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斯曼:我是工薪阶层,但我反对向富人征遗产税
我是美国一所大学的教授,领着一份肯定不算阔绰的月薪。我不太可能留下一处大宅子,我也肯定达不到遗产税的征收条件。我继承这样一笔遗产的可能性就更微乎其微了。
但我还是赞成废除所有大宗不动产的遗产税,尽管这些遗产是由其他人而不是我来继承。这是出什么原因呢?因为我明白,我和所有其他工薪阶层是如何从他人拥有的资本中获益的——如果取消遗产税,这些资本的数额将大幅增加。
和其他工薪阶层一样,我购买产品,出卖劳力。
我所购产品的供应量和我所售劳力的需求量,都取决于我所生活的社会当中资本的投入量。这些资本数额越大,用于生产我所购买的产品的生产资料也就越多,因此,这些产品的供应也就越好越充裕,而且价格也越便宜越实惠、越负担得起。与此同时,对我出卖的劳动力需求也越大,因此我挣得的薪酬也就越高。
是的,我想生活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在这样的社会里,我被尽可能多的非常富有的人包围着,他们把自己的财富投资于生产我所购买的产品,他们把自己的财富投资于雇佣我所出卖的劳动力。
我希望周遭都是像通用汽车和埃克森-美孚这样的大公司,他们投入了数百亿美元的资本,用最现代、最有效的方法生产汽车和汽油等等令人惊叹的产品,这样包括我本人在内的几乎每个人都能买得起车,拥有并驾驶汽车这样一台奇妙的机器。
我希望我买的每样东西都有相当数量的资本投资,这样我就能买得起,还有余钱购买各种奢侈品。我希望所有这些大公司都能在市场上竞争劳动力,这样我和其他人的工资或薪水就会比现在高。
废除遗产税意味着,原本用于政府支出计划的大量资金将被用于资本投资。继承者将能够保留他们的遗产,而不必为了筹资缴纳遗产税而变卖大部分房产。
因此,这些房产原本的购买者,将不得不投入额外的新资本,而不是让他们的资金因为购买房产而转移给财政部。这些额外投资将满足我作为工薪阶层的自身利益:添加到生产我所购商品的资本中,又给我所售劳动力的需求以支撑。
联邦政府花钱让人们不事劳作,干扰了他们的工作生产能力,损坏了教育体系,办砸了医疗体系,还从事着头脑不清的全球军事冒险计划,这些都不能让我从中受益。
但我的确受益于额外的资本投资——这些投资将给我带来更质优价廉的商品以及更高水平的薪酬。
正如一些人所言,废除遗产税可能会开启新税收“漏洞”,使富人能够减少所得税缴纳。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从我和其他打工者的实际自身利益角度来看,结果就会得到很大的改善,因为额外的免缴税收也将主要用于增加资本投资,从而增加商品的供应和劳动力需求。
因此,我会吹呼,“漏洞”及其扩大万岁!
诚然,废除遗产税也可能会导致人们对各种私人慈善机构支持的减少。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医院、学校、图书馆和歌剧团这些有价值的机构,就很容易避免失去资助,因为捐助者会决定继续对它们提供有增无减的支持,只消减少支持那些致力于破坏市场经济体系的组织。
事实上,后一类组织的领导者应该本着他们所倡导的自我牺牲精神站出来,积极敦促捐助者作出这样的选择。(当然,即使他们最终也会从这样的选择中受益,因为比起他们努力想要建立的社会,市场经济社会中的每个人都要富得多。)
最后,任何人都不该害怕因为废除遗产税而建立任何形式的世袭财富贵族制度。
的确,如果两个年轻人在各方面都同样有才华,但其中一人继承了一大笔财富,而另一人却没有,那么前者可能总是比后者处境要好。但那又怎样呢?如果财富不能使一个人生活处境变好,那么财富又有什么用处呢?重要的是,一个人的财富不会对另一个人构成任何形式的威胁。
实际上,一个人的财富符合另一个人的利益,不仅以我描述的方式,而且还很可能以更个人化的方式对他有利。
例如,财富可以使两个人结成伙伴关系,这种伙伴关系既基于他们的综合能力,也基于那个成为继承人的幸运儿的财富。虽然继承人在合伙企业中份额会更大,但使用他的资本,将使双方取得比不拥有资本时更大的成功。
但是,在一个没有政府强加阶级差别的市场经济社会里,有才华的新人——白手起家的人——一次又一次地从相对贫穷的阶层中崛起,最终成为社会上最富有的成员。洛克菲勒、卡内基、福特,还有我们这个时代的盖茨和巴菲特,他们来到这个世界上时,并没有随身带来任何巨额的财富。
他们自己创造了自己的财富!
如果不大肆挥霍,继承人就可以保有他们的财富。但只有当富家子拥有相当的才能时,他们才能够将自身的财富维持在财富榜的榜首。
有些人可能会试图驳斥我提出的基本观点,称之为“涓滴理论”。这种轻蔑丝毫不能反驳上述任何一个论点。这些看法都是正确无误的。
产品供给和劳动力需求都要靠资本投资。为了使这两者增长,从而提高一般工薪阶层或普通收入者的生活水平,投入的资本也必须增长。
这就是废除遗产税将有助于实现的目标。这一理论的唯一替代方案是彻底虚无主义的掠夺分赃理论——资本主义、私产制度以及财产继承自由的批评者所持有的正是这种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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