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祖武皇帝 宇文邕

武帝上

高祖武皇帝諱邕,字禰羅突,太祖第四子也。母曰叱奴太后。大統九年,生於同州,有神光照室。幼而孝敬,聰敏有器質。太祖異之,曰:「成吾志者,必此兒也。」年十二,封輔城郡公。孝閔帝踐阼,拜大將軍,出鎮同州。世宗即位,遷柱國,授蒲州諸軍事、蒲州刺史。武成元年,入為大司空、治御正,進封魯國公,領宗師。甚為世宗所親愛,朝廷大事,多共參議。性沉深有遠識,非因顧問,終不輒言。世宗每歎曰:「夫人不言,言必有中。」

  武成二年夏四月,世宗崩,遺詔傳帝位於高祖。高祖固讓,百官勸進,乃從之。壬寅,即皇帝位,大赦天下。冬十二月,改作露門、應門。

  是歲,齊常山王高演廢其主殷而自立,是為孝昭帝。

保定元年[561]

  保定元年,春正月戊申,詔曰:「寒暑亟周,奄及徂歲,改元命始,國之典章。朕祗承寶圖,宜遵故實。可改武成三年為保定元年。嘉號既新,惠澤宜布,文武百官,各增四級。」以大冢宰晉國公護為都督中外諸軍事,令五府總於天官。庚戌,祠圓丘。壬子,祠方丘。甲寅,祠感生帝於南郊。乙卯,祠太社。辛酉,突厥遣使獻其方物。戊辰,詔曰:「履端開物,實資元后;代終成務,諒惟宰棟。故周文公,以上聖之智,翼彼姬周,爰作六典,用光七百。自茲厥後,代失其緒,俾巍巍之化,歷千祀而莫傳;郁郁之風,終百王而永墜。我太祖文皇帝稟純和之氣,挺天縱之英,德配乾元,功侔造化,故能捨末世之弊風,蹈隆周之叡典,誕述百官,厥用允集。所謂乾坤改而重構,豈帝王洪範而已哉。朕入嗣大寶,思揚休烈。今可班斯禮於太祖廟庭。」己巳,祠太廟,班太祖所述六官焉。癸酉,吐谷渾、高昌並遣使獻方物。甲戌,詔先經兵戎官年六十已上,及民七十已上,節級板授官。乙亥,親耕籍田。丙子,大射於正武殿,賜百官各有差。

  二月己卯,遣大使巡察天下。於洮陽置洮州。甲午,朝日於東郊。乙未,突厥、宕昌並遣使獻方物。丙午,省轝輦,去百戲。弘農上言九尾狐見。

  三月丙寅,改八丁兵為十二丁兵,率歲一月役。

  夏四月丙子朔,日有食之。庚寅,以少傅吳公尉遲綱為大司空。丁酉,白蘭遣使獻犀甲、鐵鎧。

  五月丙午,封孝閔皇帝子康為紀國公,皇子贇為魯國公。晉公護獲玉斗以獻。戊辰,突厥、龜茲並遣使獻方物。

  六月乙酉,遣治御正殷不害等使於陳。

  秋七月戊申,詔曰:「亢旱歷時,嘉苗殄悴。豈獄犴失理,刑罰乖衷歟?其所在見囚:死以下,一歲刑以上,各降本罪一等;百鞭以下,悉原免之。」更鑄錢,文曰「布泉」,以一當五,與五銖並行。(大面值)己酉,追封皇伯父顥為邵國公,以晉公子江陵公會為後;次伯父連為杞國公,以章武孝公子永昌公亮為後;第三伯父洛生為莒國公,以晉公子崇業公至為後;又追封武邑公震為宋國公,以世宗子實為後;並襲封。己巳,熒惑入輿鬼·犯積尸。

  九月甲辰,南寧州遣使獻滇馬及蜀鎧。乙巳,客星見於翼。

  冬十月甲戌,日有蝕之。戊寅,熒惑犯太微上將,合焉。

  十一月乙巳,以大將軍衛國公直為雍州牧。陳遣使來聘。進封柱國廣武公竇熾為鄧國公。丁巳,狩於岐陽。是月,齊孝昭帝薨,弟長廣王湛代立,是為武成帝。

  十二月壬午,至自岐陽。

  是歲,追封皇族祖仲為虞國公。

二年[562]

  二年,春正月壬寅,初於蒲州開河渠,同州開龍首渠,以廣灌溉。丁未,以陳主弟頊為柱國,送還江南。

  閏月己丑,詔柱國以下,帥都督以上,母妻授太夫人·夫人·郡君·縣君各有差。癸巳,太白入昴。己亥,柱國大司馬涼國公賀蘭祥薨。洛州民周共妖言惑眾,假署將相,事發伏誅。

  二月壬寅,熒惑犯太微上相。癸丑,以久不雨降宥罪人,京城三十里內禁酒。梁主蕭察薨。以大將軍蔡國公廣為秦州總管。

  三月壬午,熒惑犯左執法。

  夏四月甲辰,禁屠宰,旱故也。丁巳,南陽獻三足烏。湖州上言見二白鹿從三角獸而行。己未,於伏流城置和州。癸亥,詔曰:「比以寇難猶梗,九州未一,文武之官立功效者,雖錫以茅土,而未給租賦。諸柱國等勳德隆重,宜有優崇,各准別制,邑戶聽寄食他縣。」

  五月庚午,以山南眾瑞並集,大赦天下,百官及軍人普汎二級。南陽宛縣三足烏所集,免今年役及租賦之半。壬辰,以柱國隨國公楊忠為大司空,吳國公尉遲綱為陝州總管。

  六月己亥,以柱國蜀國公尉遲迥為大司馬,邵國公會為蒲州總管。分山南荊州、安州、襄州、江陵為四州總管。

  秋七月己巳,封開府賀拔緯為霍國公。乙亥,太白犯輿鬼。

  九月戊辰朔,日有蝕之。陳遣使來聘。

  冬十月戊戌,詔曰:「樹之元首,君臨海內,本乎宣明教化·亭[停]毒黔黎,豈唯尊貴其身·侈富其位?是以唐堯疏葛之衣·麤糲之食,尚臨汾陽而永歎·登姑射而興想。況無聖人之德而嗜欲過之,何以克厭眾心·處于尊位?朕甚恧焉。今巨寇未平,軍戎費廣,百姓空虛,與誰為足。凡是供朕衣服飲食,四時所須,爰及宮內調度,朕今手自減削。縱不得頓行古人之道,豈曰全無庶幾。凡爾百司,安得不思省約,勗朕不逮者哉。」辛亥,帝御大武殿大射,公卿列將皆會。戊午,講武於少陵原。分南寧州置恭州。

  十一月丁卯,以大將軍衛國公直、大將軍趙國公招,並為柱國。又以招為益州總管。壬午,熒惑犯歲星於危南。

  十二月,益州獻赤烏。

三年[563]

  三年,春正月辛未,改光遷國為遷州。乙酉,太保梁國公侯莫陳崇賜死。壬辰,於乞銀城置銀州。

  二月庚子,初頒新律。辛丑,詔魏大統九年以前,都督以上身亡而子孫未齒敘者,節級授官。渭州獻三足烏。辛酉,詔曰:「二儀創闢,玄象著明;三才已備,曆數昭列。故書稱欽若敬授,易序治曆明時。此先代一定之典,百王不易之務。伏惟太祖文皇帝,敬順昊天,憂勞庶政,曆序六家,以陰陽為首。洎予小子,弗克遵行,惟斯不安,夕惕若厲。自頃朝廷權輿,事多倉卒,乖和爽序,違失先志。致風雨愆時,疾厲屢起,嘉生不遂,萬物不長,朕甚傷之。自今舉大事·行大政,非軍機急速,皆宜依月令,以順天心。」

  三月乙丑朔,日有蝕之。丙子,宕昌遣使獻生猛獸二,詔放之南山。乙酉,益州獻三足烏。

  夏四月乙未,以柱國鄭國公達奚武為太保,大將軍韓果為柱國。己亥,帝御正武殿錄囚徒。癸卯,大雩。癸丑,有牛足生於背。戊午,幸太學,以太傅燕國公于謹為三老而問道焉。初禁天下報讎,犯者以殺人論。壬戌,詔百官及民庶上封事,極言得失。

  五月甲子朔,避正寢不受朝,旱故也。甲戌,雨。

  秋七月戊辰,行幸原州。庚午,陳遣使來聘。丁丑,幸津門,問百年,賜以錢帛,又賜高年板職各有差,降死罪一等。

  八月丁未,改作露寢。

  九月甲子,自原州登隴山。熒惑犯太微上將。丙戌,幸同州。戊子,詔柱國楊忠率騎一萬與突厥伐齊。己丑,蒲州獻嘉禾,異畝同穎。初令世襲州郡縣者改為五等爵,州封伯,郡封子,縣封男。

  冬十月壬辰,熒惑犯左執法。乙巳,以開府杞國公亮為梁州總管。庚戌,陳遣使來聘。

  十有二月辛卯,至自同州。遣太保鄭國公達奚武率騎三萬出平陽以應楊忠。是月,有人生子男而陰在背後如尾,兩足指如獸爪。有犬生子,腰以後分為二身,兩尾六足。

四年[564]

  四年,春正月庚申,楊忠破齊長城,至晉陽而還。

  二月庚寅朔,日有蝕之。甲午,熒惑犯房右驂。

  三月己未,熒惑又犯房右驂。庚辰,初令百官執笏。

  夏四月癸卯,以柱國鄧公竇熾為大宗伯。

  五月壬戌,封世宗長子賢為畢國公。丁卯,突厥遣使獻方物。癸酉,以大將軍安武公李穆為柱國。丁亥,改禮部為司宗,大司禮為禮部,大司樂為樂部。

  六月庚寅,改御伯為納言。

  秋七月戊午,粟特遣使獻方物。戊寅,焉耆遣使獻名馬。

  八月丁亥朔,日有蝕之。詔柱國楊忠率師與突厥東伐,至北河而還。戊子,以柱國齊公憲為雍州牧,許國公宇文貴為大司徒。

  九月丁巳,以柱國衛國公直為大司空,封開府李昞為唐國公,若干鳳為徐國公。陳遣使來聘。是月,以皇世母閻氏自齊至,大赦天下。

  閏月己亥,以大將軍韋孝寬、大將軍長孫儉,並為柱國。

  冬十月癸亥,以大將軍陸通、大將軍宇文盛、蔡國公廣,並為柱國。甲子,詔大將軍大冢宰晉國公護率軍伐齊,帝於太廟庭授以斧鉞。於是護總大軍出潼關,大將軍權景宣率山南諸軍出豫州,少師楊摽出軹關。丁卯,幸沙苑勞師。癸酉,還宮。

  十一月甲午,柱國蜀國公尉遲迥率師圍洛陽,柱國齊國公憲營於邙山,晉公護次於陝州。

  十二月,權景宣攻齊豫州,刺史王士良以州降。壬戌,齊師渡河,晨至洛陽,諸軍驚散。尉遲迥率麾下數十騎扞敵,得卻,至夜引還。柱國庸國公王雄力戰,死之。遂班師。楊摽於軹關戰沒。權景宣亦棄豫州而還。

五年[565]

  五年,春正月甲申朔,廢朝,以庸國公王雄死王事故也。辛卯,白虹貫日。庚子,令荊州、安州、江陵等總管並隸襄州總管府,以柱國大司空衛國公直為襄州總管。甲辰,太白、熒惑、歲星合於婁。乙巳,吐谷渾遣使獻方物。以庸國公王雄世子開府謙為柱國。

  二月辛酉,詔陳國公純、柱國許國公宇文貴、神武公竇毅、南安公楊薦等,如突厥逆女。甲子,郢州獲綠毛龜。丙寅,以柱國安武公李穆為大司空,綏德公陸通為大司寇。壬申,行幸岐州。

  三月戊子,柱國楚國公豆盧寧薨。

  夏四月,齊武成禪位於其太子緯,自稱太上皇帝。

  五月丙戌,以皇族父興為大將軍,襲虞國公封。己亥,詔左右武伯各置中大夫一人。

  六月庚申,彗星出三台·入文昌·犯上將,後經紫宮西垣入危,漸長一丈餘,指室、壁,後百餘日,稍短,長二尺五寸,在虛、危滅。辛未,詔曰:「江陵人年六十五以上為官奴婢者,已令放免。其公私奴婢有年至七十以外者,所在官司宜贖為庶人。」

  秋七月辛巳朔,日有蝕之。庚寅,行幸秦州。降死罪以下。辛丑,遣大使巡察天下。

  八月丙子,至自秦州。

  九月乙巳,益州獻三足烏。

  冬十月辛亥,改函谷關城為通洛防。

  十一月庚辰,岐州上言一角獸見。甲午,吐谷渾遣使獻方物。丁未,陳遣使來聘。

天和元年[566]

  天和元年,春正月己卯,日有蝕之。辛巳,露寢成,幸之。令群臣賦古詩,京邑耆老並預會焉,頒賜各有差。癸未,大赦改元,百官普加四級。己亥,親耕籍田。丁未,於宕昌置宕州。以柱國昌寧公長孫儉為陝州總管。遣小載師杜杲使於陳。

  二月戊申,以開府中山公訓為蒲州總管。戊辰,詔三公已下各舉所知。庚午,日鬥,光遂微,日裏烏見。

  三月丙午,祠南郊。

  夏四月己酉,益州獻三足烏。辛亥,雩。甲子,日有交暈,白虹貫之。是月,陳文帝薨,子伯宗嗣立。

  五月庚辰,帝御正武殿,集群臣親講禮記。吐谷渾龍涸王莫昌率戶內附,以其地為扶州。甲午,詔曰:「道德交喪,禮義嗣興。褒四始於一言,美三千於為敬。是以在上不驕,處滿不溢,富貴所以長守,邦國於焉乂安。故能承天靜地,和民敬鬼,明並日月,道錯四時。朕雖庸昧,有志前古。甲子乙卯,禮云不樂。萇弘表昆吾之稔,杜蕢有揚觶之文。自世道喪亂,禮儀紊毀,此典茫然,已墜於地。昔周王受命,請聞顓頊。廟有戒盈之器,室為復禮之銘。矧伊末學,而能忘此。宜依是日,省事停樂。庶知為君之難,為臣不易。貽之後昆,殷鑒斯在。」

  六月丙午,以大將軍枹罕公辛威為柱國。

  秋七月戊寅,築武功、郿、斜谷、武都、留谷、津坑諸城,以置軍人。壬午,詔:「諸冑子入學,但束脩於師,不勞釋奠。釋奠者,學成之祭,自今即為恆式。」

  八月己未,詔:「諸有三年之喪,或負土成墳,或寢苫骨立,一志一行,可稱揚者,仰本部官司,隨事言上。當加弔勉,以厲薄俗。」

  九月乙亥,信州蠻冉令賢、向五子王反,詔開府陸騰討平之。

  冬十月乙卯,太白晝見,經天。甲子,初造山雲舞,以備六代之樂。

  十一月丙戌,行幸武功等新城。十二月庚申,還宮。

二年[567]

  二年,春正月癸酉朔,日有蝕之。己亥,親耕籍田。

  三月癸酉,改武遊園為道會苑。丁亥,初立郊丘壇壝制度。

  夏四月乙巳,省東南諸州:以穎州、歸州、溳州、均州入唐州,油州入純州,鴻州入淮州,洞州入湖州,睢州入襄州,憲州入昌州。以大將軍陳國公純為柱國。

  五月壬申,突厥、吐谷渾、安息並遣使獻方物。丁丑,進封柱國安武公李穆為申國公。己丑,歲星與熒惑合於井。

  六月辛亥,尊所生叱奴氏為皇太后。甲子,月入畢。

  閏月庚午,地震。戊寅,陳湘州刺史華皎率眾來附,遣襄州總管衛國公直率柱國綏德公陸通、大將軍田弘、權景宣、元定等,將兵援之,因而南伐。壬辰,以大將軍譙國公儉為柱國。丁酉,歲星、太白合於柳。戊戌,襄州上言慶雲見。

  秋七月辛丑,梁州上言鳳凰集於楓樹,群鳥列侍以萬數。甲辰,立露門學,置生七十二人。庚戌,太白犯軒轅。壬子,以太傅燕國公于謹為雍州牧。

  九月,衛國公直等與陳將淳于量、吳明徹戰於沌口,王師失利。元定以步騎數千先度,遂沒江南。

  冬十月辛卯,日出入時,有黑氣一,大如盃,在日中。甲午,又加一焉。經六日乃滅。

  十一月戊戌朔,日有蝕之。癸丑,太保許國公宇文貴薨。

三年[568]

  三年,春正月辛丑,祠南郊。

  二月丁卯,幸武功。丁亥,還宮。

  三月癸卯,皇后阿史那氏至自突厥。甲辰,大赦天下,亡官失爵並聽復舊。丁未,大會百寮及四方賓客於路寢,賜衣馬錢帛各有差。甲寅,以柱國陳國公純為秦州總管,蔡國公廣為陝州總管。戊午,太傅柱國燕國公于謹薨。己未,太白犯井北軒第一星。

  夏四月辛巳,以太保鄭國公達奚武為太傅,大司馬蜀國公尉遲迥為太保,柱國齊國公憲為大司馬。太白入輿鬼·犯積尸。

  五月庚戌,祠太廟。庚申,行幸醴泉宮。

  六月甲戌,有星孛於東井,北行一月,至輿鬼,乃滅。

  秋七月壬寅,柱國隨國公楊忠薨。戊午,至自醴泉宮。己未,客星見房,漸東行入天市,犯營室,至奎,四十餘日乃滅。

  八月乙丑,韓國公元羅薨。齊請和親,遣使來聘,詔軍司馬陸逞、兵部尹公正報聘焉。癸酉,帝御大德殿,集百僚及沙門、道士等親講禮記。

  九月庚戌,太白與鎮星合於角。

  冬十月癸亥,祠太廟。丙戌,太白入氐。丁亥,上親率六軍講武於城南,京邑觀者,輿馬彌漫數十里,諸蕃使咸在焉。

  十一月壬辰朔,日有蝕之。甲辰,行幸岐陽。壬子,遣開府崔彥穆、小賓部元暉使於齊。甲寅,陳安成王頊廢其主伯宗而自立,是為宣帝。

  十二月丁丑,至自岐陽。是月,齊武成帝薨。

四年[569]

  四年,春正月辛卯朔,廢朝,以齊武成薨故也。遣司會河陽公李綸等會葬於齊,仍弔賻焉。

  二月癸亥,以柱國昌寧公長孫儉為夏州總管。戊辰,帝御大德殿,集百僚、道士、沙門等討論釋老義。歲星逆行,掩太微上將。庚午,有流星大如斗,出左攝提,流至天津,滅後,有聲如雷。

  夏四月己巳,齊遣使來聘。

  五月己丑,帝制象經成,集百僚講說。封魏廣平公子元謙為韓國公,以紹魏後。庚戌,行幸醴泉宮。丁巳,柱國吳國公尉遲綱薨。

  六月,築原州及涇州東城。

  秋七月辛亥,至自醴泉宮。丁巳,突厥遣使獻馬。

  八月庚辰,盜殺孔城防主,以其地入齊。

  九月辛卯,遣柱國齊國公憲率眾於宜陽築崇德等城。

  冬十一月辛亥,柱國昌寧公長孫儉薨。

  十二月壬午,罷隴州。

五年[570]

  五年,春二月己巳,邵惠公顥孫冑自齊來歸。改邵國公會為譚國公,封冑為邵國公。

  三月辛卯,進封柱國韋孝寬為鄖國公。甲辰,初令宿衛官住關外者,將家累入京,不樂者解宿衛。

  夏四月甲寅,以柱國宇文盛為大宗伯。行幸醴泉宮。省帥都督官。丙寅,遣大使巡天下。以陳國公純為陝州總管。

  六月壬辰,封開府梁睿為蔣國公。庚子,降宥罪人,並免逋租懸調等,以皇女生故也。

  七月,鹽州獻白兔。乙卯,至自醴泉宮。辛巳,以柱國譙國公儉為益州總管。

  九月己卯,太白、歲星合於亢。

  冬十月辛巳朔,日有蝕之。丙戌,太白、鎮星合於氐。丁酉,太傅鄭國公達奚武薨。

  十一月乙丑,追封章武孝公導為豳國公,以蔡國併於豳。丁卯,柱國豳國公廣薨。

  十二月癸巳,大將軍鄭恪率師平越巂,置西寧州。

  是冬,齊將斛律明月寇邊,於汾北築城,自華谷至於龍門。

六年[571]

  六年,春正月己酉朔,廢朝,以露門未成故也。詔柱國齊國公憲率師禦斛律明月。丁卯,以大將軍張掖公王傑、譚國公會、鴈門公田弘、魏國公李暉等並為柱國。

  二月己丑夜,有蒼雲廣三尺許經天,自戌加辰。

  三月己酉,齊國公憲自龍門度河,斛律明月退保華谷,憲攻拔其新築五城。

  夏四月戊寅朔,日有蝕之。己卯,熒惑犯輿鬼。辛卯,信州蠻渠冉祖喜、冉龍驤舉兵反,遣大將軍趙誾率師討平之。甲午,以柱國燕國公于寔為涼州總管,大將軍杞國公亮為秦州總管。庚子,以大將軍滎陽公司馬消難為柱國。陳國公純、鴈門公田弘率師取齊宜陽等九城。以大將軍武安公侯莫陳瓊、太安公閻慶、神武公竇毅、南陽公叱羅協、平高公侯伏侯龍恩並為柱國。封開府斛斯徵為岐國公,右宮伯長孫覽為薛國公。

  五月癸卯,遣納言鄭詡使於陳。丙寅,以大將軍唐國公李昞、中山公訓、杞國公亮、上庸公陸騰、安義公宇文丘、北平公寇紹、許國公宇文善、犍為公高琳、鄭國公達奚震、隴東公楊纂、常山公于翼並為柱國。

  六月乙未,以大將軍太原公王柬為柱國。是月,齊將段孝先攻陷汾州。

  秋七月乙丑,以大將軍越國公盛為柱國。

  八月癸未,鎮星、歲星、太白合於氐。

  九月庚申,月在婁,蝕之既,光不復。癸酉,省掖庭四夷樂、後宮羅綺工人五百餘人。

  冬十月壬午,冀國公通薨。乙未,遣右武伯谷會琨、御正蔡斌使於齊。壬寅,上親率六軍講武於城南。

  十一月壬子,以大將軍梁國公侯莫陳芮、大將軍李意並為柱國。丙辰,齊遣使來聘。丁巳,行幸散關。十二月己丑,還宮。

  是冬,牛大疫,死者十六七。

建德元年[572]

  建德元年,春正月戊午,帝幸玄都觀,親御法座講說,公卿道俗論難,事畢還宮。降死罪及流罪一等,其五歲刑已下,並宥之。

  二月癸酉,遣大將軍昌城公深使於突厥,司宗李際、小賓部賀遂禮使於齊。乙酉,柱國安義公宇文丘薨。

  三月癸卯朔,日有蝕之。齊遣使來聘。丙辰,誅大冢宰晉國公護、護子柱國譚國公會、會弟大將軍莒國公至、崇業公靜,並柱國侯伏侯龍恩、龍恩弟大將軍萬壽、大將軍劉勇等。大赦,改元。罷中外府。癸亥,以太傅蜀國公尉遲迥為太師,柱國鄧國公竇熾為太傅,大司空申國公李穆為太保,齊國公憲為大冢宰,衛國公直為大司徒,趙國公招為大司空,柱國枹罕公辛威為大司寇,綏德公陸通為大司馬。詔曰:「民亦勞止,則星動於天;作事不時,則石言於國。故知為政欲靜,靜在寧民;為治欲安,安在息役。頃興造無度,徵發不已,加以頻歲師旅,農畝廢業。去秋災蝗,年穀不登,民有散亡,家空杼軸。朕每旦恭己,夕惕兢懷。自今正調以外,無妄徵發。庶時殷俗阜,稱朕意焉。」

  夏四月甲戌,以代國公達、滕國公逌並為柱國。詔荊州、安州、江陵等總管停隸襄州。己卯,以柱國張掖公王傑為涇州總管,魏國公李暉為梁州總管。詔公卿以下各舉所知。遣工部代公達、小禮部辛彥之使於齊。丙戌,詔百官軍民上封事,極言得失。丁亥,詔斷四方非常貢獻。庚寅,追尊略陽公為孝閔皇帝。癸巳,立魯國公贇為皇太子。大赦天下,百官各加封級。

  五月,封衛國公直長子賓為莒國公,紹莒莊公洛生後。壬戌,帝以大旱,集百官於庭,詔之曰:「盛農之節,亢陽不雨,氣序愆度,蓋不徒然,豈朕德薄,刑賞乖中歟?將公卿大臣,或非其人歟?宜盡直言,無得有隱。」公卿各引咎自責。其夜澍雨。

  六月庚子,改置宿衛官員。

  秋七月辛丑,陳遣使來聘。丙午,辰星、太白合於東井。己酉,月犯心中星。

  九月庚子朔,日有蝕之。庚申,扶風掘地得玉盃以獻。

  冬十月庚午,詔江陵所獲俘虜充官口者,悉免為民。辛未,遣小匠師楊勰、齊馭、唐則使於陳。柱國大司馬綏德公陸通薨。

  十一月丙午,上親率六軍講武城南。庚戌,行幸羌橋,集京城以東諸軍都督以上,頒賜有差。乙卯,還宮。壬戌,以大司空趙國公招為大司馬。乙未,月犯心中星。

  十二月壬申,行幸斜谷,集京城以西諸軍都督已上,頒賜有差。丙戌,還宮。己丑,帝御正武殿,親錄囚徒,至夜而罷。庚寅,幸道會苑,以上善殿壯麗,遂焚之。

二年[573]

  二年春正月辛丑,祠南郊。乙巳,以柱國鴈門公田弘為大司空,大將軍徐國公若干鳳為柱國。庚戌,復置帥都督官。乙卯,祠太廟。

  閏月己巳,陳遣使來聘。

  二月辛亥,白虹貫日。甲寅,詔皇太子贇撫巡西土。壬戌,遣司會侯莫陳凱、太子宮尹鄭譯使於齊。熒惑犯輿鬼,入積尸。省雍州內八郡,併入京兆、馮翊、扶風、咸陽等郡。

  三月己卯,皇太子於岐州獲二白鹿以獻。詔答曰:「在德不在瑞。」癸巳,省六府諸司中大夫以下官,府置四司,以下大夫為之官長,上士貳之。

  夏四月己亥,祠太廟。丙辰,增改東宮官員。

  五月丁卯,熒惑犯右執法。丁丑,以柱國周昌公侯莫陳瓊為大宗伯,滎陽公司馬消難為大司寇,上庸公陸騰為大司空。

  六月庚子,省六府員外諸官,皆為丞。甲辰,月犯心中星。壬子,皇孫衍生,文武官普加一階。大選諸軍將帥。丙辰,帝御露寢,集諸軍將,勗以戎事。庚申,詔諸軍旌旗皆畫以猛獸、鷙鳥之象。

  秋七月己巳,祠太廟。自春末不雨,至於是月。壬申,集百寮於大德殿,帝責躬罪己,問以治政得失。戊子,雨。

  八月丙午,改三夫人為三妃。關內大蝗。

  九月乙丑,陳遣使來聘。癸酉,太白犯右執法。戊寅,以柱國鄭國公達奚震為金州總管。詔曰:「政在節財,禮唯寧儉。而頃者婚嫁競為奢靡,牢羞之費,罄竭資財,甚乖典訓之理。有司宜加宣勒,使咸遵禮制。」壬午,納皇太子妃楊氏。

  冬十月癸卯,齊遣使來聘。甲辰,六代樂成,帝御崇信殿,集百官以觀之。

  十一月辛巳,帝親率六軍講武於城東。癸未,集諸軍都督以上五十人於道會苑大射,帝親臨射宮,大備軍容。

  十二月癸巳,集群臣及沙門、道士等,帝升高座,辨釋三教先後,以儒教為先,道教為次,佛教為後。以大將軍樂川公赫連達為柱國。詔曰:「尊年尚齒,列代弘規,序舊酬勞,哲王明範。朕嗣承弘業,君臨萬邦,驅此兆庶,寘諸仁壽。軍民之間,年多耆耋,眷言衰暮,宜有優崇。可頒授老職,使榮霑邑里。」戊午,聽訟於正武殿,自旦及夜,繼之以燭。

三年[574]

  三年,春正月壬戌,朝群臣於露門。冊柱國齊國公憲、衛國公直、趙國公招、譙國公儉、陳國公純、越國公盛、代國公達、滕國公逌並進爵為王。己巳,祠太廟。庚午,突厥遣使獻馬。癸酉,詔:「自今已後,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已上,爰及鰥寡,所在軍民,以時嫁娶,務從節儉,勿為財幣稽留。」乙亥,親耕籍田。丙子,初服短衣,享二十四軍督將以下,試以軍旅之法,縱酒盡歡。詔以往歲年穀不登,民多乏絕,令公私道俗,凡有貯積粟麥者,皆准口聽留,以外盡糶。

  二月壬辰朔,日有食之。丁酉,紀國公康、畢國公賢、酆國公貞、宋國公實、漢國公贊、秦國公贄、曹國公允並進爵為王。丙午,令六府各舉賢良清正之人。癸丑,柱國許國公宇文善有罪免。乙卯,行幸雲陽宮。丙辰,詔曰:「民生而靜,純懿之性本均;感物而遷,嗜欲之情斯起。雖復雲鳥殊世,文質異時,莫不限以隄防,示之禁令。朕君臨萬宇,覆養黎元,思振頹綱,納之軌式。比因人有犯,與眾棄之,所在群官,有愆過者,咸聽首露,莫不輕重畢陳,纖毫無隱。斯則風行草偃,從化無違,導德齊禮,庶幾可致。但上失其道,有自來矣,凌夷之弊,反本無由。宜加蕩滌,與民更始,可大赦天下。」庚申,皇太后不豫。

  三月辛酉,至自雲陽宮。癸酉,皇太后叱奴氏崩。帝居倚廬,朝夕共一溢米。群臣表請,累旬乃止。詔皇太子贇總釐庶政。

  夏四月乙卯,齊遣使弔贈會葬。丁巳,有星孛於東北紫宮垣,長七尺。

  五月庚申,葬文宣皇后於永固陵,帝袒跣至陵所。辛酉,詔曰:「齊斬之情,經籍彝訓,近代沿革,遂亡斯禮。伏奉遺令,既葬便除,攀慕几筵,情實未忍。三年之喪,達於天子,古今無易之道,王者之所常行。但時有未諧,不得全制。軍國務重,庶自聽朝。縗麻之節,苫廬之禮,率遵前典,以申罔極。百寮以下,宜依遺令。」公卿上表,固請俯就權制,過葬即吉。帝不許,引古禮答之,群臣乃止。於是遂申三年之制,五服之內,亦令依禮。初置太子諫議員四人,文學十人;皇弟、皇子友員各二人,學士六人。丁卯,荊州獻白烏。戊辰,詔故晉國公護及諸子,並追復先封,改葬加諡。丙子,初斷佛、道二教,經像悉毀,罷沙門、道士,並令還民。並禁諸淫祀,禮典所不載者,盡除之。

  六月丁未,集諸軍將,教以戰陣之法。壬子,更鑄五行大布錢,以一當十,與布泉錢並行。戊午,詔曰:「至道弘深,混成無際,體包空有,理極幽玄。但岐路既分,派源逾遠,淳離朴散,形氣斯乖。遂使三墨八儒,朱紫交競;九流七略,異說相騰;道隱小成,其來舊矣,不有會歸,爭驅靡息。今可立通道觀,聖哲微言,先賢典訓,金科玉篆,秘蹟玄文,所以濟養黎元,扶成教義者,並宜弘闡,一以貫之。俾夫翫培塿者,識嵩岱之崇崛;守磧礫者,悟渤澥之泓澄,不亦可乎。」

  秋七月庚申,行幸雲陽宮。乙酉,衛王直在京師舉兵反,欲突入肅章門。司武尉遲運等拒守。直敗,率百餘騎遁走。京師連雨三旬,是日霽。戊子,至自雲陽宮。

  八月辛卯,擒直於荊州,免為庶人。乙未,詔自建德元年八月以前犯罪,未被推糾,於後事發失官爵者,並聽復舊。丙申,行幸雲陽宮。

  九月庚申,幸同州。戊辰,以柱國大宗伯周昌公侯莫陳瓊為秦州總管。

  冬十月丙申,御正楊尚希、禮部盧愷使於陳。戊戌,雍州獻蒼烏。庚子,詔蒲州民遭饑乏絕者,令向郿城以西,及荊州管內就食。甲寅,行幸蒲州。乙卯,曲赦蒲州見囚大辟以下。丙辰,行幸同州。始州民王鞅擁眾反,大將軍鄭恪討平之。

  十一月戊午,以柱國大司空上庸公陸騰為涇州總管。于闐遣使獻名馬。己巳,大閱於城東。甲戌,至自同州。

  十二月戊子,大會衛官及軍人以上,賜錢帛各有差。辛卯,月掩太白。詔荊襄安延夏五州總管內,有能率其從軍者,授官各有差。其貧下戶,給復三年。丙申,改諸軍軍士並為侍官。丁酉,利州上言騶虞見。癸卯,集諸軍講武於臨皋澤。涼州比年地震,壞城郭,地裂,涌泉出。

武帝下

建德四年[575]

建德四年,春正月戊辰,以柱國枹罕公辛威為寧州總管,太原公王康為襄州總管。初置營軍器監。壬申,詔曰:「今陽和布氣,品物資始,敬授民時,義兼敦勸。詩不云乎:『弗躬弗親,庶民弗信。』刺史守令,宜親勸農,百司分番,躬自率導。事非機要,並停至秋。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所在量加賑卹。逋租懸調,兵役殘功,並宜蠲免。」癸酉,行幸同州。

  二月丙戌朔,日有蝕之。辛卯,改置宿衛官員。己酉,柱國廣德公李意有罪免。

  三月丙辰,遣小司寇淮南公元偉、納言伊婁謙使於齊。郡縣各省主簿一人。丙寅,至自同州。甲戌,以柱國趙王招為雍州牧。

  夏四月甲午,柱國燕國公于寔有罪免。丁酉,初令上書者並為表,於皇太子以下稱啟。

  六月,詔東南道四總管內,自去年以來新附之戶,給復三年。

  秋七月丙辰,行幸雲陽宮。己未,禁五行大布錢不得出入關,布泉錢聽入而不聽出。丁卯,至自雲陽宮。甲戌,陳遣使來聘。

丙子,召大將軍以上於大德殿,帝曰:「太祖神武膺運,創造王基,兵威所臨,有征無戰。唯彼偽齊,猶懷跋扈。雖復戎車屢駕,而大勳未集。朕以寡昧,纂承鴻緒,往以政出權宰,無所措懷。自親覽萬機,便圖東討。惡衣菲食,繕甲治兵,數年已來,戰備稍足。而偽主昏虐,恣行無道,伐暴除亂,斯實其時。今欲數道出兵,水陸兼進,北拒太行之路,東扼黎陽之險。若攻拔河陰,兗豫則馳檄可定。然後養銳享士,以待其至。但得一戰,則破之必矣。王公以為何如?」群臣咸稱善。

丁丑,詔曰:「高氏因時放命,據有汾漳,擅假名器,歷年永久。朕以亭毒為心,遵養時晦,遂敦聘好,務息黎元。而彼懷惡不悛,尋事侵軼,背言負信,竊邑藏姦。往者軍下宜陽,釁由彼始;兵興汾曲,事非我先。此獲俘囚,禮送相繼;彼所拘執,曾無一反。加以淫刑妄逞,毒賦繁興,齊魯軫殄悴之哀,幽并啟來蘇之望。既禍盈惡稔,眾叛親離,不有一戎,何以大定!今白藏在辰,涼風戒節,厲兵詰暴,時事惟宜。朕當親御六師,龔行天罰。庶憑祖宗之靈,潛資將士之力,風馳九有,電掃八紘。可分命眾軍,指期進發。以柱國陳王純為前一軍總管,滎陽公司馬消難為前二軍總管,鄭國公達奚震為前三軍總管,越王盛為後一軍總管,周昌公侯莫陳瓊為後二軍總管,趙王招為後三軍總管,齊王憲率眾二萬趣黎陽,隨國公楊堅、廣寧侯薛迴舟師三萬自渭入河,柱國梁國公侯莫陳芮率眾一萬守太行道,申國公李穆帥眾三萬守河陽道,常山公于翼帥眾二萬出陳汝。」壬午,上親率六軍,眾六萬,直指河陰。

  八月癸卯,入于齊境。禁伐樹踐苗稼,犯者以軍法從事。丁未,上親率諸軍攻河陰大城,拔之。進攻子城,未克。上有疾。

  九月辛酉夜,班師,水軍焚舟而退。齊王憲及于翼、李穆等所在克捷,降拔三十餘城,皆棄而不守。唯以王藥城要害,令儀同三司韓正守之。正尋以城降齊。戊寅,至自東伐。己卯,以華州刺史畢王賢為荊州總管。

  冬十月戊子,初置上柱國、上大將軍官,改開府儀同三司為開府儀同大將軍、儀同三司為儀同大將軍,又置上開府、上儀同官。甲午,行幸同州。

  閏月,齊將尉相貴寇大寧,延州總管王慶擊走之。以柱國齊王憲、蜀國公尉遲迥為上柱國,柱國代王達為益州總管,大司寇滎陽公司馬消難為梁州總管。詔諸畿郡各舉賢良。

  十一月己亥,〔三〕改置司內官員。

  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庚午,至自同州。丙子,陳遣使來聘。

  是歲,岐寧二州民饑,開倉賑給。

五年[576]

  五年,春正月癸未,行幸同州。辛卯,行幸河東涑川,集關中、河東諸軍校獵。甲午,還同州。丁酉,詔曰:「朕克己思治,而風化未弘。永言前古,載懷夕惕。可分遣大使,周省四方,察訟聽謠,問民卹隱。其獄犴無章,侵漁黎庶,隨事究驗,條錄以聞。若政績有施,治綱克舉;及行宣圭蓽,道著丘園;並須撿審,依名騰奏。其鰥寡孤獨,寔可哀矜,亦宜賑給,務使周贍。」廢布泉錢。戊申,初令鑄錢者絞,其從者遠配為民。

  二月辛酉,遣皇太子贇巡撫西土,仍討吐谷渾,戎事節度,並宜隨機專決。

  三月庚子,月犯東井第一星。壬寅,至自同州。文宣皇后服再期,戊申,祥。

  夏四月乙卯,行幸同州。開府清河公宇文神舉攻拔齊陸渾等五城。

  五月壬辰,〔四〕至自同州。

  六月戊申朔,日有食之。辛亥,祠太廟。丙辰,利州總管紀王康有罪,賜死。丁巳,行幸雲陽宮。月掩心後星。庚午,熒惑入輿鬼。

  秋七月乙未,京師旱。

  八月戊申,皇太子伐吐谷渾,至伏俟城而還。乙卯,至自雲陽宮。乙丑,陳遣使來聘。

  九月丁丑,大醮於正武殿,以祈東伐。

  冬十月,帝謂群臣曰:「朕去歲屬有疹疾,遂不得克平逋寇。前入賊境,備見敵情,觀彼行師,殆同兒戲。又聞其朝政昏亂,政由群小,百姓嗷然,朝不謀夕。天與不取,恐貽後悔。若復同往年,出軍河外,直為撫背,未扼其喉。然晉州本高歡所起之地,鎮攝要重,今往攻之,彼必來援,吾嚴軍以待,擊之必克。然後乘破竹之勢,鼓行而東,足以窮其窟穴,混同文軌。」諸將多不願行。帝曰:「幾者事之微,不可失矣。若有沮吾軍者,朕當以軍法裁之。」

  己酉,帝總戎東伐。以越王盛為右一軍總管,杞國公亮為右二軍總管,隨國公楊堅為右三軍總管,譙王儉為左一軍總管,大將軍竇恭為左二軍總管,廣化公丘崇為左三軍總管,齊王憲、陳王純為前軍。庚戌,熒惑犯太微上將。戊午,歲星犯太陵。癸亥,帝至晉州,遣齊王憲率精騎二萬守雀鼠谷,陳王純步騎二萬守千里徑,鄭國公達奚震步騎一萬守統軍川,大將軍韓明步騎五千守齊子嶺,烏氏公尹昇步騎五千守鼓鍾鎮,涼城公辛韶步騎五千守蒲津關,柱國趙王招步騎一萬自華谷攻齊汾州諸城,柱國宇文盛步騎一萬守汾水關。遣內史王誼監六軍,攻晉州城。帝屯於汾曲。齊王憲攻洪洞、永安二城,並拔之。是夜,虹見於晉州城上,首向南,尾入紫微宮,長十餘丈。帝每日自汾曲赴城下,親督戰,城中惶窘。庚午,齊行臺左丞侯子欽出降。壬申,齊晉州刺史崔景嵩守城北面,夜密遣使送款,上開府王軌率眾應之。未明,登城鼓噪,齊眾潰,遂克晉州,擒其城主特進開府海昌王尉相貴,俘甲士八千人,送關中。甲戌,以上開府梁士彥為晉州刺史,加授大將軍,留精兵一萬以鎮之。又遣諸軍徇齊諸城鎮,並相次降款。

  十一月己卯,齊主自并州率眾來援。帝以其兵新集,且避之,乃詔諸軍班師,遣齊王憲為後拒。是日,齊主至晉州,憲不與戰,引軍度汾。齊主遂圍晉州,晝夜攻之。齊王憲屯諸軍於涑水,為晉州聲援。河東地震。癸巳,至自東伐。獻俘於太廟。甲午,詔曰:「偽齊違信背約,惡稔禍盈,是以親總六師,問罪汾晉。兵威所及,莫不摧殄,賊眾危惶,烏栖自固。暨元戎反旆,方來聚結,遊魂境首,尚敢趑趄。朕今更率諸軍,應機除剪。」丙申,放齊諸城鎮降人還。丁酉,帝發京師。壬寅,度河,與諸軍合。

  十二月戊申,次於晉州。初,齊攻晉州,恐王師卒至,於城南穿塹,自喬山屬於汾水。庚戌,帝帥諸軍八萬人,置陣東西二十餘里。帝乘常御馬,從數人巡陣處分,所至輒呼主帥姓名以慰勉之。將士感見知之恩,各思自厲。將戰,有司請換馬。帝曰:「朕獨乘良馬何所之?」齊主亦於塹北列陣。申後,齊人填塹南引。帝大喜,勒諸軍擊之,齊人便退。齊主與其麾下數十騎走還并州。齊眾大潰,軍資甲仗,數百里間,委棄山積。

  辛亥,帝幸晉州,仍率諸軍追齊主。諸將固請還師,帝曰:「縱敵患生。卿等若疑,朕將獨往。」諸將不敢言。甲寅,齊主遣其丞相高阿那肱守高壁。帝麾軍直進,那肱望風退散。丙辰,師次介休,齊將韓建業舉城降,以為上柱國,封郇國公。丁巳,大軍次并州,齊主留其從兄安德王延宗守并州,自將輕騎走鄴。是日,詔齊王公以下曰:

  夫樹之以君,司牧黔首,蓋以除其苛慝,恤其患害。朕君臨萬國,志清四海,思濟一世之人,寘之仁壽之域。嗟彼齊趙,獨為匪民,乃睠東顧,載深長想。偽主涼德早聞,醜聲夙著,酒色是耽,盤游是悅。閹豎居阿衡之任,胡人寄喉脣之重。棟梁骨鯁,翦為仇讎;狐趙緒餘,降成皁隸。民不見德,唯虐是聞。朕懷茲漏網,置之度外,正欲各靜封疆,共紓民瘼故也。

  爾之主相,曾不是思,欲構厲階,反貽其梗。我之率土,咸求倳刃,帷幄獻兼弱之謀,爪牙奮干戈之勇,贏糧坐甲,若赴私讎。是以一鼓而定晉州,再舉而摧逋醜。偽丞相高阿那肱驅逼餘燼,竊據高壁;偽定南王韓建業作守介休,規相抗擬。聊示兵威,應時崩潰,那肱則單馬宵遁,建業則面縛軍和,爾之逃卒,所知見也。

  若其懷遠以德,則爾難以德綏;處鄰以義,則爾難以義服。且天與不取,道家所忌,攻昧侮亡,兵之上術。朕今親馭群雄,長驅宇內,六軍舒旆,萬隊啟行。勢與雷電爭威,氣逐風雲齊舉。王師所次,已達近郊,望歲之民,室家相慶,來蘇之后,思副厥誠。偽主若妙盡人謀,深達天命,牽羊道左,銜璧轅門,當惠以焚櫬之恩,待以列侯之禮。偽將相王公已下,衣冠士民之族,如有深識事宜,建功立效,官榮爵賞,各有加隆。若下愚不移,守迷莫改,則委之執憲,以正刑書。嗟爾庶士,胡寧自棄。或我之將卒,逃彼逆朝,無問貴賤,皆從蕩滌。善求多福,無貽後悔。璽書所至,咸使聞知。

  自是齊之將帥,降者相繼,封其特進開府賀拔伏恩為郜國公,其餘官爵各有差。

  戊午,高延宗僭即偽位,改年德昌。己未,軍次并州。庚申,延宗擁兵四萬出城抗拒,帝率諸軍合戰,齊人退,帝乘勝逐北,率千餘騎入東門,詔諸軍繞城置陣。至夜,延宗率其眾排陣而前,城中軍卻,人相蹂踐,大為延宗所敗,死傷略盡。齊人欲閉門,以閽下積尸,扉不得闔。帝從數騎,崎嶇危險,僅得出門。至明,率諸軍更戰,大破之,擒延宗,并州平。壬戌,詔曰:

  昔天厭水運,龍戰于野,兩京圮隔,四紀于茲。朕垂拱巖廊,君臨宇縣,相邠民於海內,混楚弓於天下,一物失所,有若推溝。方欲德綏未服,義征不譓。偽主高緯,放命燕齊,怠慢典刑,俶擾天紀,加以背惠怒鄰,棄信忘義。朕應天從物,伐罪弔民,一鼓而蕩平陽,再舉而摧勍敵。偽署王公,相繼道左。高緯智窮數屈,逃竄草間。偽安德王高延宗擾攘之間,遂竊名號,與偽齊昌王莫多婁敬顯等,收合餘燼,背城抗敵。王威既振,魚潰鳥離,破竹更難,建瓴非易,延宗眾散,解甲軍門。根本既傾,枝葉自霣,幽青海岱,折簡而來,冀北河南,傳檄可定。八紘共貫,六合同風,方當偃伯靈臺,休牛桃塞,無疆之慶,非獨在余。

  漢皇約法,除其苛政,姬王輕典,刑彼新邦。思覃惠澤,被之率土,新舊臣民,皆從蕩滌。可大赦天下。高緯及王公以下,若釋然歸順,咸許自新。諸亡入偽朝,亦從寬宥。官榮次序,依例無失。其齊偽制令,即宜削除。鄒魯縉紳,幽并騎士,一介可稱,並宜銓錄。百年去殺,雖或難希,期月有成,庶幾可勉。

  丙寅,出齊宮中金銀寶器珠翠麗服及宮女二千人,班賜將士。以柱國趙王招、陳王純、越王盛、杞國公亮、梁國公侯莫陳芮、庸國公王謙、北平公寇紹、鄭國公達奚震並為上柱國。封齊王憲子安城郡公質為河間王,大將軍廣化公丘崇為潞國公,神水公姬願為原國公,廣業公尉遲運為盧國公。諸有功者,封授各有差。癸酉,帝率六軍趣鄴。以上柱國陳王純為并州總管。

六年[577]

  六年,春正月乙亥,齊主傳位於其太子恆,改年承光,自號為太上皇。壬辰,帝至鄴。齊主先於城外掘塹豎柵。癸巳,帝率諸軍圍之,齊人拒守,諸軍奮擊,大破之,遂平鄴。齊主先送其母并妻子於青州,及城陷,乃率數十騎走青州。遣大將軍尉遲勤率二千騎追之。是戰也,於陣獲其齊昌王莫多婁敬顯。帝責之曰:「汝有死罪者三:前從并走鄴,攜妾棄母,是不孝;外為偽主戮力,內實通啟於朕,是不忠;送款之後,猶持兩端,是不信。如此用懷,不死何待。」(忠孝信)遂斬之。是日,西方有聲如雷者一。

  甲午,帝入鄴城。齊任城王湝先在冀州,齊主至河,遣其侍中斛律孝卿送傳國璽禪位於湝。孝卿未達,被執送鄴。詔去年大赦班宣未及之處,皆從赦例。封齊開府洛州刺史獨孤永業為應國公。丙申,以上柱國越王盛為相州總管。己亥,詔曰:「自晉州大陣至于平鄴,身殞戰場者,其子即授父本官。」尉遲勤擒齊主及其太子恆於青州。

  庚子,詔曰:「偽齊之末,姦佞擅權,濫罰淫刑,動挂羅網,偽右丞相咸陽王故斛律明月,偽侍中特進開府故崔季舒等七人,或功高獲罪,或直言見誅。朕兵以義動,翦除凶暴,表閭封墓,事切下車。宜追贈諡,并窆措。其見存子孫,各隨蔭敘錄。家口田宅沒官者,(私有财产)並還之。」

  辛丑,詔曰:「偽齊叛渙,竊有漳濱,世縱淫風,事窮彫飾。或穿池運石,為山學海;或層臺累構,概日凌雲。以暴亂之心,極奢侈之事,有一於此,未或弗亡。朕菲食薄衣,以弘風教,追念生民之費,尚想力役之勞。方當易茲弊俗,率歸節儉。其東山、南園及三臺可並毀撤。瓦木諸物,凡入用者,盡賜下民。山園之田,各還本主。」

  二月丙午,論定諸軍功勳,置酒於齊太極殿,會軍士以上,班賜有差。丁未,齊主至,帝降自阼階,以賓主之禮相見。高湝在冀州擁兵未下,遣上柱國齊王憲與柱國隨公楊堅率軍討平之。齊定州刺史范陽王高紹義叛入突厥。齊諸行臺州鎮悉降,關東平。合州五十五,郡一百六十二,縣三百八十五,戶三百三十萬二千五百二十八,口二千萬六千八百八十六。乃於河陽、幽、青、南兗、豫、徐、北朔、定並置總管府,相、并二總管各置宮及六府官。

  癸丑,詔曰:「無侮煢獨,事顯前書;哀彼矜人,惠流往訓。偽齊末政,昏虐寔繁,災甚滔天,毒流比屋。無罪無辜,係虜三軍之手;不飲不食,僵仆九逵之門。朕為民父母,職養黎人,念甚泣辜,誠深罪己。除其苛政,事屬改張,宜加寬宥,兼行賑卹。自偽武平三年以來,河南諸州之民,偽齊被掠為奴婢者,不問官私,並宜放免。其住在淮南者,亦即聽還,願住淮北者,可隨便安置。其有癃殘孤老,饑餒絕食,不能自存者,仰刺史守令及親民長司,躬自檢校。無親屬者,所在給其衣食,務使存濟。」

  乙卯,帝自鄴還京。丙辰,以柱國隨公楊堅為定州總管。

  三月壬午,詔山東諸州,各舉明經幹治者二人。若奇才異術,卓爾不群者,弗拘多少。

  夏四月乙巳,至自東伐。列齊主於前,其王公等並從,車轝旗幟及器物以次陳於其後。大駕布六軍,備凱樂,獻俘於太廟。京邑觀者皆稱萬歲。戊申,封齊主為溫國公。庚戌,大會群臣及諸蕃客於露寢。乙卯,廢蒲、陝、涇、寧四州總管。己巳,祠太廟。詔曰:「東夏既平,王道初被,齊氏弊政,餘風未殄。朕劬勞萬機,念存康濟。恐清淨之志,未形四海,下民疾苦,不能上達,寢興軫慮,用切於懷。宜分遣使人,巡方撫慰,觀風省俗,宣揚治道。有司明立條科,務在弘益。」

  五月丁丑,以柱國譙王儉為大冢宰。庚辰,以上柱國杞國公亮為大司徒,鄭國公達奚震為大宗伯,梁國公侯莫陳芮為大司馬,柱國應國公獨孤永業為大司寇,鄖國公韋孝寬為大司空。辛巳,大醮於正武殿,以報功也。己丑,祠方丘。詔曰:「朕欽承丕緒,寢興寅畏,惡衣菲食,貴昭儉約。上棟下宇,土階茅屋,猶恐居之者逸,作之者勞,詎可廣廈高堂,肆其嗜欲。往者,冢臣專任,制度有違,正殿別寢,事窮壯麗。非直雕牆峻宇,深戒前王,而締構弘敞,有踰清廟。不軌不物,何以示後。兼東夏初平,民未見德,率先海內,宜自朕始。其露寢、會義、崇信、含仁、雲和、思齊諸殿等,農隙之時,悉可毀撤。雕斲之物,並賜貧民。繕造之宜,務從卑朴。」癸巳,行幸雲陽宮。戊戌,詔曰:「京師宮殿,已從撤毀。并鄴二所,華侈過度,誠復作之非我,豈容因而弗革。諸堂殿壯麗,並宜除蕩,甍宇雜物,分賜窮民。三農之隙,別漸營構,止蔽風雨,務在卑狹。」庚子,陳遣使來聘。是月,青城門無故自崩。

  六月丁未,至自雲陽宮。辛亥,御正武殿錄囚徒。癸亥,於河州雞鳴防置旭州,甘松防置芳州,廣州防置弘州。甲子,帝東巡。丁卯,詔曰:「同姓百世,婚姻不通,蓋惟重別,周道然也。而娶妻買妾,有納母氏之族,雖曰異宗,猶為混雜。自今以後,悉不得娶母同姓,以為妻妾。其已定未成者,即令改聘。」

  秋七月己卯,封齊王憲第四子廣都公負為莒國公,紹莒莊公洛生後。癸未,應州獻芝草。丙戌,行幸洛州。己丑,詔山東諸州舉有才者,上縣六人,中縣五人,下縣四人,赴行在所,共論治政得失。戊戌,以上柱國庸公王謙為益州總管。

  八月壬寅,議定權衡度量,頒於天下。其不依新式者,悉追停。詔曰:「以刑止刑,世輕世重。罪不及嗣,皆有定科。雜役之徒,獨異常憲,一從罪配,百世不免。罰既無窮,刑何以措。道有沿革,宜從寬典。凡諸雜戶,悉放為民。配雜之科,因之永削。」甲子,鄭州獻九尾狐,皮肉銷盡,骨體猶具。帝曰:「瑞應之來,必昭有德。若使五品時敘,四海和平,家識孝慈,人知禮讓,乃能致此。今無其時,恐非實錄。」乃命焚之。

  九月壬申,以柱國鄧國公竇熾、申國公李穆並為上柱國。戊寅,初令民庶已上,唯聽衣綢、綿綢、絲布、圓綾、紗、絹、綃、葛、布等九種,餘悉停斷。朝祭之服,不拘此例。甲申,絳州獻白雀。壬辰,詔東土諸州儒生,明一經已上,並舉送,州郡以禮發遣。癸卯,封上大將軍上黃公王軌為郯國公。吐谷渾遣使獻方物。

  冬十月戊申,行幸鄴宮,戊午,改葬德皇帝於冀州。帝服緦,哭於太極殿,百官素服哭。是月,誅溫國公高緯。

  十一月庚午,百濟遣使獻方物。壬申,封皇子充為道王,兌為蔡王。癸酉,陳將吳明徹侵呂梁,徐州總管梁士彥出軍與戰,不利,退守徐州。遣上大將軍郯國公王軌率師討之。是月,稽胡反,遣齊王憲率軍討平之。

  詔自永熙三年七月已來,去年十月已前,東土之民,被抄略在化內為奴婢者;及平江陵之後,良人沒為奴婢者:並宜放免。所在附籍,一同民伍。若舊主人猶須共居,聽留為部曲及客女。

  詔曰:「正位於中,有聖通典。質文相革,損益不同。五帝則四星之象,三王制六宮之數。劉曹已降,等列彌繁,選擇遍於生民,命秩方於庶職。椒房丹地,有眾如雲。本由嗜欲之情,非關風化之義。朕運當澆季,思復古始,無容廣集子女,屯聚宮掖。弘贊後庭,事從約簡。可置妃二人,世婦三人,御妻三人,自茲以外,悉宜減省。」

  己亥晦,日有蝕之。

  初行刑書要制。持杖群彊盜一匹以上,不持杖群彊盜五匹以上,監臨主掌自盜二十匹以上,小盜及詐偽請官物三十匹以上,正長隱五戶及十丁以上、隱地三頃以上者,至死。刑書所不載者,自依律科。

  十二月戊午,吐谷渾遣使獻方物。己未,東壽陽土人反,率眾五千襲并州城,刺史東平公宇文神舉破平之。庚申,行幸并州宮。移并州軍人四萬戶於關中。丙寅,以柱國滕王逌為河陽總管。丁卯,以柱國隨國公楊堅為南兗州總管,上柱國申國公李穆為并州總管。戊辰,廢并州宮及六府。是月,北營州刺史高寶寧據州反。

宣政元年[578]

  宣政元年,春正月癸酉,吐谷渾偽趙王他婁屯來降。壬午,行幸鄴宮。分相州廣平郡置洺州,清河郡置貝州,黎陽郡置黎州,汲郡置衛州;分定州常山郡置恆州;分并州上黨郡置潞州。辛卯,行幸懷州。癸巳,幸洛州。詔於懷州置宮。

  二月甲辰,柱國大冢宰譙王儉薨。丁巳,帝至自東巡。乙丑,以上柱國越王盛為大冢宰,陳王純為雍州牧。

  三月戊辰,於蒲州置宮。廢同州及長春二宮。壬申,突厥遣使獻方物。甲戌,初服常冠。以皁紗為之,加簪而不施纓導,其制若今之折角巾也。上大將軍郯國公王軌破陳師於呂梁,擒其將吳明徹等,俘斬三萬餘人。丁亥,詔:「柱國故豆盧寧征江南武陵、南平等郡,所有民庶為人奴婢者,悉依江陵放免。」壬辰,改元。

  夏四月壬子,初令遭父母喪者,聽終制。庚申,突厥入寇幽州,殺掠吏民。議將討之。

  五月己丑,帝總戎北伐。遣柱國原公姬願、東平公宇文神舉等率軍,五道俱入。發關中公私驢馬,悉從軍。癸巳,帝不豫,止于雲陽宮。丙申,詔停諸軍事。

  六月丁酉,帝疾甚,還京。其夜,崩於乘輿。時年三十六。遺詔曰:

  人肖形天地,稟質五常,脩短之期,莫非命也。朕君臨宇縣,十有九年,未能使百姓安樂,刑措罔用,所以昧旦求衣,分宵忘寢。昔魏室將季,海內分崩,太祖扶危翼傾,肇開王業。燕趙榛蕪,久竊名號。朕上述先志,下順民心,遂與王公將帥,共平東夏。雖復妖氛蕩定,而民勞未康。每一念此,如臨冰谷。將欲包舉六合,混同文軌。今遘疾大漸,氣力稍微,有志不申,以此歎息。

  天下事重,萬機不易。王公以下,爰及庶僚,宜輔導太子,副朕遺意。令上不負太祖,下無失為臣。朕雖瞑目九泉,無所復恨。

  朕平生居處,每存菲薄,非直以訓子孫,亦乃本心所好。喪事資用,須使儉而合禮,墓而不墳,自古通典。隨吉即葬,葬訖公除。四方士庶,各三日哭。妃嬪以下無子者,悉放還家。

  諡曰武皇帝,廟稱高祖。己未,葬於孝陵。

  帝沉毅有智謀。初以晉公護專權,常自晦跡,人莫測其深淺。及誅護之後,始親萬機。克己勵精,聽覽不怠。用法嚴整,多所罪殺。號令懇惻,唯屬意於政。群下畏服,莫不肅然。性既明察,少於恩惠。凡布懷立行,皆欲踰越古人。身衣布袍·寢布被,無金寶之飾,諸宮殿華綺者,皆撤毀之,改為土階數尺,不施櫨栱。其雕文刻鏤,錦繡纂組,一皆禁斷。後宮嬪御,不過十餘人。勞謙接下,自彊不息。以海內未康,銳情教習。至於校兵閱武,步行山谷,履涉勤苦,皆人所不堪。平齊之役,見軍士有跣行者,帝親脫靴以賜之。每宴會將士,必自執杯勸酒,或手付賜物。至於征伐之處,躬在行陣。性又果決,能斷大事。故能得士卒死力,以弱制強。破齊之後,遂欲窮兵極武,平突厥,定江南,一二年間,必使天下一統,此其志也。

  史臣曰:自東西否隔,二國爭彊,戎馬生郊,干戈日用,兵連禍結,力敵勢均,疆埸之事,一彼一此。高祖纘業,未親萬機,慮遠謀深,以蒙養正。及英威電發,朝政惟新,內難既除,外略方始。乃苦心焦思,克己勵精,勞役為士卒之先,居處同匹夫之儉。脩富民之政,務彊兵之術,乘讎人之有釁,順大道而推亡。五年之間,大勳斯集。攄祖宗之宿憤,拯東夏之阽危,盛矣哉,其有成功者也。若使翌日之瘳無爽,經營之志獲申,黷武窮兵,雖見譏於良史,雄圖遠略,足方駕於前王者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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