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宗议私门铸钱(资治通鉴卷二一四之一)
宰相张九龄向玄宗进言,提出放开禁止私人铸钱的禁令。开元二十二年三月庚辰(十九日),李隆基把张九龄的提议交给百官公议。
裴耀卿等人反对道:“朝廷一旦取消这个禁令,恐怕就有小人弃农逐利,这样一来,钱币的泛滥和质量低劣的情况就会更加严重。(一启此门,恐小人弃农逐利,而滥恶更甚。)”秘书监崔沔也说:“如果用铜来顶百姓的劳役,官府完全可以自己铸钱,平衡好货币价值和劳役成本,那么私人铸钱就无利可图了,这样操作既简易可行,还可以杜绝欺诈行为。再说钱的用处,贵在通商,不在于谋利,为什么非得允许私人铸钱才够用呢!(若税铜折役,则官冶可成,计估度庸,则私铸无利,易而可久,简而难诬。且夫钱之为物,贵以通货,利不在多,何待私铸然后足用也!)”右监门录事参军刘秩说:“百姓如果富足了,就难以用奖赏来鼓励他;百姓贫穷了,就难以用威权来禁止他。如果允许民间铸钱,贫困的人必定没有能力冶铸,我担心这样一来将会使贫穷的人更加穷困,不得不被富人役使;富有的人就会更加富有,因而会为所欲为。汉文帝时代,吴王刘濞之所以富比天子,就是私人铸钱所招致的后果。(夫人富则不可以赏劝,贫则不可以威禁。若许其私铸,贫者必不能为之;臣恐贫者益贫而役于富,富者益富而逞其欲。汉文帝时,吴王濞富埒天子,铸钱所致也。)”于是玄宗才打消了这一念头。
当货币本身的价值有水分时,就需要国家机器来维持这个失真的价值,并确保不出现货币与商品的不平衡。而铜钱从某种程度上就是一个有价值水分的东西,如果允许私人铸钱,就会引发社会财富异常流动的问题。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