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是如何判定疫情全球大流行的?
2009年,甲型H1N1流感席卷全球。当年6月11日,WHO发出6级警报级别,正式宣布疾病“大流行”,要求各国政府全力动员医疗资源,并预备防护及抗病毒药物等物资。一年后,《英国医学杂志》(BMJ)和欧洲委员会议会(PACE)同时公布报告,批评WHO对H1N1大流行处理失当,理由之一在于之后的事实证明,疫情并没有预计得那么严重,WHO夸大了威胁,造成了不必要的恐慌。一些国家还购买了大量昂贵的抗疫物资,却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影响了政府其他重要项目的预算等。一定程度上,这次新冠肺炎也让WHO在宣布疾病“大流行”时更加谨慎
近日来,国内疫情很大程度上得到控制,但全球疫情呈蔓延之势。日内瓦当地时间3月11日下午,世界卫生组织(WHO)总干事谭德塞表示,新冠肺炎(COVID-19)已在全球114个国家和地区蔓延,病例数超过11.8万,4291名患者死亡。在未来的几天和几周内,预计病例数目、死亡数目和受影响国家数目将继续上升。WHO一直在评估疫情,对疫情传播的速度和严重性,以及各国对疫情响应的迟缓深表担忧。因此,WHO认为COVID-19现在可以被表述为大流行病。
疾病传播强度分为四级
果壳网刊文说,在流行病学上,疾病的传播强度可以简单分为四级。最轻的一级是散发,也就是发病零零散散的,病例之间也没有什么时间或空间上的关联。往上一级是暴发,指的是一个集体单位或局部地区中,短时间内出现了很多同样的病人。比如某学校出现了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又或者某地暴发麻疹疫情,就属于典型的暴发。再往上走,就是疾病的“流行”。在某地区,如果某疾病的发病率较通常水平显著升高,就可以认为疾病处于“流行”状态。比如虫媒传染病登革热流行于东南亚地区。暴发通常更强调“短时间内”,而流行可以是一种常态,比如一种疾病可以一直流行于某地区。而当疾病迅速蔓延,短时间内跨越国界甚至洲界时,就可以称之为“大流行”。所以“全球大流行”描述的是一种疾病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
历史上,很多传染病都引发过全球大流行,比如天花、鼠疫等。当下,人群和物资流动的频率和速度是空前的,传染病也可能随着病原体和传染源的快速移动短时间内传遍全球。
目前,疾病“大流行”的宣布需要WHO发表正式声明。但即使WHO没有正式宣布,如果一种疾病以不可阻挡的方式在多个国家甚至大洲之间传播,那么学术界也可能会使用“大流行”去描述这个疾病的传播强度和状态。冠状病毒疾病SARS和MERS,前者蔓延至全球26个国家,造成8000多人感染、800余人死亡,但很快得到了遏制;后者主要影响阿拉伯半岛,两者均未被WHO宣布“大流行”。大流行病原体有四大特点
一场疫情的传播强度是可以变化的。WHO以及很多研究者早就提出,新冠肺炎有“大流行”的潜在能力。
一种传染病是否会“大流行”,有多方面的原因,比如病原体本身的特性。能通过呼吸道传播的传染病往往更容易引发大流行,因为人际传播会更为容易。此外,RNA病毒最有可能引起全球大流行性灾难,因为此类病毒更容易发生变异。其他特点还包括:1.疾病在“潜伏期”或者症状很轻微的时候就有传染性。2.大多数人无法抵抗这种病原体,因此将有大量易感人群。3.它没有现成的预防或治疗方法。4.它有一个“低但显著”的病死率。新型冠状病毒很大程度上符合这些特点。
但是另一方面,疾病是否会大流行还跟所采取的防疫措施有关。本次肺炎疫情中,中国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证明了疾病是可以被控制的。WHO通过对中国的考察,总结了相关防控措施,包括尽早检测病例、隔离患者、追踪接触者、提供高质量的临床护理、防控医院内传播、防控社区传播等。WHO一直呼吁世界各国按此进行防控,并说如果防控得好,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就是全球多个地区的局部暴发或流行,如果管控不到位,那有可能全球大流行。正是因为遏制并不是没有希望,所以WHO也一直在评估疫情状况。宣布“大流行”的三大标准
WHO在考虑宣布“大流行病”时,要基于各方面情况考虑更多,理论上包括如下几个主要的考量标准:一是这个疾病有多严重,比如它是不是有致死性;二是这个疾病是否存在持续的人际传播;三是疾病目前的传播范围,是否传播到世界各地,是否存在大规模的社区传播。此外还会考虑疾病事件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当然,在这三个标准中,最重要的考量因素往往还是疾病的覆盖范围和影响人数,这也是“大流行”本身的含义。在一场新发传染病中,对于疾病严重性的准确认知往往会滞后于疫情发展。
需要谨慎宣布“大流行”
当某个地区暴发传染病疫情时,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可能处于观望状态,他们可能会关闭边界、限制旅行等。但是,当发生全球大流行时,基本上没有旁观者,由于疾病无处不在,因此各国需要联手抗击疫情,而不是试图将这种疾病阻隔在自己国家之外,这是宣布的益处。但宣布“大流行”也有潜在的不良影响。所以尽管不少学者已经将此次事件称为“大流行”,但WHO还是很谨慎。在《大流行性流感的防范和应对》这份文件中,其实并没有特别明确什么时候应该宣布流感大流行,比如疫情具体扩散了多少国家、影响了多少人之类。新冠肺炎等其他传染病目前更是缺乏明确的宣布标准,所以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2月24日,WHO称新冠肺炎疫情尚未构成“大流行病”,宣布“大流行”为时过早,也不符合事实。毕竟那时没有证据表明病毒已在中国以外的许多地方蔓延失控,没有大规模社区传播的现象。WHO总干事谭德塞也表示,这样做没有明显好处,却可能增加其他方面的风险,比如放大不必要、不合理的恐惧和污名,并影响一些社会系统的运行。
2月28日媒体通报会上,WHO将新冠肺炎疫情全球风险级别由“高”上调为“很高”。3月9日,WHO表示,新冠肺炎成为“大流行病”的威胁已经变得非常现实。
到3月11日,WHO正式宣布大流行,整个过程也能看出WHO一直在评估疫情,宣布主要也是基于疾病的传播范围、有中国以外的国家出现了社区传播现象,以及各国防疫对疫情响应的迟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