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教学生一点审美知识如何
语文课,教学生一点审美知识如何
我们的期中考试现代文阅读试题设计文本是《一只乌鸦口渴了》。原文如下:
他是听着《乌鸦喝水》的故事长大的。
三岁多的时候,他睡觉不好,总难以哄入睡,爱和大人一块儿熬夜。缺觉就长不好,他矮、瘦,不像同龄的孩子。
后来,能听懂故事了,问题才有了转机。妈妈开始给他讲睡前故事。
他听到的第一个故事是《乌鸦喝水》
一只乌鸦口渴了……
三岁的他会想问题了。讲完,他问妈妈,为什么乌鸦不一下子叼个大石头呀?妈妈笑了,傻孩子,旁边只有小石子呀!你看,你爸爸就是咱们家的乌鸦,爸爸每月都给咱们寄钱,就像小石子,一颗一颗的,攒起来。攒多了,咱们家就有水喝了。
那时侯,他的爸爸在矿区工作。在他印象里,爸爸的脸总是黑的,像乌鸦。
一开始,他听故事很兴奋,越听越精神。听完一个,总要缠着妈妈再讲一个。妈妈的故事很有限,妈妈越来越局促,越来越疲于应付他。后来,妈妈有了主意。妈妈专讲《乌鸦喝水》,讲到故事最后,就教他数数,数石子。乌鸦开始叼了,一颗、两颗、三颗……数着数着,他仰着小脸儿就睡着了,梦里全是乌鸦,满天飞。
再后来,妈妈接到了一个通知。妈妈接到通知急急忙忙地将他寄放在姥姥家,一个人去了爸爸工作的地方。回来时,妈妈的眼睛肿得像桃子,姥姥说,那是哭的。
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爸爸。
爸爸走后,妈妈没再嫁人,矿上给妈妈安排了个打扫卫生的活儿,靠每月几百块钱维持生计,供他上学。妈妈成了家里的乌鸦。妈妈的脸也越来越黑,头发越来越白。像乌鸦,又像白头翁。
他长大了。
大学毕业,他在爸爸生前工作的煤矿参加了工作。本来,妈妈死活不愿让他再干这一行的,但是,现实往往不能容忍人们去感情用事。只有原单位才好分配,他的同学,毕业两年了仍在流浪的有的是。有了工作的他,成了家中的乌鸦。他听过“乌鸦反哺”的故事,他发誓,要让妈妈后半生过上好日子,“喝”上最好喝的水。
几年后,他当上了副矿长。
他不满足每月的那点“小石子”,就和别人合伙开了个私人小煤矿。他是大矿副矿长,开个小煤矿,在当地算不得稀罕事儿。他的小矿,除了工人,其他一切所需都可以从大矿调来,他有条件。有人背后偷偷叫他“公私合营”。他以低廉的成本逐渐击败了同行的业主,一跃成为当地首富。他仍不满足,继续以各种手段引诱招拢廉价劳动力,进一步扩展他的事业。
妈妈现在已经不愁喝不到水,但妈妈的头发比以前白得更厉害了,脸也更黑了。妈妈看他整天忙得连喝水的功夫都没有,妈妈就一声接一声地叹气。
眼看他的小煤矿规模就要撵上他所在的大矿,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他的煤矿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致使发生大规模冒顶事故,死亡78人!这件事,在当地成了头号新闻。
作为事故第一责任人,他被公安机关拘捕,正赶上国家集中整治私人小煤矿的风口上,他一审被重判死刑。
狱中,白发黑脸的妈妈来看他,他发现,妈妈真的老了,像一只行将就木的老乌鸦。
对讲机里,他流着泪说,妈,儿不孝,没能让您过几天舒心日子。爸爸死后,您一手把我拉扯大,吃尽了苦头。现在,儿却不能为您尽孝送终了。临终前,儿有个要求,再给儿讲个故事吧。
妈妈哭了,流着泪讲了他熟悉的故事——
一只乌鸦口渴了,下来找水喝……乌鸦将小石子一颗一颗地投进瓶里,水面在慢慢升高。但是乌鸦着急了,他是只性急地乌鸦。它这会儿渴得厉害,不愿意慢慢地等水长高。乌鸦飞到别处,捡了一块大石头叼了回来,一下子将大石头投进瓶里。结果,“砰”地一声,瓶破了,乌鸦一口水都没喝着。
听完,他失声痛哭起来,哭声回荡在整个死囚室。
其中有这样两道试题:
15.体会下面句子中外貌描写对表现人物的作用。(2分)
狱中,白发黑脸的妈妈来看他,他发现,妈妈真的老了,像一只行将就木的老乌鸦。
(参考答案:表现了妈妈因为儿子走上不归路的悲伤痛苦与心力交瘁。)
16.从下面三句话中提炼出这里“乌鸦”一词的共同含义。(2分)
(1)你看,你爸爸就是咱们家的乌鸦。
(2)妈妈成了家里的乌鸦。
(3)有了工作的他,成了家中的乌鸦。
(参考答案:乌鸦指维持家庭生活开支,挑起家庭生活重担的人。)
学生对于这些内容读不明白,没有一点点的体验。试卷评讲时,我让学生反复阅读原文,仔细体味语境,可是,一讲到“乌鸦”这一审美意象时,学生都是哗然大笑,对于原文创设的悲情氛围,没有一点点的感觉。这样我就想,我们的学生一是根本没有走进阅读的文本,他们把阅读仅仅看做考试的工具,二是他们没有最基本的阅读审美常识,以至于一读到文中的描写——
“那时侯,他的爸爸在矿区工作。在他印象里,爸爸的脸总是黑的,像乌鸦。”
“妈妈成了家里的乌鸦。妈妈的脸也越来越黑,头发越来越白。像乌鸦,又像白头翁。”
“有了工作的他,成了家中的乌鸦。”
“狱中,白发黑脸的妈妈来看他,他发现,妈妈真的老了,像一只行将就木的老乌鸦。”
学生就频频发笑,而且笑得出奇。我想,语文课教给学生一些必要的审美知识,应该提到语文课教学的议事日程上。
2011年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语文)》中,“课程的基本理念”就有这样的阐述:“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 它的总目标的第一条就提出:“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可见,新课标对于语文课教学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是何等的重视。我们可以这样想,如果我们教学杨绛先生的《老王》,教学《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如果你在课堂上将学生教得哄堂大笑,无论你的课堂多么精彩,玩了多少花样,他都是失败的课。
再回过头来说一说我们期中考试试题中的审美意象“乌鸦”吧。我们有的同学可能就是受一些童话或者是地域性的审美取向的影响,都将乌鸦看成讨人厌弃和不祥的征兆。殊不知,乌鸦这一审美意象,远非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何为审美意象?审美意象属于中国古代美学范畴。文艺创作过程中意象又称为“审美意象”,它是创作者凭借自己的想象力对实际生活所提供的经验材料进行加工生发,从而在自己头脑中形成的形象显现。这一过程本身就包含了创作者的一种审美活动。也即创造和欣赏美的活动。因此,阅读文本中的“乌鸦”是作者的一种审美创造,它构成创作者对现实的审美关系,是创作者的理智与直觉、认识与创造、功利性与非功利性的统一。所以,“乌鸦”作为一个审美意象,它是创作者对于寓言中乌鸦这一感性形象与自己的心意状态融合而成的蕴于胸中的具体形象。它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一只乌鸦口渴了》中,“乌鸦”审美的落脚点就是这个儿子,儿子是主人公,他自小到大一直处于口渴的状态,所以,他不知带怎样去喝水,以致酿成大错。
因此,我们应该让学生明白,任何艺术作品中的审美意象都是外物形象与创作者的意趣、情感融合起来的,他融会创作者的思想、感情、愿望、理想。这种主客体统一的审美意象,一旦经过媒介或艺术语言等物质手段传达出来,就成为艺术作品的艺术形象。它并非生活中的这种事物或者物象。
其实,乌鸦的这种意象在我们的审美历史上所赋予的内涵是有所变化甚至是发展的。
我国在唐代以前,乌鸦在中国民俗文化中是有吉祥和预言作用的神鸟,有“乌鸦报喜,始有周兴”的历史常识传说。汉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同类相动》中引《尚书传》:“周将兴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诸大夫皆喜。” 古代史籍《淮南子》《左传》《史记》也均有名篇记载。
唐代以后,方有乌鸦主凶兆的学说出现,唐段成式《酉阳杂俎》:“乌鸣地上无好音。人临行,乌鸣而前行,多喜。此旧占所不载。”
可是,无论是凶是吉,“乌鸦反哺,羔羊跪乳”是儒家以自然界的的动物形象来教化人们“孝”和“礼”的一贯说法,因此乌鸦的“孝鸟”形象是几千年来一脉相传的。《本草纲目·禽·慈鸟》就有“此乌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可谓慈孝矣”的记载。
从生理学的角度来看,乌鸦还有诸多的优点,值得我们人类学习。
乌鸦忠于爱情,十分专一,雌雄一对相伴终生,最长寿的能活到庆祝它们的珍珠婚(30年)。乌鸦酷爱体育活动。法国巴黎自然博物馆工作的鸟类学家居伊·雅里先生说:“这种鸟儿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运动员。我好几次看到,一只乌鸦叼起一块塑料,疾飞中张开嘴,另一只乌鸦接住,再传给下一只,就像橄榄球运动员在传球!实在太神奇了!” 乌鸦记忆力极佳,能轻而易举地找到埋藏的核桃。科学家们推测,乌鸦天生遗传了游戏行为,在游戏过程中积累经验,这是它们能学习的前提。后来,学习转化为有意识的分析能力,即使用逻辑推理的能力,凡此等等,有时是我们人类所不及的。寓言中的乌鸦能喝到深瓶子里的水,不就是智慧的表现。
我们的学生没有读进文本,浮躁、肤浅,知识贫乏。他们就会把一个隐喻的意象当做他生活中的去附会,去揣测,定势思维无法克服。
我们的同学审美知识的贫乏让我吃惊。例如,我们的文言文单元测试中,有一道阅读试题《王子猷雪夜访戴》有一句话:
王子猷尝暂寄人空宅住,便令种竹。或问:“暂住何烦尔?”王啸咏良久,直指竹曰:“何可一日无此君?”
其中有这么一道试题设计:“'何可一日无此君’表达了古人怎样的理想追求?”
全班鲜有人知,这能不让我愕然不已。对于“竹”这一审美意象,我们的学生知之甚少。我说竹在我们的文化史上最常见的比拟是有节、谦虚、正直、坚韧的人,也是文人青睐的对象,所以他们常常是“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接下来,我问:“除此而外,你还知道竹这一事物在文章中的审美意义吗?”竟然没有一人能回答哪怕是一星半点。没有办法,我只能出示我准备评讲时做的PPT:
1.咬定青山不放松,立身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韧,任尔东南西北风。(坚韧的品性)
2.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庸庸之辈,令人憎恶)
3.新竹高于旧竹枝,全凭老干为扶持。他年再有来生者,十万龙孙绕凤池。(不薄后人,扶持新人)
4.荷风送香气,竹露滴清响。欲取鸣琴弹,恨无知音赏。(知音难觅)
5.夜阑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同情百姓)
6.竹叶烧了,还有竹枝;竹枝砍了,还有竹鞭;竹鞭断了,还有深埋在地下的竹根。一到春天,“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漫山遍野又是一望无际的青青翠竹。(顽强的生命力)
我们的同学读书读得太可怜了!有时候的浅陋令上帝都想发笑。
阅读中是这样,生活中的审美也好不到哪去。《宁波晚报》曾经对于现在的有些男生的服饰大加挞伐。这些男孩可能就是在学校里没有接触过一丁点的美学知识以至于打扮得男不男女不女。例如这样的装束:
1.发廊范儿
2.T恤盖过屁股
3.露出内裤边
4.深VT恤
5.发胶
6.白框眼镜
7.穿polo衫领子立起来
8.穿透明丝袜配凉鞋、皮鞋
9.雪地靴
10.锡纸烫、烟花烫
11.戴美瞳
女生们说这样的男生穿着很怪,像个“伪娘”。一位老师很感慨,整天面对着一些穿着奇形怪状的男学生,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审美。特别是有的男生还带两个耳钉以上,而且是很娘们的那种,更让人受不了。
这其实是男性审美的一种弱化。我们的历史上也有过类似的迷失。譬如,我给学生讲授《孔雀东南飞》《林黛玉进贾府》就讲到这样的情形。例如《孔雀东南飞》中的“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云有第三郎,窈窕世无双。年始十八九,便言多令才”,县令第三个儿子之美谓之“窈窕”。何为“窈窕”?就是娴静貌;美好貌;妖冶貌。原是写美女的,我们最早读到的“窈窕”,大概就是《诗经》的开篇《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再如《林黛玉进贾府》中对贾宝玉外貌的描写同样如此:“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这种姣好的容貌并非男性之美,因为我们知道“花”“月”之类的比喻是女性形象的专利。我们现在有些男生是不是也走进了这一审美的误区呢?
语文课如果要讲一点审美的知识,生活中就有可能少发生不该有的悲剧。据中国青年网报道,2012年4月13日晚19点30分左右,山东省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八年级一班14岁的女生李欣玥从自家五楼的窗户跳下,14日早晨,因抢救无效,永远地离开了爱她的父母、亲友、老师和同学们。李欣玥为什么要跳楼?是什么原因让这个开朗、乐观、随和而又温柔的花季女孩,选择以如此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就是因为学校要剪去她的长头发。
于是乎,有的人士就说,“爱美是一种天性,学校不应该压制学生的天性。”“爱漂亮是女孩子的天性,没有哪个孩子是真心愿意被剪掉头发的。”但是,是不是女孩子剪掉了自己的长发就不美了那还得看具体的情形。作为学生,健康阳光是最美的标志,与头发长可能没有太大的关系,可能只是这个女孩太珍爱自己的头发了。因为这位女孩在一篇《渴望得到尊重》的作文就写过这样的一段话:“就在前不久,妈妈就因为我的头发和我大吵了一架。事情是这样的,因为一中校规,学生必须运动头,但我却不想服从这条校规,因为头发是我最重要的东西。不夸张地说,头发就是我的一切,它胜过一切的人、物,但是老师非让我理发,在我的奋力抵抗下还是不能如愿。就这样我被老师押送去理发,带我去理发的是爸爸,不是妈妈,当时我的心一下子停跳了两下,怎么办?”这可能是一种心理情结罢了,于美何干!如果女孩还有一点审美的知识,我们的老师给她讲清楚中学生最基本的审美常识,不一定她会很乐意剪掉自己的长发呢。君不见我们的诗文常常赞美女孩的头发怎么理怎么可爱吗?它可长可短,可直可曲;长发飘逸,短发精神;直发清爽,曲发妩媚;额前刘海美,脑后长辫俏。不同的发型还可以昭示不同的性格,如此而已。
教学生一点审美的常识,无论是对于他们的学习还是生活,我认为都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