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娈童抛尸案,好人反被恶人陷害,坏人最终也没好下场
猥亵杀人抛尸?看此标题,你肯定觉得很惊悚。
更让人不爽的是,此案,恶人反告状,仗着有钱有势,害惨了苦主。
且听我慢慢道来。
道光二十九年(1849),四川,犍为县。
盐商王某,请了个塾师教儿子读书,顺便,也收乡里其他学生,让塾师多赚份钱。
王某儿子王元,十八岁。同学张柳,十三岁,寄宿王家。
张柳长得面白唇红,如名字那般柔弱有姿。王元这家伙,被当时的习气所沾染,颇好男风。对张柳,早就垂涎三尺,只是碍于人多眼杂,不便动手。
一日,塾师有事回家。王元大喜,蠢蠢欲动。
熬到晚上,众人都已睡下,他拿着一张美人画,跑到张柳房内,坐在他床边,指着画上的美女跟他说,“美人白晰,与汝相似”。
张柳年纪还小,未必知道王元的真实意识,但把他比作个妹子,他肯定不愿。
于是还骂了王元一句,无非就是你神经病啊之类的。抱紧被子又睡。
哪里晓得,王元不罢休,竟然把手伸进被子,对张柳上下其手,还把他抠伤了。
张柳跳下床,大喊,“我往诉五老爷去!”
五老爷是谁?
就是王元他老爸。
王元一听急了,顺手抓起桌子上裁纸的刀子,就戳到了张柳肚子上。张柳登时血流不止,命丧当场。
吵声引来了王元的弟弟,里面的场景使他腿软眼花,差点跌倒在地。
杀人之后,王元反而平静了下来,跟弟弟说,“汝无计相帮,仍自睡去”。
弟弟就真的睡去了。不过,此案之所以能最终被破,他弟弟出了大力。
支开弟弟,王元走到母亲房间,告知了实情。
他妈世面见得多。超级镇定。知道若去自首,儿子名声毁了不说,不是凌迟也是斩决啊。因而,她指使婢女桂秋把血迹拖干净,喊了个长工,让他跟王元一起把张柳的尸体,抛到了半里外的池塘里。
当然,封嘴费不会少。长工、婢女,各二百两。相关人等对了口供,自以为天衣无缝,觉得能逃避大清律例惩罚。
第二天,张柳的尸体,浮了上来。痛苦欲绝的父母看着儿子肚子上的刀伤,跑到衙门,控告王家谋杀。
王盐商的岳父,对衙门这道很熟,重金买通书役等人,让他们造势说前天放假,张柳是自己回家途中淹死的,至于为何身上有伤痕,当然是避而不谈,只想把民人的注意力,引到淹死上去。
这还不算,王家还反到衙门控制,说张家诬蔑他们,求青天大老爷作主,还我家儿子清白啊!把我家儿子放回去啊!他那么瘦弱,哪里是有能杀人的样子?关在牢里,会营养不良而死呀!青天大老爷……
整来整去,一直拖。王元又多活了好几年。他们只想把张柳家拖垮。熬不下去,自然会撤案。
哪里晓得,拖来拖去,按察使张集馨来了。
张大人清理积案,看到卷宗,觉得此事必有蹊跷,提来一众人等,却问不出个所以然。
思来想去,他把突破口选在了王元的弟弟。
先是轻声细雨地问,你就住在他们隔壁,应该听到了什么呀?
——老爷,我说过无数次了,啥都没听到啊!
(图取其义,打嘴巴)
是啊……来人呀,掌嘴!不用刑,你是不会说了!
之前审问的官员,都被王家的孔方兄塞了嘴,没人用刑啊。真动起武来,王元弟弟不经打,痛得大叫,哥哥啊,别怪我,我受不了啦……
于是,一桩杀人案水落石出。
王元的脑袋,保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