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离别忧愁的场面,李白却写出了最狂的诗,千百年无人可比
诗歌就是用来歌咏志向的,其中不乏豪迈狂放之言。在普通人看来,可能算是说大话,但诗人如果没有豪情,那与咸鱼有什么区别?假若挑选狂诗,李白的很多作品都能入选,因为他生性洒脱,创作风格又是浪漫主义。最绝的是,一首离别诗,也能让他写成狂诗,千百年以来无人能够与之匹敌。
李白身负绝世才华,自然希望能以此报国,建立一番功业。然而,他却一直等不到机会,虽然名气很大,终究还是混迹于江湖之中。在开元末年,丧偶的李白来到山东泰安游历,与当地一位刘姓寡妇结婚。婚后两人的感情并不理想,刘氏似乎对于这位名满天下的大诗人并不满意,经常恶语相欺。
直到天宝元年,通过玉真公主和贺知章的引荐,唐玄宗终于宣召李白入宫。李白收到皇帝的谕旨后,欣喜若狂,他认为自己就如同姜子牙遇到周文王,诸葛亮遇到刘备一样。多年以来的委屈,终于在临行之时发泄出来,写下了这首《南陵别儿童入京》: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
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
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
游说万乘苦不早,着鞭跨马涉远道。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这是一首歌行体的作品七言古诗,李白欢饮鼓舞的心情,跃然纸上。第一句“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是写景物:白酒刚酿熟我就从山中回到了家,秋天里黄鸡啄着谷粒,长得真肥。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看什么都顺眼,普普通通的场景也让李白写得那么恬静和谐。
第二句“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是由景及人:我让童仆炖上黄鸡,斟满美酒,孩子嬉笑吵闹,拉拉扯扯我的衣角。李白毫不掩饰自己愉快的心情,烹鸡喝酒要一吐长期以来的郁闷,孩子与他的玩耍,也是诗人舐犊之情的真实流露。
第三句“高歌取醉欲自 慰,起舞落日争光辉”是诗人开始大发感慨:在这种好日子中,以慰平生夙愿就要高歌求醉,醉了以后还要翩翩起舞,来与落日争辉。这也是“人生得意须尽欢”之感,相信你我也曾有过。
第四句“游说万乘苦不早,着鞭跨马涉远道”诗人已经规划了未来的蓝图:我还要去游说万乘之君只怕时间不造,需要快马加鞭奔赴远方。这句诗,一方面诗实写李白急于赶往京城,一展抱负,另一方面也是虚写今后要抓住机会和时间,建言献计,这才不负唐玄宗的知遇之恩。
第五句“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中,诗人运用典故,讽刺了第二任妻子目光短浅:当年会稽的愚妇对朱买臣不好,我也要离家西去长安了。朱买臣是西汉的大臣,家贫如洗却酷爱读书,他的妻子看不起她,催促他写休书。朱买臣笑道:我五十岁才会富贵,现在已经四十多岁了,还等不及吗?他的妻子执迷不悟,最后朱买臣发迹后,当上会稽太守,善待前妻,前妻却羞愤自尽。李白也是用这个典故,暗示自己第二段婚姻的不幸和现在的爽快心情。
第六句“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则是全诗精华。这首诗之所以被人称为狂诗,也就在这一句话:我仰面朝天大笑而去,像我这样,怎么可能是长期居住在草野的人?这一句,将诗人踌躇满志和自负得意的神态描述得活灵活现,也让全诗的气氛推到了最顶点。读完这一句,相信很多读者都要为李白长舒一口气,大喊一声:痛快!
这首诗,一环扣一换,情节紧凑,厚积薄发,最后将情绪宣泄尽出。离别诗一般都是叙述离愁别绪,多是诉说分离苦楚,然而这首诗却完全没有,这与独特的经历是息息相关的。可惜的是,唐玄宗虽然也很赏识李白,却只是将他当作普通的御用文人,并没有委以特别的重用。李白在宫廷度过了三年时光,就以“赐金放还”的名义,被逐出了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