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元朝,还是读书人,待遇真的比乞丐还低?那是你不知道儒户
元代以前,原无儒户的设置。元代儒户的诞生,原是为救济在兵燹中流离失所的儒士。一方面使他们与僧、道相等,取得优免赋役的地位;另一方面,也有为国储存人才之意,并不是有意压抑儒士。
一、对元代读书人的认识
蒙古人崛兴于漠北, 在成吉思汗六年(1211) 伐金以前, 和中原既少接触,对中原的城廓衣冠文明也认识不深。蒙人的伐金,不过是其征服世界战争的一环, 汉地不过是以草原社会为中心的大蒙古国的殖民地之一, 主要着眼点在于经济的剥削和兵源的罗掘。
一直到忽必烈于中统元年(1260) 即位, 五十年间, 蒙人迄无在汉地建立中国式王朝的计划。当时——尤其是在最初二十年间——蒙人对汉地文化及社会传统,不仅认识肤浅,而且可说是漠不关心。儒家政治学说的重点在于偃武修文、化民成俗和藏富于民,这和蒙古人征服汉地之目的南辕北辙,全无相合之处。儒士之用途受到忽视,原是自然不过的。
成吉思汗时代,耶律楚材供职汗廷,当时便有人怀疑“国家方用武,耶律儒者,何用?”这恐怕是当时普遍的看法。蒙古征服者的蔑视,加上遍地烽火和朝代鼎革,自来以仕进为主要出路的汉地士大夫自然受到极大的打击。从他们的观点来看,金亡(1234)前后,真是一个“天纲绝、地轴折、人理灭”的时代。
他们不仅失去传统的上进之路,有的更完全失去生计的凭借,不得不在向来为士大夫所卑视的各种行业中求生存。更有许多士大夫沦为驱口(即奴隶),供人驱策。因此,在这一朝代更移,价值变换的时代,向来“治人”和“食于人”的士君子,真是百无一用,失去了传统的地位。
二、儒户的出现
后来儒士取得赋役的优免,乃是援引僧、道之例。在入侵之初,蒙人对儒士的价值虽全无认识,僧、道等宗教士却很早便受到汗廷的青睐。蒙古人固有的宗教为萨蛮教, 虽以长生天为最高主宰, 而蒙古可汗亦自称系“倚恃长生天的气力”而君临世界,但宇宙间森罗万象,莫不视为神灵,是一种泛神教。而萨蛮,也就是蒙语所说的“孛额”,以能与神灵相通,祈祷祝福,所以极受崇敬。
蒙古人在入侵各文明地区后,对各地宗教之高下优劣固无力加以判别,因而一视同仁,而把各种教士皆比之为萨蛮,视为“告天祝寿者”, 有益于国, 予以“答刺罕”的身份, 别于编氓、优免赋役。这种宗教普遍优容政策在成吉思汗时代即已确立,著之于他的法典—“札萨”之中, 为其子孙所奉行不渝。
汉地各宗教中,新道教之一的全真教主丘处机于成吉思汗十八年(1223)西会成吉思汗,讲道雪山,即已取得免差权,造成全真教在蒙元初年的显赫声势。
至于佛教,据《佛祖历代通载》的记载,禅僧海云早于成吉思汗十四年(1219)即已取得诏旨, 命“在意告天、不拣阿谁休欺侮、交达里罕 行者!”
这时海云所取得之免差权,不知是否包括全部佛教僧侣在内,或仅及于海云之门徒。但在窝阔台即位之初,佛教僧侣已全部优免赋役,则是不容置疑的。自北朝以来,佛道由于屡经政府压抑,特权早已所剩无几,地位远逊于儒士。蒙古初年确实是一个例外的时代。
儒人之取得和僧、道相等的权利,而有儒户之设,是在窝阔台汗十年(1238),也就是所谓戊戌之试以后。戊戌之试及儒户之设,主要由于耶律楚材的推动。
楚材虽在成吉思汗时代即已供职汗廷,但当时他不过“备员翰墨,军国之事,非所预议”,没有充分的发言权。在窝阔台即位后,楚材以增加税收而取得大汗的信任;从而以儒道进说,并请恢复汉地的旧秩序及安揖士人。
据宋子贞《中书令耶律公神道碑》说:“因时时进说周、孔之教,且谓:'天下虽得之马上,不可以马上治’,上深以为然。国朝之用文臣,盖自公发之。”楚材的劝说,显然发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力。在楚材的策动下,采取了一连串的行动,恢复以儒士为中心的汉地旧秩序,如设置十路征收课税使,以儒者为之(1229年);恢复孔元措衍圣公的职位,使孔门得与早已取得封号的释、道领袖相抗礼(1233年);设立编修所、经籍所于平阳、太原(1235)等等。而考选儒士,设置儒户便是这一连串努力的延续。
三、儒户与戊戌之试
楚材推动戊戌之试的动机有二。第一,在政治上,为汉地草创的行政体系遴选适当的官吏,并且为国储材。《元史》楚材本传说他请求举行考试的理由是:“制器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臣;儒臣之事业,非积数十年,殆非易成也。”这也是自来各代举行科举之目的。楚材的另一目的是在于救济儒士,使儒士在经济上取得与僧、道相等的特权,同时并以“考汰三教”为借口,压抑日益膨胀的佛、道教团。这一次的考试儒生,原是与考汰僧、道合并举行。
僧、道的考试,由于禅僧海云的反对,未能严格举行,“虽考试亦无退落者”。而儒生则因考试的顺利举行,获利颇大。《元史·选举志》及近代学者多以戊戌之试为元初唯一的科举。严格而论,这次考试不能称之为科举。在形式上,只有路试而无会试。在难易上,“不失文义”便可中选,一次便录取四千零三十人,远较宋金科举为容易。
科举的目的本在于为全国选拔合格之官吏;而这次考中之儒生只有少数获得出仕的机会,而且仅得为地方性的议事官。因此,戊戌之试在历史上的重要性,不在于举拔官吏,而在于救济流离失所及陷于奴籍的儒士,使他们以“儒户”的身份,取得优免赋役的特权。
自来的科举都禁止“贱民”参与,戊戌之试却特别规定:“儒人被俘为奴者,亦令就试,其主匿弗遗者,死。”在录取的四千多人中,竟有四分之一原来具有奴隶的身份。凡中选者都能免赋役。后来元人每提及此次考试,往往盛赞儒人因此而免役,而不及于举人仕官之事。元末的许有壬仍说:“圣朝戊戌之试,复其家者,子孙于今赖之。”可见戊戌之试的选举官吏的意义,不及于设立世袭儒户之意义的重大。
戊戌之试,是蒙廷保护儒人的滥觞。但是自窝阔台汗晚年以后,耶律楚材失势,西域回教及景教徒纵横于汗廷,儒者的权益遂无人维护。这一情势, 至蒙哥汗(1251-1259) 初年, 迄未改变。以致政令未能贯彻,儒户遂又“混为编氓”,名存实亡,和普通民户承担相同的赋役义务。
三、儒户制度的最终确立
自蒙哥汗初年以后,汉地儒士稍有生机复苏的希望。这时,虽然汗廷中蒙古本位主义弥漫,当权者仍多西域人。但是,皇弟忽必烈受命代统汉地,有意别树一帜,他的潜邸顾问中,颇多儒者。这些儒者每以儒道进说,并以儒人福祉为言。
例如:宪宗二年(1252),张德辉、元好问北上谒见忽必烈,奉以“儒教大宗师”之名号,并陈言:“累朝有旨蠲免儒户兵赋,乞令有司遵行。”据说忽必烈加以采纳而颁旨施行。另一方面,这时无论在蒙哥汗廷或忽必烈潜邸旧侣中,西域人颇有汉化已深,对儒士遭遇颇能同情者。
如宪宗二年,汪古人马月合乃料民中原,曾举行局部性的考试:“通一经,即不同编民。”有“廉孟子”之称的畏兀儿人廉希宪也在陕西贯彻了“士者毋隶奴籍”的命令。及至忽必烈即位以后,在汉地建立中国式的政府,并已有继承历代正统的观念,在表面上不得不对儒家有所尊崇,儒士的福祉较前受到重视,是势所必然的。
在蒙哥汗时代及忽必烈汗初年,对儒士贡献最大的当推西夏人高智耀。早在窝阔台时代, 太子阔端镇西凉, 儒者多隶役, 智耀代为陈情, 为境内儒者取得免役权。蒙哥汗即位后,智耀北上觐见,请蠲儒户赋役,乃有宪宗九年(1259)之诏“免汉儿(即汉人)、河西(指西夏人)、秀才(即儒士)差发、徭役”。同时他又向忽必烈陈述:“释教固美矣!至于治天下则有儒者之道。”
因而,忽必烈登基以后,便令他统领汉北、河西儒户,并依原价赎出陷身为驱的儒人。驱儒因而被赎者达三四千人。虽然王恽曾批评他为一“事佛敬僧”的“有发僧”,但出身西夏科第世家的高智耀,对解放儒士有极大的贡献,正和耶律楚材一样;元末的陶宗仪对他的功绩仍称道不已。
儒户的招收,不免有过滥的现象。高智耀便曾因此受到攻击,他的答复是:
“譬之于金也,有浅深,谓之非金,不可;儒者,学问有高下,谓之非儒,亦不可”由于滥收及民户之冒入避役,以后遂又经过几次分拣和考试,汉地儒籍方告确定。中统四年(1263)初次加以分拣,至元七、八年间(1270―1271),举行户口总调查时,又行分拣。
以上所谈仅为汉地儒籍的设立。至于在原来的南宋境内—-即元代所谓江南,因元廷伐宋时,已知尊儒,所以曾屡次诏令征募儒士和官赎为驱口的儒士。江南儒籍的设立,标准也较汉地为宽大。江南儒籍最初设立于至元十四年(1277),并未经过类似汉地的考试,仅根据坊里正等人的攒报,凡是旧宋的“登科、发解、真材、硕学、名卿、士大夫”皆可入籍。
当时临安陷落不及一年,各地秩序仍未恢复,遗漏谬误,在所难免。因而,各地学官又续置补充儒籍。这些籍册与至元十四年籍册出入很大,但始终未曾像汉地一样有系统地加以分拣。
至元二十七、八年间(1290―1291),有关官员屡次行文反复讨论如何鉴定江南儒籍的问题。最后决定根据至元二十七年江南户口总调查时各儒户提供之手状,呈交尚书省鉴定然后入籍。凡登记在这次户籍上——即所谓至元二十七年籍,便永为儒户,此后江南儒户便没有什么变动。
总之,最初设立儒户的目的,一方面在于援引僧、道免差的先例,救济流离失所的儒士,另一方面也有为国储存人才之意。及至忽必烈即位以后,已以继承中国历代正统的王者自居,优待儒士在政治上乃属必须。至于儒籍的设定,从戊戌年到至元十三年,汉地儒籍屡经变动,经过几次分拣和考试,所余儒户为数不大。江南儒籍更革很小,而人籍的标准也远为宽大。
四、儒户的数量
元代儒户的总数,已无法确知。汉地儒户远少于江南,则可肯定。汉地儒户的数目,便是前述的至元十三年籍的三千八百九十户。这时汉地在籍军民总户数为二百三十二万,儒户不过占0.17%。
元代江南各省人籍户数为一千一百八十四万零八百户,整个江南儒户总数当在十万零六百四十七户左右,加上汉地儒户,总数约为十一万零四千五百四十户。
这一江南的儒户数,仅为一极为粗略的估计,因为上述五地都属于江南浙西道、江东建康道和浙东海右道,相当于宋代的浙东、江西、江南东,原是宋代人文荟萃之区,南宋时这几地区进士之多,其他各地无法望其项背。上述各地合儒户资格者的比例自然应超过其他各地甚大,因而上列的数字只可视为最高的可能数而已。
汉地、江南的金、宋科举之家能有幸入籍为儒户者,在比例上相差颇大金、宋二代每科及第进士人数本在伯仲之间。金代治下的户口虽远少于南宋,但自承安五年(1200)至天兴二年(1233),三十四年间,共录取进士七千四百人,府试举人至少五倍于此。但至元十三年所甄定的汉地儒户数不及四千。
南宋自淳祐四年(1244),三十年间,共取进士近六千人,取解者或十倍于此。
但江南儒户,如前所述,可能多达十万左右,足可容纳南宋所有的科第之家。但因江南儒户中也有并非科第之家冒入儒籍的,真正的科第之家当有不少未得入籍;如至元二十四年(1287)平江路便有咸淳元年(1265)状元阮登炳、范仲淹之裔范士贵等人,由于攒籍时“或隐避山林,或出仕他处,或游学远方”,而未能入籍。福建建宁路朱熹门人蔡元定的后裔则籍为马站户,谢枋得为之上表陈情。
元统元年南人进士二十五人中,其祖先为南宋进士或太学生,而家庭并非儒户者达七人之多,可见遗漏仍不在少数。不过,在比例上,南宋场屋及学问之家入籍儒户者仍属不少。
宋代大多数的科第簪缨之家,都是倚恃儒户的地位得以保持书香门第的地位;而元代江南的儒户也可视为宋统治阶层及其边缘人物的一个变相延续。在北方,这种延续性则远为薄弱。
元代歧视南人,事事薄南厚北,南人仕途尤为窄隘。但在设定儒户上,却厚南薄北,可谓一反常态。
这一反常的现象可能由于下列的两点原因:第一,时间的因素。北方儒户设定于至元十三年,上距金亡已逾四十年,不仅金代场屋之土早已物化,即戊戌中选者也多已弃世,而其子孙在兵火动乱之余,未必谙于学问。因此,至元十三年甄试落榜者必然很多。南方儒籍的设立,在南宋新亡之后,场屋之士十存八九,多能籍为儒户。
第二,经济因素。汉地学田、贡士庄远少于江南,若由政府负责廪给儒士,是一财政负担。
加以至元十三年前后,元室征日伐宋, 财政困难。当时西域权臣阿合马 当政, 广事罗掘, 以济不足;而儒户免差,有损赋役。甄别从严,是很自然的。而江南各地学粮殊富,赡土兴学,不需政府负担;因此元廷能够兼容并蓄,广籍旧宋士人为儒户。元室并非对江南儒士的爱护多于汉地儒士,不过由于时间和空间的因素不同,政策有了变化。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