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气炸了!的哥捡到价值3万的包,归还时要求打表遭失主投诉
这条新闻才158个字,评论区却有超过10000人热议。
网友们的反应,可以用气炸了来形容。
新闻简单:【近日,上海一出租车司机捡到价值3万的包,归还时提出打表,由失主支付来送包的路费。事后,司机遭到乘客投诉。出租车公司称,乘客通过打车平台联系到司机,让司机把包送过去,当时司机也说过要打表,但乘客对于车费的问题有些不认同。目前包已归还,其他问题已由派出所协商解决。有网友认为打表送还失物无可厚非,也有网友认为应该免费送…】
视频中,的哥说:我做了一件讲良心的事情,尊重是双向的,价格是相等的。
网友们热议的焦点有以下几个:
1,的哥该不该要求打表?
2,失主该不该给的哥奖励?
3,出租公司应该怎么做才对?
4,社会应该如何鼓励拾金不昧的人?
对于失主,网友们的态度一致:该人丢包又丢人,对的哥不仅不感激、不感恩,反而投诉,是匹真真正正的白眼狼。
然而,白眼狼活得逍遥又自在,好心的哥憋气带窝火,怎么破?
第一个问题,的哥可不可以要求打表送包,网友们觉得可以,只要双方在电话里约定好。并且,要求送包的来回路程打表,表明的哥不会要求失主对其奖励。这就更合理了。如果失主不同意打表,应该和司机约定好地点,自己来取。
第二个问题,网友们觉得,失主必须奖励的哥。如果不奖励的话,起码应该合理补偿的哥送包所带来的损失。大方一点点的人,还会比打表的金额,多给一点点。
网友们说,必须让好人有好报吧,否则好人还能做好事吗?
第三个问题,出租公司该如何做。服务行业,什么奇葩顾客,都能遇到,不让好的哥伤心,出租公司应该做的,最少有两步,一是精神上表扬,二是物质上奖励。这样能让做了好事的、想做好事的,想继续做好事,敢继续做好事。
从新闻内容看,出租公司没有这样做。
第四个问题,社会该怎么办。
关于拾金不昧,在2012年2日,广州曾起草《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失主领回失物时,可以自愿遗失物品价值百分之十的金额奖励拾遗者;对无主的失物,政府予以拍卖,按拍卖款10%给予拾遗者。
此征求意见稿,引起多方热议,核心问题是,拿奖励会不会给道德抹黑?
其实,这个征求意见稿,是学习发达国家相关法律。
如日本,“遗失物法”明文规定,失主应该向物归原主者支付相当于失物价值5%至20%数额的酬金。如果到了规定期限(通常为6个月),依然没有失主前来领取失物,则失物可归拾者所有。
如德国,政府设立专门奖励拾金不昧者的专项公益基金,奖金高达200欧元,还有一枚荣誉奖章。其民法规定,拾金不昧者有权向失主索取相当于失物价值5%的报酬。
关于拾金不昧奖励的新规定,广州一议就是3年多,到2015年底,《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才正式印发。
印发之时,关于“自愿遗失物品价值百分之十的金额奖励拾遗者”的内容,已经消失。
只剩下一句含含糊糊的话——“对从事拾遗物品处理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
广州尚且如此,其他城市可想而知。
拾金不昧,夹在德与法之间,纠纷不断,新闻不停。
这回是拾遗者受气,而去年宁波,是失主受气。宁波一大妈捡到女大学生的手机,非要2000元报酬,失主不给,大妈直接摔手机。(详见:奇怪!大妈摔手机的案子里,怎么跑出一个弱势群体?)
拾金不昧,讲德讲了几十年,事故不断,说明光靠德有问题。
哪个城市,能迈出给拾金不昧者奖励的第一步呢?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