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走出现代性——当代西方社会学理论的重新定向

成伯清.走出现代性——当代西方社会学理论的重新定向[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导言

反思,虽然未能为社会学提供一种更为优越的方法论或认识论基础,但确实是清除了不少理论盲点,让我们站在一种更为自觉的立场上来从事社会学事业。至少。不再让理论建构者成为一种可以豁免于自身理论之外的权威声音。而叙事的复兴,可以说是从根本上突破了对于科学的狭隘的逻辑-形式的定势,拓展出另一片讲述人类社会故事的空间。而修辞转向。则让我们回复到学术活动的本真状态,即学术是我们建立联系和进行沟通的一种方式。这都使我们在超越古典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为我们发扬古典社会理论之所长,为我们摆脱现代各种系统的殖民化,振兴生活世界,提供了可以替代的研究策略,即关注理论活动的道德和实践意义。这进一步为社会学理论在公共话语领域中发挥应有的影响。敞开了大门。

在不同时期,每门学科都有自己相应的宇宙观(cosmology)和占据主导地位的认知模式(mode of cognition)。对于社会学来说,关于社会的基本特性和演变方向,就经历了从相信进化、进步、秩序、解放,到认为社会存在充满了时境性和偶成性(contingency)的转变。当然,“一门学科的'科学敏感性’的转移,通常是由重大的社会和全球发展所促成,导致对不同问题的重视,并鼓励创造出不同的话语模式”。而更重要的是,在不同时期,一门学科也有自己的认同和在公共领域中的定位。这也就涉及这门学科以怎样的表征方式来与外界交流。

第一章 反思转向

反思(reflexivity),反思是人类行为的一个根本特征,也是人类言语的一个根本维度。在社会学中,最先较为系统地讨论这一特性的当属符号互动论和现象学社会学。不过,现象学取向的社会学,主要是在意识层面揭示反思的特征。而到常人方法学(ethnomethodology),反思则是指行动者对于行动本身的说法(account)。行动者不仅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和为什么如此行动,而且还会对行动本身进行说明。因此行动和说法就成了交互指涉的循环往复的过程。

古尔德纳:社会学家必须获得一种根深蒂固的习惯,即像我们审视他人所持的信念那样来审视我们自己的信念。古尔德纳的反思社会学纲领,具有如下一些方面:首先,研究行为是社会学事业成熟的一个必要但非充分的条件,还需要一种转变社会学家人格的新实践;其次,反思社会学的最终目标是加深社会学家的自我意识,了解自己在特定时期和特定社会中的位置,了解自己的社会角色和个人实践如何影响自己作为一个社会学家的工作;第三,在加深社会学家的自我觉悟的同时,也增强产生有关他人的社会世界的有效且可靠信息的能力;最后,反思社会学不仅需要一整套方法和技术,更需要一种持久的价值承诺。显然,古尔德纳的这种主张,基本上是将道义的重任放在个别社会学家的肩上,而我们知道,这并不总是能够得到可靠的保证。所以,这种反思社会学尚有许多不彻底的地方。事实上,只有当反思被认为是一种社会的特性,并且也是社会学本身不可或缺的维度的时候,反思才能进入更高的境界。

反思性与现代性

前面已经提到,反思是人类行为的根本特性,但这种特性在现代社会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程度。迪尔凯姆曾经说过,“随着环境的日益复杂和变化,已有的传统和信仰开始动摇,变成一种极其模糊而软弱无力的东西,而反省的能力却发展起来,但这种反省能力对于社会和个人使自己适应日益变化和复杂的环境是必不可少的”。事实上,这种反思或反省,也不再仅限于个体的心智或行为了,而更多地带有体制化的特性。根据吉登斯的观点,在现代社会,反思“被引入系统的再生产的每一基础之内,致使思想和行动总是处在连续不断地相互反映的过程之中”“对现代社会生活的反思存在于这样的事实之中,即:社会实践总是不断地受到关于这些实践本身的新认识的检验和改造,从而在结构上不断改变着自己的特征”。从根本上说,“现代性,是在人们反思性地运用知识的过程中被建构起来的,而所谓必然性知识实际上只不过是一种误解罢了”。

作为现代性之产物的社会学,在吉登斯看来,又是以现代性作为自己的课题,所以,“社会学是这种反思性的基本手段。因此,一个社会促进一种活跃而富有想象力的社会学文化的程度,是这个社会的灵活性和开放性的一个尺度”。但也正因为如此,社会学呈现出一种独特的发展态势,即“社会科学的'发现’,经常构成性地(constitutively)融入它们所描绘的世界”。

吉登斯关于反思性的论述,基本上还只限于现代性自身的特性,至于作为现代性的产物并以理解现代性为己任的社会学,应该如何来进行反思,在其则是一个次要的问题。或者,吉登斯的考虑只限于双重诠释(double hermeneutic),认为“专家系统”(expert system)可以很好地处理这个问题。而这种对于社会世界与专家系统之间良性循环的信任,在贝克大概是无法接受的。

反思性与“社会学的社会学”

对于布迪厄来说,反思社会学或者“社会学的社会学”是社会学不可或缺的构成部分。布迪厄主张社会学不仅要将“他者”对象化,也要将对象化眼光本身给予对象化。从某种意义上讲,布迪厄之伟大,恰恰在于我们可以“与布迪厄一起思考并利用布迪厄来反对布迪厄”。

立场的反思:立法者与阐释者

目前社会科学中的反思,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如何获得和表述有效、客观的知识,另一个则更为根本,是追问知识背后的社会脉络。对于第一个方面,在社会学里集中体现于知识社会学的相关讨论;而第二方面,范围则就广大了,甚至关乎知识分子在现代社会中的安身立命的问题。

齐格蒙·鲍曼,《立法者与阐释者——论现代性、后现代性与知识分子》,上海人民出版社。

“反对反思”或者“只进一步?”

有人开始“反对反思”。反对的主要理由是,现有的对于反思的强调,实际上是将反思看作一种方法论的美德和更高的洞见或意识的根源。为了澄清这个问题,林奇系统地梳理了反思的含义。根据他的分类,reflexivity共有六种常见的用法,每种下面还有更加细小的区分:①机械反射:膝跳反射(knee-jerk reflexivity)、控制回环(cyberneticloopiness)、无限反射(reflections ad infinitum) ;②实质性反思:系统性反思、反思性社会建构;③方法论反思:哲学的自我反思、方法论的自我意识、方法论的自我批判、方法论的自我标榜;④元理论的反思:反思对象化、立场的反思、打破框架;⑤诠释性反思:解释学反思、彻底的指涉反思;⑥常人方法学的反思。

佩尔斯就出来折中:反思,但只进一步。在佩尔斯看来,反思主要是言说者的一种反身性的自我披露(self-disclosure)。而正如福柯所指出的,这种忏悔美德(confessionalvirtue)中带有许多的陷阱和诱惑,因为现代知识的产生,就是以话语涉及对象的无限坦白为基础和前提的。因为无论是古尔德纳的具有个人风格的反思,还是布尔迪厄的更为严格的追求客观,都带有这种道德正直和认识论夸耀的修辞。反思者都认为自己比别人更加自觉地反思,别人都犯有“自我例外的谬误”。反思的浪漫精神,鼓励那种敢于直面自然之镜并从中发现自身形象的认识主体。但是,这种自我澄清的努力,也可能退化为微妙的“敲诈”。

在佩尔斯看来,就反思的最基本的形式而言,在假设了谈论“真实世界”的一些事情的同时,也披露了自身的一些事情。反思性的认识者,拒绝在关于“彼岸”的事物的知识与关于“此岸”的自我的知识之间做出断然的区分。他们在阅读自然之书的同时,也在书写自己的传记。正如人类学家费边所言:“对象的现在建立在作者的过去之上。在此意义上,作为科学思想的试金石的事实性本身,是自传性的。”因此,当在反思之下,修正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认识论断裂,这对传统的非个人性、价值中立和客观的研究教条,确实是一种根本性的威胁。无论是在外部世界,还是在认识主体,我们都不能找到知识的坚实基础,因为它们之间存在着持续不断的循环。简言之,反思的方法论系统地觉察到社会科学报告中代言人(spokesperson)的立场和视角。

佩尔斯正是从代言人这个独特的角度,来探讨反思问题的。由于这个角色的存在,现实与说明(reality and accounts)之间具有一种交互构成性。也正是基于这一特性,佩尔斯认为适当的反思是可行而且重要的,这要比非反思更能保证认识论的健康。不过,为了防止反思的恶性的循环推理,佩尔斯主张“只进一步”(one step up),即释放在自然主义的平面或直线性的话语(从客体中获得力量和确证),与后设话语的无限螺旋上升(为了在主体中发现最终的基础而加上一层又一层的反思)之间的概念空间。“只进一步”的反思策略,反对这两种相互矛盾的寻求认识论确信的努力,而主张只增加一层自我指涉,以展示叙述的解释出发点和回归点。也就是将直线性的故事,连接成一个曲线形或椭圆形的故事。这样可以抵制将代言人认同于或者物化为客体,或者将客体认同于或物化为代言人的倾向。

第二章 叙事转向

赛德曼:将社会理论视为一种“具有道德意图的社会叙事”。

利奥塔:在拒绝信任元叙事以后,反过来倡导“小叙事”或“微型叙事”。

复兴叙事的主张,是在一个意义缺乏的时代或者讲故事受到极大局限的时代才会出现,因为叙事就是通过讲故事的方式把人生经验的本质和意义传达给别人。

范式性认知与叙事性认知

真正将叙事回复到认识的含义上,将叙事作为描述人类体验的知识形式并给予合法地位的,当属心理学家杰罗姆·布鲁纳(Jerome Bruner)。两种认知模式:倚重逻辑-科学的范式性认知和通过故事来认识的“叙事性认知”和通过讲故事来认识的“叙事性认知”,它们都有自身的操作原则和规范标准。在确证程式上。它们也极为不同。范式性认知,旨在实现描述和解释的形式和数学体系的理想,而叙事性认知,则关注的是人类的意图和行动及其荣辱成败与后果。

叙事性认知则是指向对人类行动的理解。人类行动是过去的经验、当下的情境压力和预期的目标之间交互作用的产物。不像自然客体,人类行动是独一无二的,无法完全重复。如果说范式性认知关注的是行动中的共同一面,那么叙事性认知则是专注于每一行动的独特性。所以,叙事性思维的运作是通过强调人类行为的多样性,将之放在特定的时间脉络之中,抓住的是人类事务的意义的丰富性和微妙差别。而诸如此类的特性,是无法通过概念界定、事实陈述或者抽象命题来表达的。那么叙事性认知具体是如何做到这点的呢?是通过包含了情节的故事。情节将特定行动的诸种要素连为一体,构成一个生活片段(episode)。这种片段一方面可能激起我们同情、愤怒或悲伤的情绪反应,另一方面也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解释性知识,即当事人何以如此行动,从而使之能被理解。叙事性认知不是从各种故事中提取一般的规则或原则,而是维持在特定片段的层面上;也不是将包含了情节的故事还原为一套命题,而丧失了其中的戏剧性和整合性特征。这种故事化的体验,可以通过类比为理解新的行动片段提供基础。

简言之,偏重逻辑-科学的范式性认知,寻求的是普遍的真理条件;而叙事性认知则是探究事件之间的特殊联系。叙事模式中的解释具有脉络嵌入性,而逻辑-科学的解释则是从时空背景中抽离出来。“与形而上学的现实或者抽象的模式不同,故事是关于我们的世界的。它们透露了人类体验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正如罗蒂所说,长期以来,主流哲学关注的如何让认识真理的认识论问题,而其实对于人生来说,更为实际和迫切的是我们如何让赋予体验以意义的问题。社会科学自确定之日起也投身于发现社会真理,但结果却离我们的实际生活越来越远。

作为叙事的社会科学

人类学家爱德华·M.布鲁纳的《民族志作为一种叙事》,将叙事的视角,具体引入社会科学的论域之中。叙事结构将体验组织起来并赋予意义,但是生活体验总是比话语丰富得多,总是有活生生的感受和体验无法为占据主导地位的故事所包涵。新故事出现了,就能使我们重新审视过去,重新阐释以前的文本,重新注意以前忽视的现象。叙事不仅是意义结构,也还是权力结构。因为不同的故事具有不同的政策和政治含义。布鲁纳将叙事的核心要素分为三个方面,即故事、话语和讲述。故事是抽象的系统关联的事件序列。话语是故事得以呈现的文本,是体现在特定媒介(比如小说、电影、神话、演讲等等)中的陈述。而讲述是行动,叙述故事的行动,是在话语中产生故事的沟通过程。

叙事结构要比隐喻或范式之类的概念,在理解和研究变迁、生命周期或者其他发展过程时,更具有优势。因为故事作为模型,具有双重性:既是直线性的,又是即时性的。一方面,故事被体验为一种序列,另一方面,故事又被突然性地理解。故事既是静态的,又是动态的。故事赋予现在以意义,使我们在涉及未来和过去的关系中观察现在。显然,尽管布鲁纳是以民族志或者文化人类学为例,来说明叙事的作用。其实对于其他社会科学来说,他所探讨的问题一样具有借鉴意义。我们知道,社会学一向是以研究现在的(同历史学相区别)和自己的(同人类学相区别)社会为己任,那么其中涉及的叙事问题,无疑更加复杂,因为我们与研究对象分享同样的叙事结构或故事的可能性更大,从而使得我们更加难以保持距离或陌生化。这大概也就是为什么吉登斯要强调“双重诠释”了,只是这种诠释未能摆脱共谋(complicitv)的嫌疑。

叙事社会学

社会学与叙事的关系是双重的,一方面是可以从社会学的角度来审视叙事,另一方面是将社会学本身视为一种叙事,研究社会学家如何讲述社会学的故事,在社会学中如何让对待研究对象的故事。根据梅恩思的观点,叙事必须至少具备三个基本要素。一是为了聚焦和评价而从过去的生活之流中选出事件;二是通过使用情节、背景和刻画,赋予所选事件以结构、意义和脉络,从而将之转化为故事的要素;三是创造事件的时间顺序,以确立事件如何和何以发生的问题,同时叙事要素也获得节律、持续和进度的特征。在三个要素中,构划情节是最根本的。大凡故事都有一个要点,即通过情节的构划传达一个核心的主题。如果故事的讲述者成功地使用了这个要素,那么故事就会非常引人入胜和具有说服力,亦即具备了叙事可能性(narrative probability)和叙事可信性(narrativefidelity)。不唯如此,梅恩思还认为,叙事内在性的就是集体的过程,人是“叙事人”(homo narrans)。基于这种考虑,他提出了一系列命题,这些命题,在他看来可以充当想象一种叙事社会学的可能和范围的基础。

(1)因为所有社会化的人都是故事讲述者,所以,当与他人互动或相遇时,他们总是处在一种潜在的讲故事的情境中。

(2)绝大多数的言语行为和自我呈现都至少包含了一些叙事要素。

(3)情境、听众、个体视角和权力/权威关系的变异,为从不同角度讲述事件提供了普遍的条件。

(4)叙事和叙事情景既可能是冲突和竞争的场所,也可能是合作和共识的场所。

(5)所有的叙事都可能是理性的说明,但因为语言能力内在的含糊性和差异性,最终而言,所有的叙事都是不完全的。

(6)叙事存在于各个层面,从个人的、制度的到文化的,存在的时间也长短不一,并总是处在变化之中。

(7)所有社会科学的资料都是已然经过诠释释的资料,未经诠释的资料是不存在的。

(8)所有的社会学事实,都是经过叙述的事实,只要它们经过了将事件变为事实的故事结构形式的加工。

(9)资料收集的行动,是一种进入回答者生活的行动,但是回答者的生活是由尚处在展开过程中的故事部分地形成的。因此,在诚实的名义下,研究对象极有可能就同样的事情,在不同的时间和针对不同的人,讲述不同的故事。

(10)上述九条命题的一个主要含意就是,社会学只能是一种诠释的科学,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必须将自己建构成诠释性的科学(Maines, 1993)。

梅恩斯认为人应该是叙事人,通过叙事而获得自我认同,那么社会学者本身必然也是。梅恩思还是将社会学者视为叙事者,视为所谓理论的专业故事(professional tales)的编织者,将叙事要素编制成期刊文章和研究报告的熟练的实践者。做出这种判断时,梅恩思是基于这一简单事实,即社会性是基于沟通过程,沟通本身就是社会的,所有的社会学工作都是沟通工作,而沟通者都是叙事人。但是,正统社会学基本上是以基于变量和回归模型的“稀薄的解释”(thinexplanations),来讲述外行人很难明白的故事;而真正的叙事转向,应当更加注重对生动微妙、变化莫测的事件的“深描”(thick description)。

时间与叙事

叙事非常注重人类体验的时间性。我们通过时间意识到我们的存在,我们是在一种持续不断的过程中理解我们的体验。

我们每个人对于时间的体验,或者我们对于时间性世界的体验,其实还是通过各种叙事来理解和表述的。

保罗·利科:通过叙事,时间性变得可以理解和表达。叙事是时间体验的一种条件。或者说,故事是人类特有的生命联系性体验的语言表达。

塞维尔:在历史社会学中至少有三种对待时间的取向,他分别称之为目的论的时间观、实验性的时间观和事件性的时间观。实验性时间观的典型代表,则是撰写了《国家和社会革命》的斯科奇波(Skocpol)。这本著作非常成功,曾被列为近二十五年来社会学中影响最大的十本书之首。在该书中,斯科奇波运用准实验的比较归纳方法,研究了发生社会革命的必要因素。但从严格的实验方法来看,她的结论所依赖的案例,并不能满足对等(equivalence)和独立(independence)的要求。所以,在就这些例证做出一般性概括时,不免就有“冻结”(freezing)和“折断”(fracturing)历史的嫌疑,即把现代世界中的重大革命看作是孤立的,而不是把它们历史地联系起来。因而,塞维尔认为,斯科奇波著作的魅力,不在严格验证了抽象的概括,而在成功地叙述了一系列伟大的事件。

事件性时间观,则与上述两种时间观形成鲜明对照。实验性时间观假定了因果规律在时间中的一致性以及事件发生的独立性。而事件性的时间观则认为,事件通常是“路径依赖的”(path dependent),即,先前发生的事件,会影响到后来事件的可能结果。不过,路径依赖性并不必然意味着因果结构会在时间中改变。“事件必须假定为不仅能够改变发生作用的因果力量的平衡,而且也可能改变事件或环境导致特定后果的逻辑本身”。一般而言,事件引起历史性的改变,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改变型塑和制约人类行动的文化范畴本身,因为在社会关系中运作的因果关系,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文化范畴的内容和关系,事件具有改变社会因果关系的力量。所以,事件性时间观认为社会因果规律在时间上可能是异质的,就与目的论时间观的区别而言,关键是体现在对待偶然性(contingency)的问题下。目的论时间观可能承认在社会关系的表面现象上或许存在偶然性,但终究认为局部的变异并不能改变历史进程的长期方向。而事件性时间观则认为,偶然性不仅存在于社会关系的表面,也存在于社会关系的核心或深层。“偶然的、未曾预料的和根本就无法预测的事件,能够破坏或改变历史的最为明显的持久趋势”。当然,这并不是说历史是杂乱无章和没有任何连续性的,事实上,认为事件可能改变结构,意味着从一个事件中突生出来的结构,通常是先前存在的结构的转变,因而意味着它们既是先前结构的延续,也与先前的不同。这种“全面的偶然性”(global contingency)的假设,与其说是认为一切皆变,不如说是认为在社会生活中没有什么可以免于变化。事件性时间观所主张的立场,即社会关系具有路径依赖性、时间上异质的因果性和全面的偶然性。

根据理查森的观点,人类独特的时间体验所涉及的叙事,可以五种方式去描述,即日常生活、自传、传记、文化和集体故事。当然,这只是出于分析的目的才进行这种区分,它们实际上经常交叉重叠。根据理查森的观点,如果社会学者自觉地注意叙事结构,那么将能更好地增加个体的力量,解放公共话语。叙事同任何具有意图的行为一样,是一个道德责任的场所。这就是为什么赛德曼主张,社会理论应该是一种带有道德意图的叙事。还有,表征领域想来就是一个斗争的领域。故事的改变远不止是理论的改变,因为这同时可能导致政治上的改变。叙事是最好的理解人类体验的方式,因为这是人类理解他们自身生活的方式。这是最接近人类体验的方式,从而也最不可能错误表达人类的体验。

如何书写社会学?

社会学三种类型:以变量为中心的研究取向、以机制为中心的研究取向、以叙事为中心的研究取向。

第三章 修辞转向

修辞的认知性

肯尼斯·博克:博克将修辞的重点,由说服移到认同,实际上也是将修辞从一种有关文本的理论,拓展为一种有关社会行为的理论。而在这种拓展中,有关人类行动者的基本假设也发生了变化。原先将修辞限定在说服上,实际上是注重人类行为中工具-目的的方面,追求一种直接的效果。而指出认同这个维度,则揭示了一个更为普遍和深层的因素,即在符号活动中,人类自觉或不自觉地追求共同的方面。

修辞学成为一门研究人类知识的性质、根据、局限、标准以及合法性的艺术。也因此,修辞成为与科学和辩证并列的认识方式。在这种新的分类中,“综合”和“演绎”真理的任务属于辩证,“发现”和“寻找”真理的任务属于科学,而“唤起”真理的任务则属于修辞。我们总有走到真理前面,越真理而去的冲动……我们往往面临让自己或别人确立和认定一种真理的情境。而显然,无论经验还是逻辑,都不可能为此提供充分的基础和理由,于是,修辞是注定要被夹带进来的。生活的不透明性使得修辞成为必要。

探究的修辞学

探究的修辞学所做的,是打破学术的藩篱,将学术话语重新置入公共空间之内,还其本来的面目。

社会学的修辞

社会学的修辞之一:常识的问题:反对常识不过涂尔干建立社会学的科学地位的一种修辞罢了。常人方法学有一个根本的观点,就是人人皆是社会学家。吉登斯认为,人与物之不同,在于人类是操持概念(concept-bearing)的行动者,通常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以及为什么这样做。所以,吉登斯并没有一概否定常识,他甚至认为,社会学家的任务之一,就是确证妇孺皆知的常识观点事实上是有效的。还更进一步,吉登斯认为:“可以恰当地说,所有的社会行动者都是社会理论家,根据自身的经验改变他们的理论,而且乐于接受在这样做时可能获得的信息。社会理论绝非学术思想者的特殊而与世隔绝的领域。”接下来的话更为关键:“不过,日常行动者一般主要关心他们在日常活动中所使用的'知识’的实际效用,而且社会的制度组织总有一些基本特征(包括,但不仅限于,意识形态),限制或者扭曲了他们视为知识的东西。”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吉登斯承认普通行动者是有知识的,但在这个知识上加上了引号。其次,他假定普通行动者的知识受到社会条件的遮蔽,而言下之意,似乎社会学家的知识具有豁免的特权,可以超脱这种影响。所以,从根本上来说,吉登斯其实是通过巧妙的修辞,将常识进行收编,承认它们的存在(不得不承认啊,社会科学的所谓“发现”,对于所涉及的当事人来说,不一定是新鲜事),但其之真理性要么值得怀疑,要么需要社会学家的确证。然而,社会学家的知识何以能够豁免,依据什么使社会学家不同于常人,吉登斯却没有给出充分的理由,而只是诉诸惯用的修辞,但同时又使出新的遮眼法。

因为吉登斯非常清楚,标榜客观主义的传统将社会科学与常识对立起来时,可以保持“批判的锋芒”(critical edge)——实际上是维持种相对于常识的说三道四的特权。而吉登斯显然想保留“批判的意志”,于是,使出了一个新招,即在“共同知识”和“常识”之间作出区分。所谓共同知识,是指“社会分析者对信念的本真性或者以解释学的方式进人社会生活的描述,必须给予的必要尊重”。这个定义非常有意思,它更多指的是社会分析者的一种姿态,一种立场,而不是实质的内容。他强调的“必要”具有逻辑上的力量,确实没有错,因为任何科学发现都需以一定的共同知识作为前提条件,但对于核心的问题,即什么是共同知识,则好像是王顾左右而言他,绕过去了。但其关于常识的定义,则清楚多了,即“在日常活动的行为中所包含的命题性信念”。这样,常识就是不被看作知识,而是作为可以证伪的信念的共同知识。其实,吉登斯并未区分知识与共同知识,但他确实希望将常识限定在一些命题性的信念。这等于直接定义:凡是可以被科学地证伪的是常识,而不可以的则大都属于应当尊重的公共知识。如果考虑到波普区分科学与非科学的标志即是可证伪性,那么吉登斯岂不宣布常识就是科学?这是多么奇怪而可笑的逻辑!而我们知道,许多常识恰恰是以不可证伪为自己的特征。再说,关于常识的常识定义,显然是常识包含了所谓的共同知识,而不是倒过来。或者说,常识即是特定群体成员的共同知识。总之,这个区分,除了出于修辞的需要之外,我们看不到任何实质性的内容。

社会学的修辞之二:隐喻与社会想象——隐喻不仅可以引发我们相关的想像,而且有时也会使我们沿着特定的思路去做进一步的推论。所以,隐喻不仅提供了形态意象和概念框架,而且也有方法论上的意义。有机体隐喻,不仅使我们将社会组织和社会变迁看作一种自然的过程,可以给予超然而客观的研究,摆脱主观臆断和价值偏见的纠缠;而且也可以使我们以一种整体主义(holistic)的立场,来看待社会现象之间的联系,视如生物有机体的各个部分之间的协调配合,只是社会有机体在凝聚程度上稍逊一筹。当然,任何比喻都是建立在部分相似性的基础之上。斯宾塞就没有将动物大脑与社会中枢调节器官混为一谈,而是认为在社会中惟有构成单位即个体才具有意识,我们必须到个体意识中去寻找社会现象的终极解释。所以,斯宾塞主张一种方法论的个体主义。不过,迪尔凯姆对此却颇不以为然,认为集体层面的事实不能还原到个体层面,但这样一来,“群体心灵”(group mind)也就成了徘徊在“社会有机体”里的一个幽灵。理查德·布朗从社会学中辨别出五个“根隐喻”:机体隐喻、机器隐喻、舞台隐喻、游戏隐喻和语言隐喻。空间隐喻——布尔迪厄、怀特。

社会学的修辞之三:客观的旁观者还是故事的讲述者?——社会学忽视人,是一贯的弊病。曾经声称要“把人带回”到社会学中的霍曼斯,结果给我们的不过是“经纪人”与“心理学之鸽”杂交而成的“经济鸽”形象(鲍尔丁语)。

社会学理论越来越失去现实的感受力,而其主要的原因之一,是以旁观者的立场,将活生生的现实表述为抽象的命题体系,纷纭复杂的社会生活从而变成了“系统”—这个概念原先就是由工程师改行的帕累托引入的,后来由偏好生物学类比的帕森斯发扬光大,成为社会学的核心范畴,而忘记了自己的隐喻出身。到了吉登斯手里,则要费力地区分社会与社会系统,但却不提及学者在建构这类概念时的人为之处及其对于实践的后果。

修辞学的转向,可以使我们更为清楚地看到它们是如何作为一种修辞手段来建构所谓的社会学—一种科学。系统,其实是人类行为的一种后果,甚至也是现代性本身的一种特征。无论大至民族国家的建立——通过不断地卷入过程,小至理论本身的总体化趋势,都与特定的控制动机联系在一起。社会学给出这样的现实图景,其实与现代科学所要垄断的专家资格和身份从而是现实的解释和规划的权力动机,密不可分。

典型的社会学真理,也是由概念之间的关系构成的命题。社会学就是揭示各种要素之间的联系,甚至是永恒的联系。但社会生活乃是永远处于流变之中的过程,是在时间中的动态展开,是在各种现有条件的制约下的多种可能性中的选择。要素本身,或者所谓的概念所反映的内容本身,就是变动不居的,从何谈它们之间的稳定关系?在这种过程中,沟通、磋商、斗争、说服,永远是不可或缺的。而在这些过程中,又怎能少得了修辞?体系,而是带有时间性的叙事。当然,在叙事模式中,所谓的现代时间性(temporality)观念,也要进行相应转变。而决定一个叙事的可信性的关键维度,就是修辞。所以毫不奇怪,修辞转向和叙事转向,在目前社会学理论探讨中同时发生。理论是一种“故事”,社会理论应当是“带有道德意图的叙事”。不唯如此,社会学也应直面其所研究的现实,采取一种“社会学的介入”(Sociological Intervention,Touraine语)的行动姿态。

能够说明我们的实际状况的,不是超越时间的命题或者命题体系,而是带有事件性的叙事。当然,在叙事模式中,所谓的现代时间性观念,也要进行相应的转变。而决定一个叙事的可信性的关键维度,就是修辞。所以毫不奇怪,修辞转向和叙事转向,在目前社会学理论探讨中同时发生。理论是一种“故事”,社会理论应当是“带有道德意图的叙事”。

社会学修辞之四:定量狂。

社会学修辞之五:诊断-治疗模式——我们反对的是以科学独断的名义将一种秩序强加于他人之上的做法。

待开创的未来

修辞学转向,是对客观主义和经验主义的一大反动。布迪厄:科学知识一向可以两种方式来加以利用,一种是“医治式”的,一种是“犬儒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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