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钟顺| 拽拽“狗”尾巴

“哧溜”一下子,或者按时髦的说法是一不小心,这狗年就快过完了。若不赶紧趁着狗年还在,拽着“狗”尾巴说点关于“狗”的故事,而是晃悠到了“猪”年再说,就似乎有那么一点不合时宜了。

其实,刚进入“狗”年的时候,也就是说刚进入新出生的孩子都该“属”狗的时候,就想着说点关于“狗”的故事。可是,虽然深谙“盛年不再来,一日难再晨”的道理,虽然对小学老师就已逼着背熟了的“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的古训了然于心,可就是天天很舒服地摸着“狗狗”柔软的毛,从头快摸到了尾,也不愿意将手放到键盘上。直到某日参加朋友聚会,从乡党处听到了一个故事,这才坐下来敲出这些文字。

在我老家农村有一个风俗,即闺女女婿到岳父母家走亲,那是真正的贵客临门。尤其是新女婿第一次带着媳妇去岳父母家,必须得享受“撮上锅、抱上炕”的待遇。也即老泰山一家人必须要使出浑身解数,把最好吃和最好喝的尽数拿出,把若干年来形成的待客礼数尽数尽到,以招待这位新姑爷。否则,自家的闺女在婆家就有可能会被瞧不起。

话说某年的正月初三,某位新女婿提着准备了一冬的厚礼,领着媳妇来到岳父母家做客。自然,丈母娘和媳妇在灶间忙着准备菜肴的时候,丈母爷和小舅子就陪着这位女婿,盘腿坐在火炕上喝茶水。不只是“大闺女上轿头一回”,这新女婿走丈人家也是“头一回”。所以这位新女婿就有些紧张,有些手足无措。在端着茶碗喝茶水时,一不小心就把大拇指卡在茶碗的捏把里,拔不出来了。

这位女婿害怕难堪丢人,不好意思声张,只好一边喝着茶水,一边偷偷从茶碗的捏把里往外拔指头。可是越着急越是拔不出,越拔不出就越着急,到后来大拇指就有些肿胀,这就更是难以拔出了。这可难为坏了这位女婿,只好将茶碗一直那样握着,倒满喝上,喝上倒满,一碗一碗又一碗,不到一个时辰就把肚子给撑起来了。没有办法,内急事大,必须得下炕去小便,还得握着茶碗去。

早些年,在农村没有专门的厕所,家家户户基本上是将养猪的圏屋兼做厕所。这位好心兼细心的丈母爷,早就知道女婿今天要带着闺女过来出“新门”,怕自家的狗认生咬着女婿,晨起后就把家养的大黄狗也关在了猪圈里。这位女婿来到猪圈后,一边小解,一边想趁机把大拇指从茶碗的捏把里拔出来。可由于不断地抽拔,指头已经肿得越来越粗,这就更增加了拔出的难度。就在他心情极度烦躁之时,那只大黄狗却不识趣,凑上来吮吸他的裤腿子。于是这位女婿将满肚子怒气发泄到了黄狗身上,照着狗的肚子就是一脚。大黄狗哪儿会退缩,“汪”的一声冲了上来。就在新女婿惊恐地躲避着黄狗时,发现自己的大拇指已经不在茶碗的捏把里了。到底是怎么拔出来的,竟然全然不知。

这真是歪打正着,自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没有拔出的手指头,却在一只狗的“帮助”下轻松地就给拔出来了。可见狗儿的确是个好东西。要不,在广大的农村,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着狗呢。农人养狗可不是为了玩的,他们还没有那些闲工夫,主要是为了看家护院。为此农人养的狗都是土狗,品种比较单一,只求身形高大。别看这些狗的品种单纯,可是在同一个村子里,却很难找出两只基本一样的狗来。都说咬人的狗不露齿,这可是千真万确的。也就是说,对那些高声“汪汪”叫着的狗不用害怕,而那些两眼眯着你,间或发出低沉吼声的,可千万要加小心了。记得小时候与同伴玩捉“迷藏”,当我跑到一叫“大门台”的长辈邻居家大门口时,“呼”的一下子,就从门里窜出一条大黑狗来,这只大黑狗上来一口就咬住了我的胳膊。顿时,鲜血就顺着胳膊流了下来。

小时候被狗咬的感觉,到现在仍然记忆犹新。可我对狗从来没有恨意,而且还比较喜欢。孩童时期一直到上中学阶段,家中曾经先后养过三只狗。这三只狗,除了上课时,自然是我形影不离的玩伴。这三只狗,有两只是自然老死的,一只是被“狗肉锅”买走了。记得那是在临近春节前的几天,为了能换取几块钱置办年货,就把这只狗给卖掉了。当时来买狗的那个人,根本无法将狗绑起带走,就用绳子做了一个“扣”,让我套在狗的脖子上。我当然是满心不情愿,可在父母的厉声呵斥下,只好按买狗人的要求做了。为此,我整整哭了一个上午,整整一天没有吃饭,直到父母说再重新给我养一只小狗,这件事情才算过去。

从前在农村养狗,除了为看家护院外,还有一个作用是为给襁褓中的孩子舔扫粪便。谁家的女人怀孕了,如果家中还没有狗,就要赶快养上一只。等孩子出生了,这只狗也长大了。在农村的土坑上,在土炕的苇蓆上,只要孩子排出大便了,口里便大声唤起来:“乖乖乖乖”,狗听到呼唤后,立即从院子或者大街上,“呼哧呼哧”跑进屋内,一个起跳蹦到炕上,“呱唧呱唧”舔起来,最后再将小孩屁股舔个溜光,这才心满意足地跳下炕去。如果带小孩在街上玩,只要扒起小孩的两条腿,做出要大便的样子,狗儿就会自动跑过来。有时还会连着跑过来好几只,互相“汪汪”叫着,甚至撕咬着。如此,只有那不参与打架的狗,才会有机会吃到该吃的东西。

在农村有一句骂人很重的话,是朝向那些过于吝啬的人的:你这人真是个母狗×,只准进不准出。而每当这句话骂出以后,一般这两个人的友情就告结束了。前段时间曾见过一个视频,说的是以前农村孩子的玩耍花样:打尖、打懒、打宝、靠房、拾波谷、藏猫猫,还有就是小孩子们多管闲事,分属两侧拽着刚刚结束“吊秧子”的两只狗的身子,欲强行将它们给分离开。其实,类似这样的场景,在农村可谓司空见惯,而在城市,却是少见多怪。这让我想起了某日沿着河岸散步时看到的一幕:两只分属两个主人的异性狗,在被解下绳索撒欢的时候碰到了一起,便立即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卿卿我我,欲行好事,可即刻就被各自赶上来的主人强行分开,一只被放进了自行车筐里,一只被重新套上绳索牵在手里,只见两只狗儿互相深情款款地望着,恋恋不舍地随着主人远去。目睹这一幕后,我即兴口沾打油诗一首,聊发感慨:

路见一雌一雄,像是偶然得逢。

先是卿卿我我,继而付诸行动。

雌者遂被高搁,雄者强拴枷绳。

两双眼儿对望,从此天各西东。

四脚本来单纯,双足兀自多情。

非是小虫入脑,即是冤恨妒生。

天地本有规则,四季轮回变更。

万物自由生长,莫问奇绝早行。

虽然在农村老家时养过土狗,可在城市居住后,却从来没有养过宠物狗。虽然没有养过,却并不等于不喜欢宠物狗。放眼望去,满大街行走的,除了高级动物的人,多见的就是宠物狗了。所以,将狗称之为人类的朋友,是再恰当不过得了。每当看见宠物狗在主人的陪伴下溜达的时候,脑海中就不由自主浮现出一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人复仁乎,以汪族为宠物。有人说养宠物狗的人是吃饱撑的,我觉得不能这样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说这话的人又何必干吃萝卜辣操心。据我观察,凡是养宠物狗的,可谓各有各的原由:有的是为了消谴,有的是为了好玩,有的是缺少爱而为了爱,有的是为了感情寄托,有的是因“爱”多的心里盛不下,得找个渠道溢出来。但是,对这尤物喜欢尽可喜欢,其中有一点我却极不赞成,因为有一天在散步时,碰上了一个遛狗的朋友,他竟然让狗喊爷爷。这当然不能答应,因为你可以与狗有血缘和辈分关系,你可以给狗当爸爸,那是你的自由和爱好,但一定不要与旁人扯上关系。

曾经观察到一个现象,自打进入狗年以后,说狗的较以往多了起来,写狗的也多了起来。养狗的是不是也多了起来?对此没有经过调查,当然就不敢枉下断言。而且狗年发生的不爽事,还爱往狗身上联想。大的诸如:某国对我挑起贸易战;令民众揪心的疫苗事件;一场没有来头的大水;冯氏和冰冰对阿崔吐的唾沫星子。如此这般,有的已经发生,有的正在发生,可谓林林总总,不一而足。尤其是见那浑身满是拿不了台面上的龌龊事的人,还一本正经地在那儿鹦鹉学舌,冠冕堂皇端坐在那儿说着人话,就不由得想笑出声来,那个“人模狗样”的成语就从心底里蹦了出来。当然,我们更要记住叔本华说过的话:生命中的幸与不幸,与其说是取决于我们遇到了什么,毋宁说是取决于我们与它们相遇的方式。

感谢造物主创造了这种称之为“狗”的动物,不只用于纪年,还可为豢养它的人服务,使人类由此减少了许多的寂寞。我的老娘亲就属“狗”,今年是她的本命年。一篇文章说属狗的人格外长寿,不管此文有没有科学道理,我倒是很愿意相信。当然,关于写“狗”的文章不少,可我只正儿八经地读过两篇:一篇是鲁迅先生的《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一篇是朋友老马的《关于“狗”的多角度联想》。鲁迅先生的那篇,想必都是耳熟能详。而这老马也是个才子,凭着老马那两把刷子,这篇关于“狗”的文章,也自是写得文采飞扬,而且是多角度呈现。看了老马的文章后,感悟颇多,就跟着搀和了几句。不料这却惹恼了一位视“狗”为“亲”的人,先是从暗处抛出不屑与我为伍的眼神,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不由让我想起了木心说过的一句话:“修养是很具体的,就是一件件小事。一句话熬不住,就失了教养。”还对《奥义书》所言心生感慨:“注意你的想法,它们会成为言语。注意你的言语,它们会成为行动。 注意你的行动,它们会成为习性。 注意你的习性,它们会成为性格。 注意你的性格,它们会成为你的命运。”所以,不管狗儿有什么样的天性,有一点却是可足称道的,就是它对人的忠诚,这是它比某些高级动物更为高级的地方。

眼见“狗”尾巴已越来越短了,靠“拽”自然是拽不住的。好在它十二年以后还会回来。那就让我们满怀期望,等待着它的下一次到来。在一年一年的生命进程中,明白我们从哪里来,明白我们为什么活着,明白我们在生活中的责任等一些终极问题。一如米歇尔所言:“正是我们存在的有限性,才给生活增添了乐趣。如果我们拥有无法失去的永生,我们的生活将会空虚无聊。”

牛钟顺,躬耕于高等学府,履任潍坊医学院党办主任、滨州医学院副校长、潍坊学院党委副书记职,研究员,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山东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常务理事,山东省社会科学专家库成员,文字见诸于《人民日报》《时代文学》《鸭绿江》等报刊媒体,著有文学评论集《半亩方塘》及《当代新闻事业》等,出版作品逾百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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