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踏一人力高级专员窃取公司95G保密信息被开除
近日,“廉洁安踏”公众号发布通报消息称,集团零售人力巡查发现,人力高级专员宋某鹏有盗用他人计算机权限,秘密窃取公司保密信息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予惩戒Ⅳ级——开除。
通报称,宋某鹏趁他人不备,秘密利用他人权限为自己开通网盘权限,将集团零售体系人力的员工花名册、高管信息、各类总结汇报PPT、零售培训课件等保密电子资料下载至个人硬盘,计划随其本人离职后带走,总容量约为95G,给公司造成极大的泄密风险。
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机密,商业秘密也是受法律保护的,盗窃公司机密材料是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未经商业秘密权利人允许,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项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现在很多公司的薪资构成中都会包含保密费,作为员工理应对公司的员工花名册、高管信息、各类总结汇报PPT、培训课件等保密信息保密,私自窃取自然是违反公司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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