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有形覆盖 有效监督

图为9月24日,由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与省纪委监委驻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伊春市纪委监委组成的联合办案专案组正在会商案情。赵博文 摄

本期看点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效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不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细化实化对派驻(出)机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坚持“权力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覆盖到哪里”,持续推进监督全覆盖;推动省、市、县三级“室组地”联合办案,形成制度固化成果;强化考核及结果运用,对履职不力者亮“红牌”,以整改落实推进解决改革难点,不断推动监督精准化、办案规范化、改革精细化、队伍专业化、保障信息化,把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

“对江北数据中心项目拟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这一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持否定意见。”日前,在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会上,省纪委监委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叫停”一项议题,要求依法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这是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坚强履职、提升监督效能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不断细化实化对派驻(出)机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推动监督精准化、办案规范化、改革精细化、队伍专业化、保障信息化,把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

今年1-8月,省直各派驻(出)机构及所属单位共立案1547件,同比增长64.1%;处置问题线索4149件,同比增长62.8%;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072人次,同比增长97.4%。

探索路径 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督

“这两笔报销票据上的车型和咱们协会备案的车型对不上,是单位的车吗?”作为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的派出机构,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今年5月到省建筑业协会开展监督检查,在查阅有关财务账目过程中,发现该协会存在为私家车报销费用问题。

经查,该协会财务人员于某对财务报销制度把关不严,违规为他人核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于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这一案件的成功查办,也标志着省纪委监委对省属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公职人员监察监督实现全覆盖,并落地见效。

据介绍,黑龙江省于2016年1月启动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截至2021年5月,列入脱钩范围的635家省属行业协会已基本完成脱钩工作。在这些脱钩的行业协会中,除部分由原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外,大部分管理人员是通过社会招聘选用的,虽然行使公权力,但无相关监督部门监管。如何实现对这部分人的监督,成为破题方向。

为履行好对特殊领域监察对象的监督职责,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扎实推进党内监督和监察监督全覆盖。今年4月,省纪委监委下发通知,明确党的组织关系在省直机关工委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中党员违纪问题,省属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评标组织中依法履行公职的评标人员,以及没有公职身份但依法履行公职的省党代会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职务违法问题,由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履行监督监察职能。

权力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覆盖到哪里。面对行业协会、评标人员等特殊领域、特殊人员如何开展监督的新课题,摸清底数是前提。

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赴省住建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开展延伸调研,梳理出635家已脱钩行业协会中,履行公职的人员有6800余人。同时,详细区分协会、商会、研究会、学会、基金会等不同情况,形成《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廉政风险及其解决对策调研报告》。

“通过分析研判,我们将行业协会的监督重点放在了财务制度落实、收费行为、资金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及时排查、深挖细查。”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于振武表示。

随着派驻改革的深入,省纪委监委紧密结合黑龙江地域特点和省情实际,因地制宜、因情施策,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监督全覆盖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派驻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和工作关系,作出大量实践:研究制定深化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办法;指导省监狱管理局成立机关纪委;在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一项项改革任务扎实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

攥指成拳 “室组地”联合办案成常态

7月13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北大荒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史中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这起案件是由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与驻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伊春市监委联合查办的,是省纪委监委推动“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案件办理过程中,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突出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案件协商,为案件查办提供有力指导。驻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在对史中华进行纪律审查的同时,充分发挥驻在其中、熟悉情况的优势,利用了解掌握其关系网、背景信息等情况,快速高效调取相关凭证、涉案资料,为查办案件提供基础信息及综合服务保障。伊春市监委负责监察调查,充分发挥地方监委办案经验丰富、办案力量强等优势,在案件突破上精准有力,迅速查清基本事实。

“攥指成拳、同向发力,室组地三方既按各自职责承担任务,又扬长补短,贯通审查调查力量、凝聚办案合力,'1 1 1>3’的组织优势、系统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腐败的效能。”驻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梁智君表示。

办案力量统一调配、审查调查统一实施、以案治本统一深化,去年以来,该省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探索“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相继查办了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朱慧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原副专员井东文,国中康健集团有限公司三级顾问褚艳芳等一系列典型案件。在积极承接中央纪委相关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移交案件的同时,省纪委监委全力推动省、市、县三级“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并将此作为推动派驻改革精细化的一项重要课题。

8月下旬,黑龙江省各市地纪委监委都收到了一份《关于征求〈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办法〉意见的通知》,一项规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室组地”联合办案的制度呼之欲出。

“'室组地’联合办案在黑龙江已经成为常态,形成了很多探索性、创新性做法,我们将实践经验总结提炼,研究制定'室组地’联合办案的规范性制度,及时固化成果,明确三方的职责分工、工作衔接,促进全省纪检监察工作系统集成、协同高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法规室副主任李英丽说。

与此同时,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还不断建立健全重要情况报告、定期会商、线索联合排查等机制,督促联系派驻机构的监督检查室与派驻机构一道健全“室组”联动监督,修订完善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案件)办理、反馈和督办工作办法》《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走读式”谈话安全管理工作规定》等工作制度,深入开展省直派驻机构和机关纪委案件质量评查,对派驻机构履职进行全流程规范,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派驻监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严格考核 压紧压实派驻监督责任

今年3月,按照《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办法(试行)》,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首次启动了对省级派驻机构和省管企业、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年度工作考核。

为压紧压实考核责任,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建立了由考核领导小组领导、考核办牵头抓总,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驻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等职能部门分领域组织实施的一体化考核机制,明确了督促(协助)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监督、审查调查、问责处置和自身建设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内容,通过自查自评、总结述职、了解核实、集体研判等环节开展全方位考核。

此次考核,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派出18个考核组,实现了对39家派驻纪检监察组、9家省管企业及23家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全覆盖。考核组个别谈话1404人,查阅资料13934份,同步了解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省纪委监委将派驻机构考核与全省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同步推进,考核情况相互印证、相互支撑。

“我们考虑到不同领域、不同类型派驻监督特点,采取'共性指标 个性指标 加减分’方式,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40项(国企高校41项),全部量化计分,最终确定优秀等次15家、良好等次48家、一般等次5家、较差等次3家。”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组织部副部长夏润芳说。

考核是手段,关键是结果运用。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考核优秀等次的予以表扬,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晋优的重要依据,对一般等次的由分管负责同志提醒谈话,对较差等次的由分管负责同志约谈。

“考核发现,你组日常监督开展不到位,廉洁文化教育、案件通报、回访教育均未开展,你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履职不力……”不久前,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约谈多名“年考”排在末位的派驻机构负责人,“面对面”反馈问题,一针见血、辣味十足。

截至目前,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共谈话提醒、约谈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8人次,对较差等次派驻机构4名干部进行了组织调整。

在考核指挥棒的引领下,派驻考核先行、结果反馈跟进、推动整改落实的闭环链条逐渐形成。日前,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决定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片联系指导市县派驻机构改革制度,明确市县派驻改革重点、列出具体清单,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省纪委监委既要抓好本级派驻机构改革任务落地,又要发挥对下指导作用,确保上下一体推进。

“我们近期将启动省市县三级派驻机构制度建设'回头看’工作,全面盘点派驻改革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短板,着力解决制度缺乏监督落实、执行流于形式等问题,确保改革工作不跑偏、不漏项。”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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