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同时娶3个妻子,生下3个娃,3个家竟安置在1公里内

志史记

在一些人眼里三妻四妾妻妾成群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但是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所以这种想法是不可能实现的。而婚姻是需要两个人彼此忠诚的,无论是搞婚外情,与他人同居,亦或是在不同省份之间连续结婚都是不可取的。

在江苏昆山做房地产中介的张某每个月的业绩都很不错,因此每个月都能有好几万的收入,在有了足够的钱之后他就想着解决一下个人问题。在一次工作的过程中认识了任女士,在过程中聊天聊得很开心就加了联系方式,随后在张某的糖衣炮弹中感受到了他的爱意,于是两人在2015年7月的时候来到了江苏昆山的民政局登记结婚,成为了夫妻。

并且在这一年,在和妻子温存了一段时间之后,张某就从原来的房地产公司离职,并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房地产中介公司。新公司刚开业就有很多事情需要忙碌和打理,但是平时就已经习惯了繁忙生活的张某,对此习以为常。

而且由于工作的原因,他需要经常出差和加班来获得房源和客源,就很少有时间待在家里陪伴妻子,任某虽然有怨言但是也理解。后来任某怀孕并为他生下了一个孩子,让张某很开心。

张某在初中毕业后就开始在外打工,从河南洛阳辗转来到了江苏昆山,从小职员做起成为了这家中介公司的老板,而且公司在自己的努力下也办得越来越好,收入也开始稳定下来,这一切都让他觉得自己是个成功人士,事业爱情双丰收。

而在最终功成名就的状态下,他开始变得虚浮和膨胀起来,于是就想到以前的达官显贵都是妻妾成群,本很多人簇拥着。在羡慕和幻想中,他的心就逐渐离开了任某,尤其是在2016年任某怀孕期间,认识了陈女士。

在和陈女士交往时,让陈女士看到自己很懂女人,也很懂得照顾别人的优点,以及事业上的成功。虽然知道自己这样做有点不道德,但是并不知道重婚是一件违法的事情,甚至有可能坐牢。于是在6月的时候,带着陈女士回到了河南洛阳的老家,并在那里登记结婚组成家庭。

婚后就带着陈女士回到了昆山,并在昆山买了一套房子供两人生活起居,而且让陈某不用去上班,家里的开销都由自己支付。而这个小区就在任某所居住的小区附近,方便自己将两个家庭都能照顾到,没过多久陈女士就怀孕了。

这个时候的张某感觉还能应付得来,就想着要不要再来一个。于是在陈某怀孕期间,他又认识了王某,以同样的手段和王某交往了起来。随后在2017年6月的时候,和王某在其安徽老家登记结婚。

随后又在两个家庭所在小区附近买了一套房子,供王某和他生活居住,也同样地没有让王某上班赚钱,家里的一切开销由他负责,后来也为张某生了一个孩子。这样三个家之间彼此距离在一公里之内,而为了维持住三个家庭,他就在三个家之间来回走动,有时候在一周的时间内,就需要在三个小区之间来回进出十几趟。

而这也让张某感受疲惫,觉得比以前上班还辛苦的,还不能露馅,毕竟那一天让其中一个发现了自己和别的女人组建了家庭,就麻烦了。于是后来就开始编造加班和出差的借口,给自己喘息的时间,轮流在几个家庭之间生活。

但是这种瞒天过海的伎俩终究会有被发现的一天,在2018年上半年,张某的二妻子就觉得他经常外出好像很有规律的样子,有点不对劲,没几天王女士也察觉出来张某的破绽。后来任女士觉得最近张某外出越来越频繁,但是在他公司里并没有发现他,感觉受到了欺骗的任某索性就向张某提出了离婚。而发现张某秘密的陈女士和王女士也先后向警方报了案,要求严惩张某。

一下子从三个家庭变成孤家寡人的张某感到很失落,在被当地检察院公诉之后,向警方交代了自己的行为。张某利用各省之间民政系统不互联的漏洞,与三人在不同省份之间结婚,成功骗过了三位妻子。

根据《婚姻法》第二条和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都规定了,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张某的行为就属于破坏一夫一妻制原则。

在《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婚的,婚姻无效。以及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张某和陈女士以及王女士的婚姻关系是属于无效婚姻,陈女士和王女士与张某的夫妻关系不被法律所承认和保护。

并且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中规定了,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张某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发生婚姻关系,就属于重婚。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中王女士和陈女士在并不知情的前提下,与张某结婚是不构成重婚罪,张某则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最后张某因犯重婚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最后得知自己违反了法律的张某痛苦不已,说道“看她们两个谁能原谅我,我就跟谁在一起”。而这件事的都是因为张某不懂法导致的,如果在一开始就懂法守法,也不至于沦落到现在的地步。

而在2021年元旦《婚姻法》废止,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而现行的《民法典》对《婚姻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比如任某和张某在2021年之后离婚的话,会遇到“离婚冷静期”的同时也会对作为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任女士进行照顾,在离婚财产进行分割时将有权得到更多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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