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0亿现金券和消费券,这个建议可行吗?

9000亿现金券和消费券,这个建议可行吗?


近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多次组织教授们就疫后中国经济重启建言献策,根据疫情影响性质以及中国经济核心逻辑的变化,提出了一揽子政策建议。其中,发放规模为9000亿元现金券和消费券。对低收入群体和疫区民众发放现金券,政策目标是纾困;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发放数字消费券以提振消费的建议,备受外界关注。

虽然课题的研究有点滞后,很多地方已经在发放消费券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且取得了一定效果。日本、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也出台了给居民发放现金的政策。但是,在如何更好地稳定经济增长、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方面,提出一些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也是能够为宏观经济决策和政策制定等提供参考的。关键就看,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能否进行操作,或者说实施以后能否产生应有的效果、达到应有的目的。

我们注意到,意见和建议没有单一地强调发放现金或消费券,而是从两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一是通过发放现金券,重点对低收入人群和疫区民众的纾困;一是发放数字消费券,提振消费。应当说,这样的设计方式,还是比较契合当前中国实际的,也是比较符合中国居民的消费习惯和现状的,是能够对经济产生一定的提振作用的。

要知道,中国居民的消费理念,尚没有达到发达国家居民的水平,更多的居民,仍然把储蓄当作财富分配的主要方式、主要手段。即便不是储蓄,也是理财、购买金融产品、投资品等,主动消费的意识还不是十分的强,消费的内在冲动还没有得到有效激活。一方面,与房价的过快上涨有关,许多居民的财富转移到了房产上,且因为房贷等,影响了居民的消费动力;另一方面,教育、医疗等支出依然较高,压力较大,消费顾虑较多。因此,如果单纯地通过发放现金来刺激消费,效果非常有限,能够有20、30%转化成消费就相当不错了。

而从实际情况来看,能够转化成消费的,也主要是中低收入人群,特别是低收入人群,而不是中高收入人群。中高收入人群已经进入了一般消费的瓶颈期,且相当一部分受制于住房、教育、医疗等。因此,给低收入人群发放一定现金券,是可行的,也是能够带来一定消费影响的。前提是,所发放的现金券不能太多,且必须结构合理,如生活必需品、生活资料补贴等,且可以依据不同居民的不同需求,发放不同的现金券。必要时,还可以对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发放现金券,以减轻家庭的生活负担。

至于建议提到的疫区居民,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尤其是疫情影响情况,适度地发放一些现金券。但是,由于操作难度较大,很难区分哪里是真正疫区,哪里不是疫区,原则上不要过多使用。具体的操作,还是可以依据收入水平的不同来实施。所不同的是,可以依据复工复产等方面的情况,降低发放门槛,增加现金券发放比例。

对于其他居民,要想发挥消费券对消费的拉动作用,以数字消费券的方式进行,经过部分地区的实践证明,不失为一种比较有效的方式。需要把握好的是,数字消费券的发放范围、消费领域、消费方式等。要知道,数字消费主要集中于中青年群体,也就是能够较为熟练操作互联网工具的群体。如此一来,那些对互联网不是十分熟悉、操作不太熟练的群体,可能就会吃亏一点。因此,在数字消费券的设计方面,是否也能考虑到老年人群体、农村居民等,设计一些可以让他们享受的数字消费券。特别是对生活资料的消费,要能够设计出更好的消费券,以鼓励和促进不同层次居民的消费。

从总体上讲,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台一些现金券和数字消费券政策是合适的,也是能够对消费起到提振作用的。建议提出的规模是9000亿。9000亿的规模到底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的,现金券比重多大,需要进行认真研究和测算。而9000亿消费券中,中央财政承担多少,地方财政配套多少,为什么是9000亿,而不直接放到10000亿,或者按每人1000元计算规模,等等,也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推算。

笔者的观点是,不管规模多大,应当把握两个40%,亦即现金券不能低于总规模的40%,中央财政承担的比例不低于40%。前者是,鼓励居民消费的政策,也要重在提低,要既能达到提振消费的目的,也要达到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的目的,而不能因为消费券的发放拉大社会财富的分配差距。后者是,多数地方的财政已经捉襟见肘,拿出更多资金的难度很大。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还需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解决。因此,中央财政要适当多承担一些。同时,企业和高收入者,也应当通过一定的政策手段,鼓励其帮助中低收入者、扩大就业和促进居民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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