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小说的魅力

我比较少看小说,印象中第一次接触小说,也就是我第一本看的小说还是在很多年前的事了,时隔久了,内容早就忘记了,但是名字却还记得《梦里花落知多少》,为什么对名字记得这么清楚,却不记得内容了?我还真的不知道,我现在也只记得自己当初看的时候被小说情节吸引,其中的人物感情变化牵动着我的心,可能我是属于多愁善感的那一类人,看到书中的生离死别居然会不自觉落泪,小说看完后有好几天,脑袋想得最多的是对小说内容的回忆,从轻松搞笑的基调开始,到沉重悲伤的结局结束,心里多么希望故事是圆满的。如此说来,小说悲惨的故事结局真的不适合自己看,轻松搞笑的风格我更喜欢吧。

小说只是小说,万一太投入,难免伤神,为什么作者要安排这样一个“荡气回肠”的结局,让人觉得怪难受的。也许是我小说看得太少,少见多怪,小说的故事情节如果达不到牵动人心的效果,又有多少人会去看呢?会写小说的人,应该是通晓人类心理学和人性学说的吧,俗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如果从小到大看了不计其数的小说,是不是到了一定程度自己也就会写小说了呢?

我始终相信会写小说的人肯定是满腹诗书的人,从书里看天下,从书里读人生,然后用自己的手笔编写出五味杂陈的人生故事。

小说只是小说,现实的生活才是生活,小说看完了,就要从小说中走出来,继续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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