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的发展带给经济持续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出来。文化产业作为第三产业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对于优化区域产业结构、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但是由于无形资产本身的特点以及我国无形资产评估面临的起步晚、发展慢、重视不够等难题,使得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面临一系列难点。因此,探析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问题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1998年,英国创意产业工作组最早开始了对创意产业的概念进行研究,认为创意产业是源于个人创意、科技和智力成果,主要以知识产权为载体,并确定工艺品、设计等的13个行业为产业部门。而后,美国等多国也相继提出了类似的概念和分类,但主要内涵相差并不大。上世纪 80 年代,我国首次引入文化创意产业这个概念,经过多番演变,1992年国务院首次在政府文件中使用“文化产业”的概念。(1)文化企业的核心资产是无形资产。与其他产业不同,文化企业的核心资产非机器、产房等固定资产,而是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版权、特许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文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亦来源于无形资产的不断创新导致的不可模仿性和唯一性。(2)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具有不确定性。文化企业无形资产往往具有独创性和唯一性,使得评估时很难找到其相似品作为价格参照,因此难以确定其市场价值。同时,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受宏观政策、新技术的发展、替代品的出现、市场接受程度等各个方面的影响而表现出较大程度的波动,从而造成了无形资产价值的不确定性。成本法包括了历史成本法和重置成本法。历史成本法是将研究和开发某项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所有相关成本予以资本化,将其作为无形资产成本的方法。重置成本法是通过测算现实条件下建造或购置全新状态下的无形资产所需的成本,再减去评估对象的功能性陈旧贬值、实体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后的差额,以其作为评估对象现实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以成本法评估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的做法虽然可行,但却有以下缺点:第一,某些无形资产真正价值无法揭示。如前文所述,无形资产的独创性和唯一性决定了其在市场不具替代品,这导致如果按历史成本法评估,那么最终提供的信息将缺乏决策相关性。第二,以成本法计量无形资产价值的做法不能体现资产的本质。资产是预期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无形资产的开发与其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多少并不相关。又称市场法。其做法是,当对某项资产的现值进行评估时,可以选择市场上现有的相同或类似的资产标价来作为标的资产的价值。由于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的独创性和独占性,这种方法并不广泛适用。常见的产品如音像制品、摄影作品等可用此方法,但类似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价值评估就显然不适用于此方法了。收益现值法的思路是:计算无形资产在未来期间可能有的收益,再选定折现率,通过计算将收益折成现值,最后将现值加总。该方法有效避免了使用成本法造成的计量不准确,更加接近资产的本质。但是,未来的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选择依赖的是人的主观能动性,故会对评估结果产生较大的影响。而且,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对贴现率的变化非常敏感,贴现率的微小变化将导致贴现值的很大的出入。因此,此方法也难以保证无形资产的信息所应具有的可靠性。期权是表示拥有在未来某个时间按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某种标的物的权利的协议。这个约定价格被称作执行价格。文化企业中的无形资产也大都具有某些实物期权的特点。文化企业无形资产可以借鉴实物期权定价方法的原因是:无形资产与衍生金融工具都没有公开交易的市场确定其价值,且其价值要根据未来事项的发生与否来确定,其价值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实物期权法的基本思路为:首先,将无形资产看做是一种期权 ;其次,识别出标的资产及其当前价格以及期权的执行价格,可运用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收益法等传统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计算出来 ;然后,分析无形资产的收益变动情况和标的资产的价格变动情况 ;最后,采用适当的实物期权定价模型计算出实物期权价值。无形资产的价值就是常规价值与实物期权价值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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