小13岁,属后生辈,在“顿首”后加“上”,再表敬意,实无任何出格之处。概言之,黄、陈二先生所提出有关否证,并不能将董思白从“弄珠客思白”的可能人选的范围中排除出去,恰恰相反,董思白对“弄珠客思白”的条件是基本能够满足的(之所以说“基本”,是因为还有一可能性的推测)。当我们进一步将信中所体现出的“弄珠客思白”的主体信息与董思白相对照时,更会发现,董思白对于“弄珠客思白”的名号是具有惟一适应性的。首先,“弄珠客思白”对丁惟宁的理解和钦羡是董思白当时仕途境遇和心态志趣的真实反映。显然,“弄珠客思白”对丁惟宁的履历行迹是非常了解的。郧襄兵变后,丁惟宁归乡闲居,往来林壑,欣然自得,尤其醉心于九仙山的天然美景。王化贞《柱史丁公石祠记》载:丁公“及得此山,大乐之。凡旬日一至,至辄留,昼憩树下,夜宿草庐,扶杖逍遥于烟水之间,曰:'是何必减羲皇上人!歌于斯,哭于斯,又岂不足吾所耶?!’”丁惟宁有诗云:“削成丘壑疑天外,领就烟霞出世间。永誉自当高月旦,神游从此托仙山。”后其子耀斗在此山南麓伐石作室,惟宁经常与友人觞咏其间,时人视为大德大隐。太原王穉登曾题赠丁惟宁石匾一方,文曰“羲黄(皇)上人”,现仍嵌存于丁公祠正堂北窗之上。“弄珠客思白”信中云:“公退林泉,羲皇是敦,而虞卿焦尾之效高邃,吾之知也。”所谓“焦尾”,即焦尾琴,典出《后汉书·蔡邕传》,喻指良才而不得其用;而“羲皇”,即传说中的伏羲氏,为隐士美称。此句既表达了对丁惟宁无端遭贬、未竟其用的同情和叹惋,又流露出对其超然物外的退隐生活的理解和羡慕之情。晚唐诗人杜牧(803——852),仕途多坎坷,在辞去京官而出为湖州刺史时,曾作《新转南曹,未叙朝散,初秋暑退,出守吴兴,书此篇以自见志》五律,有“一杯宽幕席,五字弄珠玑”之句,表明自己追慕退隐生活、以诗酒自娱的山林之志。“弄珠客思白”称引小杜此联,且以一“契”字明确了对诗境的认同态度,直可以说是夫子自道了。“弄珠客思白”这种理解和向往林泉之隐的心境,与此时的董思白也是完全吻合的。董思白万历十七年登进士第,先进翰林院,充庶吉士,再授编修;二十二年二月,皇长子朱常洛出阁就学,又充任讲官,颇受赏识看重,“因事启沃,皇长子每目属之”⑥。此时的他,可谓踌躇满志,春风得意。在这个几乎注定要成为皇帝的皇长子身上,寄系了他希图进一步仕途腾达的政治梦想。但是,事与愿违。当时的神宗皇帝正专宠郑贵妃,对其所生三子常洵关爱有加,而对由宫女出身的王恭妃所生的长子却表现出明显的冷落厌弃,早就有废长立幼之意,故迟迟不立太子。大臣们屡屡上书求立国本,均遭神宗责罚。二十六年春,群臣伏阙请立东宫,又受切责。冬,董氏因与皇长子的关系过于亲密而触犯权臣,被调任外职,出为湖广按察副使。仕途生涯中的这种变故使董氏的政治热情遭受了重大打击,心境为之大改。由“坐失执政意”,于是,他托病不赴,休病江南,至三十二年改任湖广提学副使时,仍“偃蹇不欲出”,自谓“征书虽到门,猿鹤幸相恕。秪因湘楚游,故是离忧处”⑦,最终不得已才勉强赴楚督学。对政治前景的失望和对宦海浮沉的厌倦,使他转而自觉追求一种超尘脱俗、恬淡清旷的人生境界,愈加陶情于山水,寄意于书画,以表明自己淡泊功利、无意仕途的心志。从其书画目录中可见,董氏对古代隐士或有隐逸之志者的诗、书、画和有关题材显得格外属意,正是这种心态的表露。对于杜牧的诗,他是很欣赏的,不仅曾予手书,更认为“杜樊川诗,时堪入画”⑧,多次创作其诗意图。所有这些,都在“弄珠客思白”的信中得到了落实。惟因董思白与丁惟宁相交至深,又有相似遭遇,才会使二人虽远隔千里,仍惺惺相惜,灵犀相通。其次,“弄珠客思白”的信恰填补了董思白“弄珠”情结中的缺环。董思白中进士前,曾在浙江平湖大族冯大参家设馆。平湖东有湖曰东湖,因有九水注入,里人目为九龙戏珠,并渐至与史籍中郑交甫于汉皋见二神女遗珮的神话故事牵合一处。明末清初钱士馨作《弄珠神女传》,即演此事。嘉靖间,湖中小洲之上建“戏珠亭”,到万历三十四年夏,知县萧鸣甲增建而成“弄珠楼”,于是蔚成浙西名景。这是在东吴地域内与“弄珠”名典相关涉的惟一一处。“弄珠楼”落成之际,萧鸣甲念及董思白与平湖的因缘,向时任湖广提学副使的董氏索墨。他欣然应允,除题匾“弄珠楼”外,又赋《寄题萧使君弄珠楼诗》二首助兴。第一首末联为:“一自明珠还海曲,采风应到弄珠谣”,附自注云:“弄珠,汉水遗事。使君汉阳人,而平湖亦有汉塘,又称鹦鹉湖,于弄珠差合”;诗后复跋:“使君属余作榜书,更欲书联句,孝廉冯钦仲藏余二十五年书'晴川、芳草’二语,即以悬之,若有冥数。是'弄珠’之取义,又非仅在九水环拱矣。”匾、诗、注、跋中竟次次不虚“弄珠”二字,这表明董氏与“弄珠”的确有着一种特殊的不解之缘。最堪玩味的是跋之末句,言外似有未尽之意。“弄珠”原为“九水环拱”的“弄珠楼”而题,而董氏却说取义并不全在于此,那么,又有什么别的含义呢?再者,据文献记载,恰在这一年的秋天,董氏辞官归乡后,将其郡西龙潭书园楼居名之曰“抱珠楼”(一作“抱珠阁”)。当然,平湖之“珠”无论如何是抱不回来的。董氏所抱之“珠”,究竟为何物?在同一年中,前有“弄珠”,后有“抱珠”,为世人留下了两个难解的谜团。在这封写于本年初夏的文辞简约的信中,除署名“弄珠客思白”外,竟然也两涉“弄珠”:其一,“楚人椟中物,郑人岂识之哉!”化自《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中那则著名的“买椟还珠”寓言;其二,又引小杜“五字弄珠玑”诗联。从信文看,“弄珠客思白”显然是将此前得自丁惟宁的一部“奇书”奉为珠玉的,因此才以“弄珠客”自号。董思白“弄珠”之义的弦外之音、所抱何“珠”的疑问,均可从中获得圆满答案。来自“弄珠客思白”的这番情由与董思白所留下的两重悬案竟天然合榫,珠联璧合,从而将两个问号完全拉直了。如果说这个“弄珠客思白”不是董思白,而是同时的另外一位也叫“思白”的人,竟然能够与董思白的行止巧合至如此程度,这种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综上所述,将“东吴弄珠客”与董思白的关系、“弄珠客思白”与董思白的关系结合起来看,“东吴弄珠客”或“弄珠客”正应为董思白别号,《<金瓶梅>序》及给丁惟宁的这通书札均应出自董思白手笔。至于在董思白书画题跋、诗文著述中,未见其自署过“弄珠客”之号,原为情理中事,不足为怪。试想,董思白或任何其他什么人,为《金瓶梅》这样一部不名誉的书作序,既不愿暴露真名实姓,自然也断不会自欺欺人地选用一个尽人皆知的别号缀于序末,而必是以一个只有极少数密友知晓的化名代署。董思白是晚明书画界的一代宗师,同时又是《金瓶梅》在早期抄本流传阶段的一个重要人物。在明人对《金瓶梅》的记述中,有两则材料均与他有关。万历二十四年(1596)秋,袁中郎(1568——1610)在吴县任上作《与董思白书》,信中说:“《金瓶梅》从何得来?伏枕略观,云霞满纸,胜于枚生《七发》多矣!后段在何处?抄竟当于何处倒换?幸一的示。”⑨这是《金瓶梅》一书存世的最早记载。据此可知,中郎的前半部《金瓶梅》抄本来自董思白,董氏是目前所知《金瓶梅》抄本的最早拥有者,而且,他的抄本可能还不止前半部。此外,据中郎之弟袁小修(1570——1624)追忆,董氏不久以后谈到《金瓶梅》时,既称赞其“极佳”,又说“决当焚之”,因而成为见诸记载的继袁中郎之后对此书有所评论的第二人。通过以上对“弄珠客”即董思白的确证,可知他还以别号代署为此书作过序,这样就又为他与《金瓶梅》的因缘增加了一重。在董思白的这封信中,谈到了一部从丁惟宁处得来的“奇书”。对于这部“奇书”,惟宁嘱其“固箧”,显得颇为神秘,而董氏自己又视同珠宝,这究竟是一部怎样的书呢?董思白与《金瓶梅》的特殊瓜葛,不能不使人将这部“奇书”与《金瓶梅》联系起来,它很有可能正是曾被董氏自己赞誉为“极佳”的“秽书”《金瓶梅》。对此,黄先生是持否定态度的。他认为,信中所言“咏诵”的指称对象和“五字弄珠玑”的赞誉对象应是诗歌,尤其是五言诗,而不是小说。其实,这种说法并不确切。单个看来,“咏”、“诵”二字的指称对象确有不同。“咏”,乃曼声长吟之义,一般是就篇幅较小的韵文而言;而“诵”,乃朗读之义,可泛言一切文体。如班固《东都赋》:“今论者但知诵虞夏之《书》,咏殷周之《诗》”。但按照汉语构词法的特点,当两个意义相关的单音词连缀成双音词时,会发生义变现象,其实际意义会向后者倾斜。“咏诵”作为合成词,侧重点在后一“诵”字,用以称读小说实无不可。至于“五字弄珠玑”,原系董氏借用杜牧诗句以自明其志,并作为对“奇书”的赞美之辞,而与其体裁是小说或诗词无关。可见,以“咏诵”、“五字弄珠玑”为据是不能否定“奇书”具有是《金瓶梅》的可能性的。破读此信,可以发现,在董思白眼中,这部“奇书”具有两个明显特征:第一,这是一部容易遭人误解、事实上也已经产生了误解的书。“公之奇书,楚人椟中物,郑人岂识之哉!”此语的言外之意,是说有些人误会和曲解了这部“奇书”的真实意蕴,以致其真正价值反倒受到湮没,未能得到应有的实现。故而思白对此“奇书”以“珠”称之,将那些误解其原意者贬称为不识货色的“郑人”,以抚慰丁惟宁。第二,这是一部指斥时政的书。“公退林泉,羲皇是敦,而虞卿焦尾之效高邃,吾之知也。”其中,所谓“虞卿”,乃战国时主张合纵抗秦的游说策士,曾为赵上卿,后为友亡梁,“不得意,乃著书,上采春秋,下观近世……以刺讥国家得失,世传之曰《虞氏春秋》”⑩。思白既将丁惟宁比作虞卿,则这部“奇书”也必与《虞氏春秋》有着相类似的性质,即“刺讥国家得失”。当然,这部“奇书”绝非一般的史学专著,而应是大有史家笔意的著作。作者通过对西门庆奢糜淫荡生活的细密描写,曲尽人间丑态,本意在于以淫戒淫,警世劝善,亦即东吴弄珠客(董思白)所谓“世戒”之意。欣欣子序亦称:“窃谓兰陵笑笑生作《金瓶梅传》,寄意于时俗,盖有谓也。……无非明人伦,戒淫奔,分淑慝,化善恶。”这种创作意图不可谓不良,但是,由于其中淫秽处过多,注定一出世即难逃“淫书”恶谥。即使在最早得见《金瓶梅》抄本的一批文人中,也不乏作如是观者,如袁小修斥其“诲淫”11,沈德符责其“坏人心术”12。至于一些轻薄子弟,专寻其淫处看去,而生羡慕效法之心,就更是不堪了。对于《金瓶梅》受人误解的遭遇,廿公大为痛心,在《跋》中云:“不知者竟目为淫书,不惟不知作者之旨,并亦冤却流行者之心矣”。此其一。其二,《金瓶梅》托宋之名而刺明之实,指斥当朝时政,眼明人一看便知。廿公跋云:“《金瓶梅传》为世庙时一钜公寓言,盖有所刺也”;沈德符亦谓:“闻此为嘉靖间大名士手笔,指斥时事”。至于《金瓶梅》所呈露出的史家笔法,更是方家的共识。如,对其以典型人物的塑造为世人造像、立法的作法,东吴弄珠客称之为“亦楚《梼杌》(楚国史籍名──引者注)之意也”;至清初张竹坡批评《金瓶梅》,对其人物众多而又有条不紊的结构方式和自然而然而又暗伏玄机的叙事手法更是大为叹服,盛赞“《金瓶梅》是一部《史记》”,“纯是太史公笔法”,“全得《史记》之妙也”13。可以肯定地说,终明一代,尤其在这封信的写作之年万历三十四年前,具备以上两个特征的书,除《金瓶梅》,再无别个。董思白将这样的书称为“奇书”,才会确得其实。另一方面,再从丁耀亢撰写《续金瓶梅》的有关情况来看,丁家确实藏有《金瓶梅》,这与董氏所说恰好卯榫相合。《续金瓶梅》全书64回,与《金瓶梅》各设因果报应,为耀亢晚年所作。认真研读原著,自然是作续书的基础。然《续金瓶梅》“凡例”称,作书之时,“客中并无前集”,这表明耀亢不仅早对《金瓶梅》的故事情节烂熟于心,而且家中确有此书,只是未随身携于“客中”而已。又云:“前集名为《词话》”。可知丁氏家藏的不是当时正流行的《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而是与学界公认的现存最接近原本状态的《新刻金瓶梅词话》(万历丁巳本)同一血缘的《金瓶梅词话》。这个本子是刊本,还是抄本?清康熙四年八月,年届古稀的丁耀亢因作《续金瓶梅》遭人攻讦而下狱。至蒙赦得还后,他痛定思痛,怆然以诗志感,其《漫成次友人韵》之六云:“ 老夫傲岸耽奇癖,捉笔谈天山鬼惊。误读父书成赵括,悔违母教失陈婴。非关湖海多风雨,强向丘园剪棘荆。征檄何如宣室诏,九霄星斗似知名。”
所谓“误读父书”,显然是这场书祸的缘由所在。这部丁耀亢由“误读”而致祸的“父书”,不可能是指随便别的什么书,而是与《续金瓶梅》在创作主旨、故事情节等方面有着内在联系的书,因而只能是丁惟宁的《金瓶梅》。丁惟宁逝于万历三十七年(1609),其时《金瓶梅词话》刊本尚未问世。由此观之,丁惟宁所拥有的是《金瓶梅词话》抄本,甚至有可能就是原稿本。之后,这部书便理所当然地由其子耀亢继承下来,以致于熟悉到在无原本可供参据的情况下,仍能写出一部承前而起的续书来。总之,董思白信中所云“公之奇书”与丁耀亢所说的“父书”,实为同一部书,都是指丁惟宁的《金瓶梅词话》。三、丁惟宁是《金瓶梅》抄本的最终源头,也应是其作者之一
对“弄珠客思白”即董思白、“奇书”即《金瓶梅词话》的确证,客观上为进一步深入探究丁惟宁和《金瓶梅》的关系提供了现实的空间。此前,在明人对《金瓶梅》早期抄本传播情况的记述中,并无一字涉及丁惟宁。董思白的抄本从何而来?中郎当初就曾问及,却未见回应。而思白的这封信已提供了一个明确答案,即,其抄本得自丁惟宁。那么,丁惟宁在《金瓶梅》抄本的传承过程中究竟处于什么地位?这是我们首先应予探讨的问题。据明人记载,拥有或家藏《金瓶梅》抄本的共有12人(家),他们是:董思白、袁中郎、袁小修、沈德符、刘承禧、徐阶(家)、谢肇淛、“丘诸城”、王世贞、王肯堂、王穉登、文在兹,此外,读过或见过抄本的有冯梦龙、马之骏、沈伯远、李日华、屠本畯、薛冈等人。最复杂同时又最完整的一条传抄线索是以董思白为发端的。据袁中郎致董思白书可知,万历二十四年,中郎已从董处借抄了前半部。不久,中郎之弟小修下第后,归附当时卸任后正侨寓真州的中郎,也见到了这半部抄本。后来,又借给了长乐谢肇淛。万历三十四年,中郎曾致书催讨。对此,谢之《<金瓶梅>跋》也有相应记载:“余于袁中郎得其十三,于丘诸城得其十五”14。然而,这个“丘诸城”何许人也?往岁,马泰来先生据沈德符《万历野获编》所记诸城丘志充藏有《金瓶梅》续书《玉娇李》一事,推测“丘诸城”是丘志充15。这一说法曾广为论者采信。后来,顾国瑞先生根据谢在任东昌府推官时客行于诸城的线索,对当时诸城丘氏诸人予以细致排查,考定“丘诸城”应为志充之父丘云嵻,谢从其手中借抄后半部抄本的时间当在万历三十年左右16。此论详实有据,堪称定谳。又据沈德符记,三十四年,沈氏与中郎会于京师,中郎称“今惟麻城刘延白承禧家有全本,盖从其妻家徐文贞录得者”。“文贞”是明相徐阶谥号,而刘承禧为徐阶孙元春之婿。如此,《金瓶梅》当是徐氏家藏,刘承禧应该是从徐阶孙辈手中抄得此书的。沈氏又云:“又三年,小修上公车,已携有其书,因与借抄挈归。”沈氏抄本来自小修,但小修抄本又来自何处,语焉不详。从情理上讲,中郎既知刘承禧有全本,断不会失之交臂,因而其弟小修的抄本极可能抄自麻城刘氏。约在万历四十一年前后,冯梦龙、马之骏相继得见沈德符抄本,并劝其付刻,沈氏以“坏人心术”之由婉拒。又据李日华所记:“(万历四十三年乙卯十一月)五日,沈伯远携其伯景倩(德符字——引者注)所藏《金瓶梅》小说来”17,这是《金瓶梅》万历四十五年东吴弄珠客序刊本以前抄本流行的最后记录。另外,在刊本出现前,还有四个抄本拥有者传抄路径不详。谢肇淛云:“唯弇州家藏者最为完好”;屠本畯也称:“王大司寇凤洲先生家藏全书,今已失散”。18“弇州”、“凤洲”均为王世贞号。二人言之凿凿,王世贞曾家藏全书应非虚谓。屠又云:“往年予过金坛,王太史宇泰出此,云以重赀购抄本二帙。予读之,语句宛似罗贯中笔。复从王征君百谷家,又见抄本二帙,恨不得睹其全。”“宇泰”系王肯堂字,而“百谷”则为王穉登字。又,薛冈记云:“往在都门,友人关西文吉士以抄本不全《金瓶梅》见示。”19这个“关西文吉士”即陕西三水人文在兹,万历二十九年进士。他留京时间仅有短短的三年,以抄本见示于薛冈的时间应在万历三十年前后。合勘之,在这些人中,只有董思白、丘云嵻、徐阶、王世贞、王肯堂、王穉登、文在兹7人(家)的抄本来源不明。征诸有关文献,又可看到,除丘云嵻外,在他们之间又存在着错综复杂的人际交往关系,其中心人物是董思白和王世贞。先看董思白。万历十六年秋,董赴南京乡试,以文采超群,曾备受王世贞赏识;他又与徐家同里,曾至少两次赠画于徐阶孙肇惠(字荩夫),均题称“荩夫老亲家”,可见两家尚有姻亲;董与王肯堂为同年进士,并授翰林院庶吉士,在王家居期间,还曾专程过府拜望;董与王穉登也有过往,曾得其旧藏宋拓;董与文在兹是否有过直接交往,目前尚无实据,但文在进士及第后,亦授翰林院庶吉士,其座师陶望龄又是董之密友,因而他们之间以陶为媒发生关系是完全可能的。至于王世贞,与华亭徐阶家是邻邑,其父王忬被严嵩陷害,徐阶曾鼎力相助;又与王稚登同郡且友善,万历后,稚登为其门客;王世贞与王肯堂之父王樵进士同年,且同为刑部要员,互有诗文往还,而世贞子士骐亦与王肯堂为同年进士,两家可谓世交。这就是说,除了丘云嵻,其他人都属董思白和王世贞的交际圈中人。这种现象表明,他们的抄本极有可能均来自董、王二人。而王穉登与王世贞关系至密,却又卷帙不同,或许另有出处。如此看来,董思白、王世贞、王穉登、丘云嵻的《金瓶梅》抄本来自何处,应是追索抄本最终源头的关键。再进一步考察这4人的行迹,可以发现,他们尽管籍贯、年秩、官爵多有不同,但却有一个明显的共同点,即都曾与丁惟宁相交结缘。这种现象的出现恐怕决非偶然。董、丁之间的交谊已见上述。再看其他人。王世贞(1526——1590),字元美,自号凤洲,又号弇州山人,江苏太仓人,嘉靖进士,仕至南京刑部尚书。他在嘉靖三十六至三十八年任青州兵备副使时,曾专赴诸城,并留有诗作。丁耀亢《述先德谱序》记载:“弇州先生为青州兵宪,巡诸邑,观兵海上。(惟宁)相与咏和,每为听赏。”王穉登(1535——1612),字百谷,江苏长洲人,祖籍山西太原,以布衣之身游走四方,结交甚众。丁公石祠内至今尚存有他题赠丁惟宁的“羲皇上人”及《赠丁道枢九仙五莲胜概遥寄小诗一首》碑刻,均署“太原王穉登”。从赞辞及诗题看,他们二人的交往当在万历十五年末丁氏乡居后,其情谊甚为深厚。丘云嵻(1555——1629),字名西,诸城人,万历二十八年举人,为南京吏部尚书丘橓(字茂实,号月林,谥简肃)之侄。丘、丁两家均属诸城大家,世代过从甚密。《述先德谱序》载:惟宁少时,“从学于邱简肃月林先生”。(“邱”同“丘”,清雍正初为避孔子名讳而改。)可见,丘橓为丁惟宁之业师。万历三十七年暮春,丘云嵻同王化贞等人游九仙山,过丁公石室小憩,曾题诗一首,“石屋嵯峨敞不关”云云,下署“名西丘云嵻”,诗存于丁公石祠碑刻。令人深思的是,王世贞褎然大家,何以竟屈尊下降并非通衢大邑的诸城,又与当时尚未有功名的后生辈白衣秀士丁惟宁“相与咏和”?王穉登虽终身布衣,但早已名满天下,因何也步王世贞后尘来到诸城,并满怀崇敬地称颂比自己小7岁的下野官员丁惟宁为“羲皇上人”?而丘云嵻呢,文名、官声均未显,只当过短短的三年南部知县,平生绝大部分时间都没出过诸城,又是从何处山水不露地得到了《金瓶梅》的至少后半部抄本?种种蹊跷之处都醒目地集结于诸城以及丁惟宁身上,这就不能不使人怀疑《金瓶梅》抄本的源头应出在诸城,并与丁惟宁密切相关。董思白的抄本来自丁惟宁,已经明证,那么,二王与丘的抄本也极有可能同出一源,来自他们共同的朋友丁惟宁。也就是说,丁惟宁是他们共同的上线,这是目前所能追索到的《金瓶梅》抄本的最终源头。最后,《金瓶梅》的核心之谜便凸现出来,切实地摆到了人们面前,即《金瓶梅》的作者是不是丁惟宁?《续金瓶梅》第六十四回,丁耀亢在归结其创作意图时说:“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我今讲一部《续金瓶梅》,也外不过此八个字……才消了前部《金瓶梅》乱世的淫心。”其间涉及到对《金瓶梅》负面效应的评价,即所谓“乱世的淫心”。黄霖先生引以为“《金瓶梅》非丁惟宁所著”的证据,认为对《金瓶梅》这般评价,不类子对父的态度。此论殊为不然。因为,对《金瓶梅》某一方面影响的评价与对全书的评价以及对其作者的态度,是属于不同层面的问题,不能混同起来。《金瓶梅》在社会上造成的消极影响,是一个有目共睹、无可回避的事实,丁耀亢对此作出客观评价并不意味着对《金瓶梅》的全面否定,更不说明对《金瓶梅》作者的贬斥。前已述及,《金瓶梅》之作,旨在以因果报应来警戒世人,东吴弄珠客、欣欣子及廿公均如是说;丁耀亢的认识并无二致。《续金瓶梅》第一回云:“单表这《金瓶梅》一部小说,原是替世人说法,画出那贪色图财、纵欲丧身、宣淫现报的一幅行乐图”,亦即劝戒世人“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之意。但因其中细致、露骨的性描写的缘故,注定了面世后必然会产生负面作用,与其良好的创作初衷形成严重悖离,以致被误解为一部“坏人心术”的“诲淫”之作。丁耀亢清醒地看到了这一点,却显然并未将《金瓶梅》视为“淫书”。为此,他在续书第一回中大鸣不平:“眼见的这部书反做了导欲宣淫话本,……把这做书的一片苦心变成拔舌大狱,真是一番罪案。”为将《金瓶梅》的苦心孤诣再明于世,更替世人说法,丁耀亢援笔作续,方有《续金瓶梅》之作。第四十三回云:“一部《金瓶梅》说了个'色’字,一部《续金瓶梅》说了个'空’字。从色还空,即空是色,乃因果报转入佛法,是做书的本意,不妨再三提醒。”可见,尽管《金瓶梅》、《续金瓶梅》各有不同的角度,但戒世之旨却是一脉相承的。因此,他才称《金瓶梅》为“前集”、“前传”、“前本”,而自称续作为“后集”、“后本”,将二者视为一个血肉相联的整体。对《金瓶梅》作者,丁耀亢也并未表现出丝毫不敬。凡在续书中涉及之处,他均以谦恭之笔称之为“前贤”、“君子”、“名人”,如第二回:“何如看《金瓶梅》发兴有趣?总因不肯体贴前贤,轻轻看过……”;第三十四回:“有位君子做《金瓶梅》”;第三十七回摘引了《金瓶梅》卷前的四首《行香子》词,也只谓“有一名人题词曰”,满怀崇敬的情感溢于言表。可见,丁耀亢上面这段话,并不能否定其父丁惟宁或其他某位先人具有写作《金瓶梅》的可能性。相反,《续金瓶梅》的创作缘起和丁耀亢对《金瓶梅》作者异乎寻常的态度,都表明了诸城丁家与《金瓶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一,自晚明至清初,为《金瓶梅》的境遇抱屈不平的文士尽多,但都说过即罢,无所作为。为什么独有丁耀亢难以释怀,在晚年花费巨大心力而作续书,力图将“拔舌大狱”拨乱反正?其二,《金瓶梅》问世后,许多文人墨客即纷纷猜测作者是何人,这种风气延至清代不减。丁耀亢既为此书作续,更要涉及到作者问题,但他对此却表现得异常冷漠,似乎丝毫不感兴趣,根本不去猜测作者的名氏、里籍,而只是谦恭地称为“前贤”、“君子”、“名人”。揆之常理,着实奇怪。结合董思白等《金瓶梅》抄本拥有者与诸城、尤其与丁惟宁的情缘来看,《金瓶梅》的作者确应出在丁家,是丁耀亢的先辈。合理的解释是:他作续书,乃出于维护先人声誉的强烈责任感而为之;因为清楚地知晓作者何人,故不猜而惟敬。董思白在写给丁惟宁的这封信中,将《金瓶梅》称为“公之奇书”。就字面而言,可以理解为两个层面的含义:其二,“公”所撰著的书,这属于著作权问题。前一问题,已得以正面落实。丁惟宁是否享有著作权呢?从此信的口吻看,这显然是一封回书。此前不久,丁曾驰书于董,其中流露出对《金瓶梅》受人误解的不满情绪,并嘱咐董要“固箧”之,所以董才以此信作复。设若丁惟宁仅是《金瓶梅》抄本的拥有者,而与其创作毫不相干,便既不会如此抱怨,更没理由要求董思白“固箧”,而董也断不会一面以郑人“买椟还珠”的寓言安慰丁惟宁,一面又对其“固箧”之嘱表示“懔从命,无敢稍违也”。丁、董二人的这种态度表明,丁惟宁已经超越了单纯的《金瓶梅》抄本拥有者的身份。尤其是,董思白将丁惟宁比作“虞卿”,其实已内在地包含了对其著作权的认定。虞卿既然是“不得意,乃著书(《虞氏春秋》)”,丁惟宁之于《金瓶梅》也应如此。也就是说,至少在董氏看来,《金瓶梅》是丁惟宁弃官归隐后所作。董氏为丁之密友,他的抄本即从丁处得来,其说足堪格外重视。但是,我们还不能匆忙地断言丁惟宁就是《金瓶梅》的惟一作者。从《金瓶梅》的文本结构以及时代特征等方面综合分析,真正的原作者应是比他长一辈的人,此人应为其父丁纯(1504——1576),而丁惟宁则是续作者,同时还应身兼对全书进行润色、整理的角色。丁耀亢在其诗作中,于有意无意间已隐约泄露出了个中秘密。《续金瓶梅》被清廷焚毁后,丁耀亢痛彻心腹,作《焚书》诗云:其中“隔代”二字,显然不是就明清易代而言,而是指人的世代更迭。对他来说,只能落实在其祖父丁纯头上。耀亢诗意,即对其祖亡魂诉说衷曲。尽管耀亢生时,丁纯早殁,但他从其父口中,应是深悉《金瓶梅》创作之秘的。因而,《金瓶梅》是一部父作子续的书。至于详论,另见他文。要之,“弄珠客思白”致丁惟宁的这封信,不仅可以解开《金瓶梅》外围的“东吴弄珠客”之谜,更宣告了在作者问题上众说纷纭局面的终结,将《金瓶梅》研究导入到对此书与诸城丁家的关系进行理性论证的轨道上来,从而为《金瓶梅》研究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一个重要契机。它的发现,堪称是《金瓶梅》研究的新起点。我们有理由乐观地相信,《金瓶梅》创作之谜的全面破解已为时不远了。[后记]
在去年(2000年)10月于山东五莲县召开的第四届国际《金瓶梅》学术讨论会上,本文曾提交会议交流,引起了许多与会专家的兴趣,但也有学者仍对“弄珠客思白”这封信的真实性有所存疑。
这封信的发现者是多年来一直致力于《醒世姻缘传》研究并提出作者“丁耀亢说”的张清吉先生。
据张先生函告:1987年秋,他在诸城博物馆查找有关丁耀亢的资料时,在一大堆纸色发黄多为破碎的字画、遗墨等物中检得此信,于是即将内容抄录下来。
因当时尚未涉足《金瓶梅》研究,故对信中的“弄珠客思白”字眼未予格外注意。
到1990年2月,在南京参加海峡两岸明清小说学术研讨会期间,方知“弄珠客”为《金瓶梅》的序作者署名。但会后再去诸城搜觅原件,被告知那堆文稿已在当年年底打扫卫生时清除掉了。
后来,张先生当时所抄录的信文即在一些学者中传抄开来。原件不存,确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情!
笔者以为,对于这封信的内容,不宜轻易否定,而应该采取理性、审慎的态度予以进一步的深入辨析。
注释:
①梯《黄霖副教授提出:<金瓶梅>非丁惟宁所著》,《社会科学报》,1990年3月29日;陈诏《“东吴弄珠客”是董其昌吗?》,《<金瓶梅>六十题》,上海:上海书店1993年(以下所引有关观点,均出自二文,不另注。)。
②徐恭时《“东吴弄珠客”系董其昌考》,《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2期。
③[明]袁小修《游居杮录》卷九。
④张清吉《<金瓶梅>作者丁惟宁考》,《东岳论丛》,1998年第6期。
⑤丁公石祠碑文。
⑥《明史》卷二百八十八。
⑦[明]董思白《容台诗集》卷二。
⑧[明]董思白《画禅室随笔》卷二。
⑨[明]袁中郎《锦帆集》卷四。
⑩《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
11[明]袁小修《游居杮录》卷九。
12[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五。
13[清]张竹坡《金瓶梅》读法,第三十四、四十八、三十五则。
14[明]谢肇淛《小草斋文集》卷二十四。
15[美]马泰来《谢肇淛的<金瓶梅>跋》,《中华文史论丛》,1980年第4辑。
16顾国瑞《“丘诸城”是谁?》,《徐州师范学院学报》,1987年第3期。
17[明]李日华《味水轩日记》卷七。
18[明]屠本畯《山林经济籍》卷八。
19[明]薛冈《天爵堂笔馀》卷二。
文章作者单位:河北工程大学
本文由作者授权刊发,原文刊于《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第1期。收录于《傅憎享 杨国玉<金瓶梅>研究精选集》,2015,台湾学生书局有限公司出版。转发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