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增值税降后四种报价对税额和利润影响分析 | 数据说话
文 / 022编辑 梁泽勇
1.税收政策变化
财税[2018]32号文规定,从5月1日起,将17%和11%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6%和10%,为此很多客户已开始给供应商发函要求降价1%,而供应商呢,则搬出了一套详细的财务计算公式,认为要求降价是不合理的,那么到底降价1%是否公平呢?笔者由此做了详细计算,是否应该降价,大家看着办吧。
2.税改前业务情况(以17%增值税举例)
笔者举例以采购和销售报价对应缴税额和企业毛利润的影响,5月1日前的采购和销售报价对应的税额和企业毛利如下:
3.税改5.1后采购和销售业务报价对税额和毛利影响
报价方式一:采购按照总价,销售按照不含税价报价。
对企业税额和毛利影响如下:
从上面图可以看出,应缴税额减少了3.38元,对应的企业毛利也减少了8.62元,这种报价模式应缴税额减少了1%,对应利润率减少4.31%,合计可以发现企业多赚了5.24元。
报价方式二:采购按总价,销售按总价报价。
对企业税额和毛利影响如下:
从上面图可以看出,应缴税额减少了1.72元,对应的企业毛利也增加了1.72元,这种报价模式应缴税额减少,对应利润率增加同样金额。
报价方式三:采购按不含税价,销售按不含税价
对企业税额和毛利影响如下:
从上面图可以看出,应缴税额减少了2元,对应的企业毛利无影响,这种报价模式应缴税额减少,对应企业毛利无变化。采取该报价方式的对应供应商和客户都皆大欢喜。公司享受了应缴税额减少,供应商毛利未受到影响,给客户的总价也对应降低了。
报价方式四:采购按不含税价,销售按总价。
对企业税额和毛利影响如下:
从上面图可以看出,应缴税额减少了0.34元,对应的企业毛利增加了10.34元,这种报价模式应缴税额减少,对应企业毛利增加。属于对于企业最佳的报价模式,但是前提是对客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同时供应商也能按照我们要求的方式予以配合。
4.结论
上述报价方式无论哪一种,都要根据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报价方式二和报价方式三是对于客户和供应商三赢的方式。相比较而言报价方式一对于公司属于不但没有享受到税改红利,反而减少了毛利润。当然对于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公司而言,报价方式四是最优的选择,这样对于公司可以实现总体利润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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