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1.6万元,农民收入提前一年比2010年翻一番;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由2015年的2.73∶1缩小到2019年的2.64∶1。今年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297元,实际增长1.6%,第四季度增速有望继续提高。
上述是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的一段话,引起了不小的关注度,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00元,预计到2020年会实现翻一番的目标,而实际这个目标提前了一年,2019年就超过了1.6万元,而今年过去了3/4,已同比增长了1.6%,预计今年相比去年还会有所上涨。有朋友问,这个收入都是种地的收入吗?据我个人所了解,不单指种地的收入,还有其他的收益,比如打工、做小生意等等多种途径,如果只是种地的收入,即使在丰收的情况下,可能也达不到1.6万元的收入。我所在的是豫东农村,在我们这边,一个人能分配的农田大概8分到一亩左右,以邻居张大哥举例,他家有6口人,农田有5亩地,以种植玉米和小麦为主,一年2季,按照正常情况下,一亩地的纯利润在1000元左右,5亩地一年的收入大概为5000元左右,这个数字还是全家人数的数字,并不是人均。实际生活中,种地并不是张大哥家的主要收入来源,父亲在县城打工,母亲在家照顾小孩以及家里的一些杂事,二个儿子都已结婚,一个在外打工,一个在乡里做小生意,二个媳妇目前基本是在家照顾小孩为主,等于一家6口人,3个人挣钱,按照人均1.6万元可支配收入,他家一年需要有将近10万元的收入,而3个挣钱的劳动力,除去日常开支外,一年剩余10万左右也差不多,按照这样的算法,符合人均可支配收入超1.6万元的情况。有没有不满足人均可支配收入超1.6万元的情况?有的,还是以我们村的一户人家来举例,父亲平时不干事,母亲年纪大了,基本也无收入,儿子属于好吃懒做的那类,媳妇刚嫁进来没多久,也不可能去打工挣钱,女儿已经出嫁,基本也不管这边的事,家庭的收入除了有几亩地外,就是前几年攒下的一些钱,用老百姓的话说“吃老本”,这种家庭别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1.6万元,超5000元都难,估计这种情况在其他村也有出现,不过幸亏这样的家庭不是很多,属于个别的情况。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1.6万元的情况,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不论从个人还是国家的角度来说,都具有很大的意义,作为我个人来说,希望尽快再翻一番,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2万元的情况尽快到来。不过,也有个别网友对此有疑问,虽然相比201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翻了一番,但是2010年的物价和现在物价相比,可不止翻了一番,按理说,收入翻了一番,物价应该也要翻一番,如果物价翻了好多倍,而收入只翻了一倍,是不是有点少了?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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