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没有给别人让路
路上一直都会有人,除了很晚的晚上。
急匆匆地去上班,只想快点到达。路上的车辆真的很多,步行的人也不少。每一次到人行道时,我都会主动停下来,让行人先走,不为别的,只因为自己被那样对待过。
刚到美国的时候,尽管语言没有任何障碍,生活中还是有一些不习惯的,比如说被让路。习惯了国内的汽车喇叭声,习惯了左右躲闪仍要紧张兮兮,习惯了人总要让着车,我刚开始不明白车为什么大老远地停下了。
一次停下,两次停下,很多次都是主动停下,一些司机甚至打开窗户挥手示意让我先过,还有司机甚至停下车子,下车示意让我走过。尴尬加感动的我总是给人鞠躬表示感谢,才肯走过去。慢慢地,习惯了,适应了,竟然也雄赳赳气昂昂地走过了,遇见停地慢的车还要给他一个白眼。哈哈,人,或许像鱼一样,记忆也不过7秒。
我每天骑电动车上下班,因为路途超出我想象地远,一个华龙区竟然可以横跨濮阳东西,东起106国道,西至濮上路,疆域真的称得上辽阔。尽管路途风景优美,红绿灯可以稍作休息,有时真的是着急,尤其是有课要上的时候。
在人行道等待的是一个牵着孩子手的一个老人,如果我没有课,我会很淡定地等他们走过人行道 ,不鸣笛,不催促。然而,今天我生怕耽搁了学生们的课,我竟然直接骑过去了,没有一秒钟的停留。
然而,从昨天到现在,我依然记得那副画面:建设路上,蒙城小区附近,一个老人牵着一个孩子的手,东张西望,希望有人会把车停下,让她们祖孙提前通过。
我很羞愧,越想越羞。自己什么时候因为急着赶路把礼节给丢了,自己什么时候也开始不尊重老人、不疼爱孩子了?
一个人最好的法官是自己,最好的评判尺子是自己的良知,如果做任何事情,都能在自己的法官面前,在自己的尺子面前,都能挺直腰杆,那么,我相信,这个人不需要任何外人来监督,这个人注定不会犯大错,因为他知道自己是谁,他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成为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