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问题来了,进口危化品查验不再要求提供 《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后面怎么办?
温馨提示:海关自今日起对于进口危化品查验不再要求提供 《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 ,请周知!黄埔新港海关查验一科 2020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五
再次提醒:从今年3月10日起,进口危险化学品资料审核和查验等环节不需要提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请广大进口企业知悉。如果报关行要求提供的,进口企业可以拒绝提供,对于进口危险化学品海关已不要求提供危险特性鉴别报告。
今后报关报检不用再提供“危险特性报告”,也不用上传此报告了。切记进口再有进口危险化学品不要再上传此报告了。
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四、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验监管: (一)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口产品适用); (二)国际公约、国际规则、条约、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 (三)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技术法规、标准(出口产品适用); (四)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技术规范、标准; (五)贸易合同中高于本条(一)至(四)规定的技术要求。
五、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的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等要求以及相关的品质、数量、重量等项目。其中,安全要求包括: (一)产品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等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 (二)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危险公示标签(进口产品应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随附安全数据单(进口产品应附中文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的内容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
六、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所用包装,应检验包装型式、包装标记、包装类别、包装规格、单件重量、包装使用状况等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
我们也有核对能力,我们每年也有参加这些培训,参加这些考试,获得相关的一些资质,为的就是当企业提供不了这份东西的时候,我们可以去查这个东西,因为这个东西就是企业自觉或者说你自愿提供的。如果你说我就不提供,我们也没有要求你必须得提供。 因为危(化)品现在有两条指令了,一个是口岸指令,一个是目的地指令,口岸指令很容易的,只要你品名、规格、重量、数量对得上,就可以给你走,就可以给你放行。“目的地指令”就必须要等到你的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因为这个理化特性,你是不可能说我现在一眼就能看到的是不是有问题,是几类的,必须要做鉴定报告。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