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终本”法院就不管了? 法官:当然不是! 2024-07-31 16:58:46 在法院的执行程序中,当事人有时候会听到一个词儿叫做“终本”。那么,什么是“终本”,“终本”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做些什么呢?执行法官对“终本”案件又有什么高招?首先从“终本”的基本含义入手,对进入“终本”程序的法定条件、“终本”案件的处理原因和措施等内容进行展开,针对相关法律规定作详细释法解释。一、什么是“终本”?“终本”指的是执行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这两类案件,执行法官依照法律规定,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一种方式。二、为什么要“终本”?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点对点”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工商股权、证券、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支付宝账户、财付通账户、公积金账户等财产登记信息。部分案件的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虽然能够查到财产,但是该财产暂时无法处置。在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后,仍无结果。此时,人民法院会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谢某与马某于2016年9月发生交通事故,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马某赔偿谢某34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官经过调查,发现马某名下无房、无车、银行账户中无存款,也未查到马某名下有其他形式的财产登记信息。在向村委会调查后了解到,马某正在监狱服刑,妻子没有收入来源,家中还有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家庭生活困难,村里已经考虑将马某家申请为贫困户。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马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这种情况下,法院就会依法裁定,该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三、什么叫财产不能处置?《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四条,所谓财产不能处置,指的是:(1)被执行人的财产经法定程序拍卖、变卖未成交,申请执行人不接受抵债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又不能对该财产采取强制管理等其他执行措施的;(2)人民法院在登记机关查封的被执行人车辆、船舶等财产,未能实际扣押的。四、终本后,法院就不管了吗?当然不是!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终本”后,法院对“老赖”采取的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仍然有效。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让案件重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案件“终本”后,执行法院每6个月都会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财产的,法院将依职权恢复执行。因此,“终本”不是执行案件的终结,更不是对“老赖”的放纵,在“老赖”履行义务之前,法院会追究到底!五、终本后申请人可以做什么?全方位查找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例如:被执行人的实际居住地;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的所在位置;被执行人出租自己名下的车辆、房屋等财产获取的收益;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逃避执行的行为等。对于申请执行人无法自行调取的财产线索,可以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委托律师调查与执行相关的证据资料。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的,及时向执行法官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经核查属实,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两年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申请人在与被执行人的民事往来中,对被执行人的生活状况、经济状况有一定了解,申请人积极提供线索,能够使执行法官有针对性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迅速、有效地办理执行案件。 赞 (0) 相关推荐 债权人都应该学习、执行律师是如何破解强制执行难的问题(转发) 导读: 强制执行--就是战争. 强制执行程序--并不是说只需要执行法官按下OK键,然后钱就能自动到法院账户上. 执行法官从来都做不了无米之炊,这个"米"指的就是财产线索,也就是说当 ... 怎么看待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后申请执行人应当怎么做? 当执行法官告知没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已经显得非常失望:当执行法官问是否有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时,申请执行人表示很难提供:当执行法官告知案件即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时,申请执行人表 ... 【执行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法院就不再执行了吗?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法院就不再执行了吗?不是的.根据规定,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应当在此后的五年内,每六个月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其可供执行财产后,会通知申请执行人,并及时恢复执行 ... 案件“终本”后 法院就不管了吗? 法官,这钱我还没拿到你们怎么就"终本"了,你们是不是不管我这案子了? 不是的,"终本"不是不管,而是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具体情况您可以往下看. 什么是" ... 还担心民告官案件在当地法院赢不了吗?快来看看行政诉讼集中管辖 还担心民告官案件在当地法院赢不了吗?快来看看行政诉讼集中管辖 保险不是“避风港” 法院可强制执行 法官:保险产品亦纳入查控系统,一旦发现将依法强制退保 原标题:保险不是'避风港' 法院可强制执行 法官:保险产品亦纳入查控系统,一旦发现将依法强制退保 有些被执行人将自己的流动资金购买成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名下既没有银行存款,也没有房产和车辆,那这种 ... 最高法院民二庭法官刘竹梅:「逐条」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民事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的解读 时间:2009年1月10日上午 地点:虎坊桥工人俱乐部 主讲人: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刘竹梅 主持人:今天培训时间是两个半小时,9:00-11:30,培训的题目是&qu ... 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的确定 一.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 ... 离婚案件中,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一.认定&q ... 老人“卖”房给子女,为何频繁被法院认定无效?法官这样说 房子是目前老百姓家庭中的核心资产,老人对房产进行处置经常会引发家庭纷争.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近些年,因为老人将房产"卖"给某个子女而引发的确认合同无效诉讼激增.很多老人想把房子给自己 ... 最高法院刑一庭法官:必须纠正量刑建议的两个错误做法 关于量刑建议提出的时间节点 文丨杨立新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长,二级高级法官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量刑建议应当是检察机关对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向人民 ... 最高法院吴晓芳法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6大争议问题解析 本文摘编自吴晓芳:<<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涉及的有关争议问题探析>,载<法律适用>2020年第21期.本文未经原文作者审核. [作者简介]吴晓芳,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