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常见的18个税务问题
问题1
异地施工的工程,若是不预缴增值税,是否存在风险?如何处罚?
答复:
需要预缴增值税。
问题2
异地施工,是否需要在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答复:
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
问题3
我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工程额低于30万元当月是否需要在异地预缴增值税?
答复:
不需要。
问题4
自然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需要预缴增值税吗?
答复:
不需要。
问题5
建筑业预缴增值税,是不是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都是差额预缴?
答复:
是的。在预缴时不管项目是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都可以差额预缴。但是回机构所在地时一般计税项目,需全额计税。
问题6
建筑业预缴增值税,是不是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都是差额预缴?
答复:
是的。在预缴时不管项目是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都可以差额预缴。但是回机构所在地时一般计税项目,需全额计税。
问题7
简易计税项目预缴的增值税能在一般计税项目中抵减吗?
答复:
简易计税项目预缴的税款可以在一般计税项目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预缴的增值税抵减增值税时不与建筑项目的应交增值税一一对应抵减。
问题8
建筑业企业异地的工程项目必须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吗?
答复:
不需要。
问题9
什么样的建筑工程既要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又办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答复:
主要是房建工程和市政工程。
问题10
建筑业差额征收增值税适用于一般计税的项目吗?
答复:
只有简易计税情况下才可以享受差额纳税这个政策。
问题11
建筑业差额征收增值税,账务处理上如何体现差额缴纳?
答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贷记 “工程施工”科目。
问题12
建筑业的差额分包可以抵减的费用包括哪些?分包款中的材料款可以差额计算吗?
答复:
分包款中的材料款可以差额计算。
问题13
建筑业差额征收增值税,分包款需要什么凭证作为抵扣依据?简易计税是否需要向税局备案?
答复:
分包款可以凭借发票扣款。如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其材料及劳务款均可凭票扣除。简易计税不需要向税局备案了。
问题14
自然人代开建筑工程款发票地点是在机构所在地还是项目所在地?
答复:
自然人代开发票(从事建筑劳务)地点一般是项目所在地。
问题15
建筑业挂靠开票,是否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
答复:
不属于虚开。
问题16
建筑工程类发票的备注栏填写的信息不完整是否需要重开,是否有风险?
答复:
1、对于开票方来说,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合规发票,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
2、对于收票方来说,不合规发票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据、不能作为进项抵扣凭据、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因此,建议按照规定重新开具。
问题17
我是一家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用甲方的水电,取得甲方水电费分割单,金额200万元,税局能否允许税前扣除?
答复:
不可以!不是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水电费属于货物了。分割单只适用于劳务,不适用于货物!只有在企业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才有可能采取分摊方式。本条的适用范围不宜扩大。
问题18
我公司注册地济南,施工项目在上海,请问工地施工人员的工资个税是在济南申报缴纳还是上海?
答复: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