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年间,20岁少女被凌迟3650刀,死前遭受大屈辱,她犯了什么罪
古代有许多变态的刑罚,凌迟就是其中一种,就是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凌迟者,先断其支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据说,凌迟起源于五代时期,一直是一种极其残忍的刑罚,也有说法是“凌迟”二字最早出现在《辽史·刑法志》,是一种肉刑名目,这个名字非常神秘,无疑是汉人文字和草原民族契丹语的结合。
北宋开国初,力纠五代弊政,仍然禁止凌迟之刑。宋太祖时颁布的《刑统》规定重罪使用斩或绞,没有凌迟。宋真宗时,内宦杨守珍捕获贼人,请示朝廷将他们凌迟处死,真宗下诏,不准使用凌迟。到了宋神宗年间,才正式将凌迟列为死刑之一。南宋时期,《庆元条法事例》明确地将凌迟和斩绞等同列为死刑名目,这样的规定一直延续到明清时期。清朝时期,为了镇压人民反抗,凌迟之刑曾广泛流行,残忍程度远远超过明朝。
清朝出现过很多凌迟犯人的案例,其中最惨之一莫过于一位20岁的女性。她叫王囊仙,本名王阿崇,是清朝嘉庆年间的一名传奇女子。王囊仙自幼习武,以布依族巫术为人治病,以宗教形式阻止布依族人民起义,因其美貌非凡,被民间称为“囊仙”,意为“仙姑”。清朝统治者在贵州推行“改土归流”政策,加剧政治剥削和民族压迫,清代官员、地主等都纷纷进入布依族地区,剥削压迫人民,强迫农民种靠“印田”、为其服各种劳役、敲榨勒索人民。
在残酷剥削之下,清朝嘉庆二年,爆发了以布依族为主体,有苗、汉各族人民参加的反清起义——南笼布依族起义,起义斗争历时8个月,震惊朝野,是清朝黔西南一次震动面大且影响深远的布依族革命斗争。不过斗争最终还是失败,王囊仙等领导起义者被俘虏,关于王囊仙被擒经过有不同说法,不过结局都是一样的。王囊仙被抓后被押送到北京,她镣铐加身,被锁在囚车中,嘉庆还下令她经过各州县的知府,知县连同当地武官必须“亲身接替受解,以贴慎重”。
王囊仙是“谋反大逆”的重犯,按照清朝刑律,都要极刑凌迟处死。对此史书也有记载:“入都献俘,尽磔之”。即使是在清朝,凌迟刑犯比较多,但凌迟女犯人也是比较少见的,按照规定,女犯人从牢房提出,由狱卒验明身份,然后让稳婆梳洗,最后双手反剪于腰后,戴上脚镣,然后将她捆绑着放到囚车上跪着,押出监狱,拉到法场,示众一个时辰。这个过程对于女性来说,真是非常大的屈辱,比死也好不到哪去。
示众之后,就要被处以“凌迟”,据记载,凌迟一般采取“十八刀法”,最后一刀才是杀死,过程非常难以忍受。王囊仙被砍了3650刀,在清朝这也算得上是比较高的了。行刑之后身体会摆在桌子上,等到家属认领,如果没人认领,最终就会焚烧处理。残忍程度可想而知,非言语能描述。在行刑时,这名20岁少女紧咬牙关,整个行刑过程一声不吭,令围观百姓非常敬佩。王囊仙死后,南笼百姓无不痛哭,纷纷在家里摆上香案祭奠。甚至还为王囊仙举办歌会进行悼念,安龙县还特地为王囊仙建立雕像,每年三月三,都要进行纪念活动。
凌迟是一种极其残忍的酷刑,清朝更是将其“发展壮大”,不过这种刑罚未免惨无人道,光绪三十一年,凌迟刑罚宣布废除,从此被斩首代替。究其原因,这不过是封建统治时期,对女性的一种不公。女人想要翻身做主,受到的刑罚会比男性更重,不但受到身体上的折磨,还要受到心理上的巨大屈辱。古代统治阶级的这种做法,对后来的妇女起到了警示和威慑的作用,但这又怎么能阻挡住受压迫女性的反抗之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