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242人公告|统考补招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浦东新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
一、招考对象与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已参加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1年4月17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或未进入体检环节,除浦东新区第三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教练(体能)岗位进入面试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他岗位进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全市平均成绩104.1分。
3、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上海市浦东新区2021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4、"考生身份"分为"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两大类,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无社保缴纳记录,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被录用,须在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时保持无社保缴纳记录状态。留学回国人员参照以上说明执行。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10:00 至10月22日16:00。
重要提示: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拥堵!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http://exam.pdhr.com)。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0KB以下)。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
3、查询是否入围面试: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选,资格审核按照招聘公告、招聘简章和报考问答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2021年11月8日10:00至11月10日16:00,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入围面试。
4、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咨询电话详见《咨询电话一览表》。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审核。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经查实后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1)笔试总成绩、面试和专业加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2)无专业加试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3)有专业加试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阶段总成绩占60%(其中,面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30%)。
2、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因综合成绩并列造成超出1:1比例的情况,则对末位并列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也并列,则招聘单位可组织加试,或在有空缺编制前提下增加招聘人数。
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专业加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
3、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4、考生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五、公示
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及时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