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答疑】菌株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与使用
实验室咨询服务部于9月24日开展的菌株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与使用的课程,现将直播课程中,网友提问的问题答案分享给大家。
依据GB4789.28-2013、CNAS-CL01-A001等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标准菌株进行验收时,需要验证其纯度和特性。但没有要求必须用一种或是同时用几种指定的培养基去验收。可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比如验证纯度时,一般选用NA或TSA等非选择性固体培养基等进行验证,若顾虑同种菌属在非选择性固体培养基上的相似性,也可利用选择性固体培养基进行验证;而验证特性主要是革兰氏染色和生化特性,若有显色反应,可选择显色培养基一同验证,也可同时选择其他培养基来进行辅助验证。
若实验室内部有具体要求,则按具体要求执行。若是要利用菌株的某一特殊性质进行一系列实验,则可专门验证这一性质。
质控样品的参考范围是经过一定数量的实验室对准质控样品进行赋值,并经过科学的统计得出的,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参考价值。实验室质控样品的实验结果在参考值的范围区间即认为是满意结果。
(1)每传一代都要进行一次验证;
(2)有可能导致菌种发生变化的事件发生时(如:保存设施停电、怀疑被污染等),建议对菌株进行验证;
(3)对于两次传代之间的验证视实验室情况可自行规定。
在做阳性对照或人工污染样品实验时,建议按照标准方法完整完成实验。
建议尽量在有效期内对菌株进行活化。若必须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菌株,一般情况下实验室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相关特性没有改变,既可作为正常工作菌株使用,可用来做阳性对照、培养基验证等。
菌株名称 传代次数 传代日期等CNAS-CL01-A001 2中明确要求:“每一支标准菌种都应以适当的标签、标记或其它标识方式来表示其名称、菌种号、接种日期和所传代数。”
CNAS-CL01-A001 3中明确要求:“记录中还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从原始菌种传代到工作用菌种的代数;
——菌种生长的培养基及孵育条件;
——菌种生存条件 ”
有效期到21年11月是指在21年11月前活化即可,之后根据实验室具体要求对菌株进行必要的验证,符合要求后可以正常使用。一般情况下只要实验室能够证明其相关特性没有改变,既符合评审要求。
产品供应清单、说明书、打管说明、菌种证明、等相关信息。
菌种说明书或其他相关信息中会给出标准菌株的代次,以此来判断标准菌株的属性。
解冻时不要过分纠结于“迅速解冻”要有多“迅速”,一般情况下低温冷冻保存的菌株解冻时可以立即置于37℃~40℃的水浴中轻轻摇动(SN/T 2660-2010 附录D D.4.5),随时观察,解冻后即刻取出。
部分老师认为可行,但也有老师有不同的理解。
CNAS-CL01-A001 6.6.2 c) :“对检测结果有影响的培养基和试剂应进行技术验收:
对于关键培养基和试剂,要求进行技术性验收,可参考 ISO/TS 11133 或SN/T1538《培养基制备指南》。
当有足够数据证明其可信性时,验收的技术性指标可以减少。实验室不得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培养基和试剂。
实验室应有关键培养基(试剂)的批号、入库日期、开启日期等的记录 ”
条款中明确说明,“当有足够数据证明其可信性时,验收的技术性指标可以减少”。既可以理解为,当供应方提供了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出具的相应批次的培养基检验报告时,我们对培养基的技术验收可以适当简化。
但实验室仍要对培养基的保质期、感官性状等基本要求进行验收。
瓷珠保存在-70℃以下可保存约10年。-18℃条件下也可保存一定的时间,但要定期做菌株的验证,视验证的结果确定菌株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不排除其他老师有不同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