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经济学奖如何解决拍卖问题,难道不是“价高者得”么?
鲁晓芙,财经作家,旅居欧洲,以荷比卢为基地,从事全欧洲投资并购业务。
中国经济已经国际化了,如果不了解欧洲,有时候,你就不了解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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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经济学奖,今年颁给研究”拍卖理论“的美国学者威尔森和米格罗姆。
诺贝尔奖委员会说,过去人们总是把物件卖给出最高价者,或者是向出最低价者购入。而运用了两位学者的理论以后,人们发现这是错的,拍卖模式发生巨变。
拍卖理论造福社会
他们的理论改善拍卖实务,一些很难用传统模式拍卖的商品和服务,设计出新的拍卖模式,例如无线电频谱拍卖等。他们的理论不但造福拍卖者和竞标者,也造福全球的纳税人。
拍卖的结果取决于三项因素。第一是拍卖规则,即拍卖架构,包括拍卖活动究竟是公开式或闭门式,参与者可以出价多少次,赢家要支付多少价格,支付他自己出的价格,还是支付价高者提出的价格。
第二项因素是拍卖标的物,例如标的物的价值,是否对每一位竞标者都不同,还是每位竞标者,都以相同的方式估价。
第三项因素则涉及不确定性,例如不同竞标者对标的物研究如何,拥有哪些信息。
利用拍卖理论,有可能解释这三项因素,如何主导竞标者的策略性行为,从而得出拍卖的结果。
这项理论也能够设计一场拍卖,来创造出可能的最高价格。
价高者得,是错误的?
”拍卖理论“,是赛局理论延伸出来的领域,目的就是研究通过哪种拍卖机制,能让市场更有效率。
获奖学者将”信息理论“和”拍卖理论“,融入既有的赛局理论框架,研究”不同信息结构之下,对应不同的拍卖方式“。
经济学里的效率,就是让社会福利越高越好,也就是买方与卖方利益的加总;应该让最愿意给商品合理评价的人得标,而不是价格最高,或者价格最低的得标,这样社会资源分配最有效率。
由于信息不对称,传统拍卖模式没有效率,买方可能担心自己出价太高而不敢出价,让得标价格不符合竞争市场价格。
例如eBay采用的”出最高价者得标、付第二高的价格“方式,就能让出价者安心给出自己心中愿意购买的价格。
虽然卖家并没有卖得最高价,但买家是给商品最高评价的人,双方利益加总为最大,无谓损失也越小。
生活中可以拍卖的产品和形式非常多,从土地、房屋、债券、股票、骨董、网络关键字,到5G频谱等,每种拍卖,都会因买卖双方对于产品价值的信息和认知不同,而产生不一样的拍卖方式。
拍卖会上常见”赢家诅咒“,假设今天拍卖一座森林的矿产,矿产的储藏量是固定的,但买家会有不同预期猜测;这时,过分乐观者将会吃亏,他会出较高价,但较容易得标,在他得标的那一瞬间,立刻成为”坏消息“,因为期望值是负的。
如果今天拍卖一支苹果手机,买家对产品非常了解,但产品在每个人心中的价值并不同,这就是信息结构改变后,对拍卖的影响。
这两位学者,曾替许多国家设计”频谱拍卖“规则,在数量并非唯一、买家不需全拿,且每位买家需求不一的情况下,通过拍卖创造政府最大利益,是很少见的具有高度实用性的理论。
两位学者为许多产业进行拍卖设计,例如威尔森主要为电力市场,设计动态拍卖架构,目前全球电力业在制定电价模式时,已经普遍应用他的理论;米格罗姆在金融海啸期间,曾为美国财政部的银行救助措施提出建议,在谷歌2004年上市时提供建议,而且一直是雅虎、微软和全球许多政府的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