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节后如何做好员工"收心归岗、人心合一"培训
2020年春节由于特殊情况,各个企业的年假相对以往有所延长,随着年假时间的延长,一线作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也必然会有所降低,其次是部分作业人员存在“人已返岗,但思想却仍在家里”的情况,所以在复产前,除了按照所在地政府的防疫要求落实相应措施意外,必须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符合要求和生产安全有所保障,建议通过培训或宣讲的方式帮助作业人员尽快实现“收心归岗、人心合一”返岗工作,尽快从思想上意识到已归岗。 那么,作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的定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源自食品安全法的定义》)的生产部门,在复产前应对一线作业人员开展哪些方面的培训,以进一步提醒作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和生产安全意识,确保复产后食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员工的安全及公司的财物安全得到保障,确保生产部一线工作顺畅进行,真正实现“收心归岗”的效果?
第一: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意识方面的培训1.1食品行业GMP知识培训为了尽可能降低复产后出现的各种影响食品安全卫生的现象,确保生产过程的各项作业活动满足食品安全卫生的要求,建议生产管理人员应组织一线作业人员按照GB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归属类别的GMP的要求做一次扼要的食品GMP知识培训或宣讲,从人员卫生、个人设施要求、生产设备设施卫生、生产用物料卫生、作业环境卫生等各方面进行培训学习,以便所有作业人员在心目中知道食品安全卫生的重要性以及引起食品危害(物理性危害、化学性危害、生物性危害)的各项因子来源、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进一步提升一线作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比如:■速冻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鲜、冻肉生产良好操作规范■酱油生产卫生规范■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蛋制品生产管理规范■糕点面包卫生规范■坚果与籽类炒货食品良好生产卫生规范■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2生产岗位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针对一线作业人员所在的岗位(岗位所在的区域分为洁净控制区和非洁净控制区)涉及到的人员卫生、设备设施卫生(比如生产设备、工作台、生产工具、清洁用具、传送设备、输送管道等)、使用的物料卫生(比如原辅材料以及与食品直接接触的物料)、作业方法卫生、作业环境卫生,结合一线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的公司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食品生产工艺流程、食品生产工艺技术规范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或宣讲,包括班前、班中、班后,以确保节后返岗人员清晰知道所在作业岗位的食品安全卫生要求,在作业前能对各个方面的食品安全卫生进行有效落实确认,防止将各项危害(物理性危害、化学性危害、生物性危害)引入食品。1.3生产岗位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培训结合公司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一线作业人员开展培训,以确保复产后作业人员能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比如:■产品首件质量确认,并保留相应的确认记录■设备始业点检确认,并保留相应的确认记录■设备调试符合性确认,并保留相应的确认记录■称量工具用前调试确认,并保留相应的确认记录■作业基准书生产前与当天生产任务要求比对■过程产品质量自检要求,并保留相应的确认记录■物料(包括原辅料、内包材、外包材)用前质量与清洁卫生确认,并保留相应的确认记录■……1.4生产岗位异常管理要求培训在培训过程中,让一线作业人员明白,出现任何的异常,一定要按照规定的处理顺序反馈上报同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比如标识隔离—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合格的半成品时,处理的顺序或流程或方法—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使用的物料不合格时,处理的顺序或流程或方法—在生产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时,处理的顺序或流程或方法……通过异常管理要求培训,目的告知一线作业人员遇到异常不可隐瞒,必须及时反馈报告、标识隔离或采取其他适宜的措施,以防止异常的情况进一步严重化或扩大化,给公司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给食品的质量安全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坏。1.5部门管理规章制度培训部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培训,提醒一线作业人员务必要严格遵守部门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比如班前会管理制度、停产复产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倒班管理制度、交接班管理制度、班后清洁卫生管理制度、报表管理制度、奖惩管理制度等,防止员工在思想放松的状态无意识违反部门的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虽然说春节假期没有达到如此长的时间,为了员工的安全保障,为了生产安全保障,建议还是要做一次《安全生产意识培训》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与义务、岗位安全操作要求、岗位安全隐患告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化学品的使用与管理、设备安全操作要求以及安全应急处理、带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要求、四不伤害原则等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七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第十五条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二)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三)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八)有关事故案例;(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十六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三)有关事故案例;(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罚则: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如实告知其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三)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力:★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 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六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法律责任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 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备注:春节假期返岗后十五天,是作业人员思想最为放松的十五天,更是作业人员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安全生产意识最为薄弱的十五天,除了对作业人员进行上述的培训,管理人员应在复产后加强现场的巡查频次与严格程度(备注:尤其是直接接触食品的作业岗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岗位等)和班前会的宣讲力度(务必在每天的班前会上做到:检查作业人员的精神面貌、检查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是否有饮酒现象等等;务必在每天的班前会要做到:提醒作业人员操作安全注意事项等等),同时要发挥班组长的监督提醒作用,真正落实现场常检查、常督促、常提醒、常宣传、常整改、常教育、常谈心、常学习、常引导九大常管理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