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快事!涞源反杀案属正当防卫,检方决定不起诉
3月1日福建检方宣布赵宇属于正当防卫时,有网友就问,河北涞源反杀案怎么还不定?
说曹操,曹操到。
3月3日,又一快事来到,河北保定检方宣布:涞源反杀案女生父母属正当防卫,决定不起诉。
一个同样清晰,同样不复杂的案子,历经近9个月,终于等来正义的一天。
恶徒王磊,交友无果,给女生一家带来一场恶梦——半年纠缠,多次威胁,6次上门骚扰和威胁,公安出警,训诫无效,2018年7月11日23时许,王磊又持两把水果刀、甩棍翻墙进入女方家院里,将女生及其父母打伤。
在受到生命威胁下,女生家在打斗中,将王磊打到不动弹。后经鉴定,王磊头面部、枕部、颈部、双肩及双臂多处受伤,符合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女生父亲胸部、双臂多处受刺伤、划伤,伤情属于轻伤二级;女生母亲头部、手部受伤,王某某腹部受伤,均属轻微伤。
检方通报非常详尽,不再重复。
这里要问的,是涞源警方为什么非要起诉女方父母故意杀人呢?
去年在昆山发生的反杀,与涞源何其相似!在去年12月,最高样专门就什么是正当防卫作了解释,发布了一批指导性案例。
这批案例里面,有正当防卫,有防卫过当,稍微读一读,对照涞源一案,不难辨清轻与重,不难明白是与非。
面对生活骚扰,面对生命威胁,弱者奋起反抗,何罪之有?
我们不说,女方多次报警,公安出警训诫为什么无效,我们不说,如果女方屈服,未来会是什么命运,我们就说,涞源警方应该保护什么,不应该保护什么?
公安的职责,核心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通俗地讲,是保护善,维持正义,打击恶,摧毁邪恶。
即现在讲的打黑除恶,过去讲的除暴安良。
当然,所有行为,均应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
涞源案中,谁恶谁良,清清楚楚,法律条款,明明白白。
警方应该保护的,是女生及其一家这样的弱者,警方应该打击的,是王磊那样欺善逼良的恶徒。
可是,涞源警方和福州警方一样,反复犯糊涂。
赵宇案里,英雄被拘留,惶恐不安;坏蛋打麻将,悠哉游哉。
涞源案里,恶徒家人,理直气壮,喊杀人偿命;良民全家,身陷囹圄,不可终日。
警方一而再、再而三的糊涂,让大家怀疑他们到底是水平问题,还是作风问题。
还好,涞源案和赵宇案,均获正义,让人心中大快。
我们为检方点赞,也不能忘了给警方点醒——
别总犯糊涂了!
当然,如果有人是故意糊涂,就该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
这同样也是依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