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回应|忻府区光明东街北巷的居民没有停车位的问题
有拍友反映:
我们是光明东街北巷的居民,由于我们是独栋小二楼,没有停车位,周边也无停车场,只能长年如图这般在路边停车,一般都会在早上8点前驶离,最近几个月交警一直连续在早上7点多来巷子里贴罚单,多车被连续贴罚单。请求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可否人性化执法?
(图片来源于网络)
忻州公安交警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机动车应停放在公共停车场、道路两旁施划的停车位等符合停车条件的地方;特殊情况下夜间可临时停放,白天不允许违法占道停车。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的支持!
特此回复。
今日金句
拉开人与人之间差距的,往往是思维。即使起点相同,也会因思维方式的不同,过上完全不一样的人生。遇到问题时,学会转换角度思考;思绪杂乱时,把问题有条理地列出来各个击破……有时,不是你不够努力,而是你的思维方式需要更新,找到正确的方法再去努力。
作为忻州全市人民自己的随手拍,当然要有一个咱市民自己的论坛,大家可以在这里发现美、曝光不文明、反映民生问题、发布便民信息,也可以随便聊聊生活工作的经历和感悟。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不怕反映问题,就怕表述不具体不清楚。底线:要文明理性发言哦!www.034000.gov.cn
编辑:忻州随手拍
资料来源:www.034000.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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