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要房”还是“要钱”?内行人:很多人选错吃闷亏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拆迁是不可避免的事实。近年来,许多人依靠拆迁获得了不菲的财富。内行人表示,通俗的讲,拆迁房屋,一般会给房主两种补偿方式:一种是给钱,另一种是给房子,还有少部分是既给钱又给房。如果轮到我们“拆迁”了,应该选择“要钱”还是“要房”呢?内行人:很多人选错吃闷亏!

房屋拆迁后,国家将按照标准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主要分为安置补偿和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非常简单,市场价、商品交易均价、重置价3种评估方式对房屋作出评估,并根据评估数据给出金额。

安置补偿要复杂得多。它主要分为两种方法:异地安置和回迁。通过测量原房产面积以产权比例进行房屋置换。尽管在特定时刻“要钱”或“要房”之间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是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这或是不少人越拆越富,而有的人越拆越穷的重要原因之一。让我们看看内部人士怎么说。

在这两种情况下,最好选择“要钱”。 1.自己已经有房子,但收入水平不是很高,并且每月还有房贷,子女教育和其他费用。在这种情况下,“要钱”是比较现实的选择。 2.位于人口净流出的城市。在这样的城市中,不用说安置房的价格大大打折了,就连商品房的增值潜力也不足。只要有经济实力和眼光的购房人,都会拿着这笔拆迁款到周边大城市或者省会城市购房,让钱保值增值。

这两种情况“要房”比较好。 1.拆迁补偿费低于市场房屋价格。 2.自身处在一个快速发展的城市。这类城市具有鲜明的特色。它具有强大的产业基础或新兴市场,就业岗位很多。它经常吸引周围或其他地方的人不断涌入。在这类城市就大胆的“要房”,享受着升值和收租的双重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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