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少华:中国古代的姓氏源流与文化特征
一、当今社会的寻宗问祖与秦汉以来的姓氏格局
(一)当今社会的寻宗问祖热潮
1. 海内外华人的寻宗与祭祖
(1)寻宗祭祖,如台湾大姓陈、李、林、蔡等。陈姓,现在一般认为是唐代由河南固始迁入福建,再从福建迁到台湾的。今在固始,还有陈家祖宅、故迹。
如果追根索源,陈氏的起源的还应在今河南淮阳,为故陈国所居,乃虞舜之嫡传,就其本源(族姓)来讲,是妫姓。
(2)合祭炎、黄。炎、黄本为华夏主流,早期源于不同的族体,其后分化成许多支系,是今天中华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并非唯一,如华夏集团内还有颛顼及其嫡系祝融八姓;华夏集团之外,还有同样文化深厚、源远流长的太皡、少昊部族等,可谓群星灿烂。
2. 家谱、族谱的兴修
(1)家谱、族谱编修的历史传统
在几千年的文明传承和悠久的族氏历史中,不乏世家大族和名门望族,与编修国史、方志相伴随,中国自古就有编修族谱、家谱的传统,以至牒谱之学甚为发达,典籍众多。
(2)当今修谱的社会条件与现实意义
随着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对文化、历史兴趣的日益增强,尤其是各级政府对地方史志编修的提倡和投入,推动了当前兴修家谱、族谱的新浪潮。正如古人所言:“盛世修志”,流芳后人。
(3)家谱、族谱的追宗溯源
家谱、族谱的编修,对记载家族发展史、繁荣地方文化、传承文明、激励后人、补充国史、方志的不足,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同时,与编修国史、方志类似,在家谱、族谱的编修过程中,亦不乏因编纂者的目的、立场和水平的限制,而出现的一些负面或者不实的成分和内容,如对相关人物、事件的美化、讳言、掩盖;以及对族系源流的捏造、攀附等,比较常见。
(二)秦汉以来的姓氏格局
1. 秦汉以来的姓氏合流
(1)秦汉以来,汉族姓、氏合二为一,没有区别。
《史记》卷91《黥布列传》说:“黥布者,六人也,姓英氏。”
同书卷99《刘敬传》说刘邦给娄敬“赐姓刘氏,拜为郎中”。
如果采用这种形式,称呼秦汉以降的人物,当然不错。现代人的称呼亦是如此,如某人姓“王”,回答他人“请问贵姓”的问话时,会说“冕姓王”;而他人在文章中则会称之为“王氏”,就是姓、氏合一的体现。
但是,若用后世惯例解释古人姓氏,则不妥,如《史记》卷2《夏本纪》说大禹“国号曰夏后,姓姒氏。”同书卷40《楚世家》说楚人“姓芈氏,居丹阳。”又卷78《春申君列传》“春申君者,楚人也,名歇,姓黄氏。”将上古姓氏混为一谈,影响很大。
(2)许多少数民族渐用汉姓,另有赐姓,冒姓,改姓等,氏姓氏制度更加复杂、混淆。
如《史记》、《汉书》载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刘邦得天下,准备长期建都洛阳,戍卒娄敬建言应都关中,并得到张良的支持,“是日,车驾西都长安。拜娄敬为奉春君,赐姓刘氏。”即为其例。(项梁亦被赐姓刘)
2. 姓氏的繁衍与整合
(1)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族、氏的分化、迁徙更加频繁,姓氏不断衍生、派分出许多新支。
(2)同时由于民族的融合和社会的变迁,姓、氏又有不断的整合,一些偏僻、弱小的姓氏被融合、消失。但总的趋势是逐渐增多。
据统计,历史上各类姓、氏有5-6千之多,现有姓氏亦约2千左右,常用姓氏有数百。
二、上古社会的结构与姓氏
(一)氏族社会的血缘与地缘
1. 氏族社会以血缘为纽带、聚族而居
远古社会地广人稀,生产力低下,抵抗自然与外来侵害的能力很弱,一般都是聚族而居,依靠血缘关系维持氏族的生存和管理。
2. 氏族社会因族外婚而形成姻亲联盟
为了氏族的繁衍、发展,实行族外婚制度,一个氏族,有一至数个相对稳定的姻族,互通婚姻,形成姻亲联盟。
最初的“姓”,大概就是母系氏族时期为适应族外婚的需要而出现的氏族称号。男子入注女方氏族,子女亦在女方氏族长大。
3. 氏族社会的结构和地域分布
基本结构:氏族→部落→联盟。
地域分布:华夏、东夷、南蛮、戎狄、百越等。
由于社会形态相对原始和依血缘而族居的普遍现象,当时的姓氏情况比较简单,且同一族姓或者氏族、部落的人们居地相近,较少混淆。
如以姬、姜诸族为代表的炎黄部落,早期基本活动于黄河中游地区;而以嬴姓诸系为主体的少昊部族,则活动于以曲阜为中心的黄淮之间,远古时期其间不会有太多的交叉、杂处,族系明确,地域分布比较清楚。
(二)上古社会的姓、氏源流
1. 姓、氏的起源与派分
(1)《说文》曰:“姓,人所生也。”
《左传》隐公八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杜预注:“因其所由生以赐姓,谓若舜由妫汭,故陈为妫姓。”
《国语·晋语四》载:“昔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
一个族的“姓”,与其最初的起源和地域相关,反映一个族体的原始属性;而“氏”则是其族系发展过程中的派分,一般而言,“姓”早而“氏”晚,“姓”大而“氏”小,“姓”是主体、本源,“氏”是流变、支分,氏一般在名、字之前,姓则在氏称之后,名字中间。
从人类学、社会学的角度来说,“姓”出现较早而“氏”相对晚一些。“姓”是以女性为中心的产物,即氏族社会时期以族外婚为基本形态的族系标识;而“氏”则是以男性为中心的产物,是姓的进一步分化或“诸侯立国,大夫立家”的表现,即以男性作为社会或财产继承人的体现。
因而有学者称“姓”为本姓、族姓,称“氏”为氏姓,主要是为了区别源、流的关系。
(2)同一族姓内可以枝分出若干“氏”,如周人是“姬”姓,黄帝之后裔,因分封而得“氏”者甚多,有周氏、召氏、鲁氏、应氏、毕氏等。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曰:“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邘、晋、应、韩,武之穆也;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国语·周语中》说:“杞、缯由大姒;齐、许、申、吕,由大姜。”
(1)《通志·氏族略一》说:“三代之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三代之后,姓氏合而为一。”2. 姓、氏的区别与作用
(2)因以“女生为姓”,所以古代的姓一般都有“女”字偏旁,如:姬、姜、姒、嫚、妃(己)、妫、姚、嬴、好(子)、媿、妘、妳(芈)、妊(任)、姞等。
传世文献说太皞族风姓,少昊嬴姓,皋陶偃姓,尧祁姓,舜妫、姚姓,禹姒姓,商族子姓,祝融之后有八姓,多数能相合。
(3)“同姓不婚”,是古代社会的一项普遍遵守的原则,所以,每一族都有相对稳定的婚族群体,即婚姻联盟。姻亲旧族的形成,有历史的原因,但特别注重族属和文化背景,如姬姓与姜、姞、妫等族长期结为姻族同盟。《左传》说:“姬、姞藕,其子孙必蕃”,即可说明。
古代妇女的名字一般带有国(氏)名和族姓,即所谓“妇名称国及姓”,如:妲己、褒姒、大姜、秦嬴、曾姬、邓嫚等;有的加上行辈,如邓孟媿、仲嬴与、叔嬴为心等,就是为了区别族氏、国体与辈分。 基本规则是:女姓一般放在氏称之后,不作首字使用。
《礼记》说:买妾而不知其姓,则卜之。即卜其族属来源。
(4)氏称来源多样,有以国为氏,如夏氏、商氏、周氏、齐氏、鲁氏、韩氏、魏氏、赵氏、秦氏、楚氏、邓氏、曾氏、徐氏;有以王谥为氏,如楚之景氏、昭氏;有以封邑为氏,如屈氏、斗氏、蒍氏、成氏等;有以职官为氏,如司马、司空、司徒等;另有郑之七穆,晋之六卿,鲁之三桓:孟孙、叔孙、季孙(季氏),班氏等等。
3. 姓、氏的族属与文化背景
(1)在上古社会,不同族而同“姓”的情况极为少见,但不同族或不同姓而同氏的则多有,如王、公孙、司马、西门之类。也就是说,“姓”是一般不相混的,而“氏”则不一定。
(2)通过族姓确认其国或族的族属源流和文化属性,如王姜、王妫、王姞、番妃、秦嬴、江妳等,前一字为氏称表身份,后一字为族姓表族系,都是为了尽量区别身份来源和社会等级,如金文所见:
“复公子伯舍曰敃新,作我姑邓孟媿媵簋……”;
“鄂侯作王姞媵簠”;
“楚王媵邛仲妳南龢钟”;
“羕伯受作元妹叔嬴为心媵簠……”;
“有殷天乙唐孙宋公栾,作其妹句吾夫人季子媵簠”;
(3)通过氏称可以明确其氏族的背景和历史地位,如王孙、公孙、司马、司徒、陶氏、漆氏、东郭氏、南郭氏、西门氏等,又如“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屈、景、昭三氏等。
三、族群融合与姓氏的流变
(一)周代社会形态与姓氏结构
1. 以血缘为纽带的等级社会
(1)聚族而居的基本形态——统治族与被统治族,一般认为“非吾族类,其心必异”。
(2)授土授民——举族而动的分封形态,如周初分封,赐以“殷民六族”、“殷民七族”。
(3)世族世官——长期不变的社会结构,如周公、召公、司马、史、乐、钟等。
(4)姻亲旧族——相对稳定的姻亲联盟,如姬-姜,姬-姞,姬-妫等。
2. 诸侯兼并与族系结构的破坏
(1)诸侯兼并与族群融合:血与火的交融,兼并打乱了原有的血缘结构、族属关系。
(2)族氏结构的破坏和世族世官的瓦解,氏族被打乱,世官也就不复存在。
(3)姻亲旧族的解体与姓氏作用的蜕化,族属解体,贵贱不分,姓氏的作用不大了。
(二)统一社会的建立与血缘、地缘的转化
1. 统一社会的建立与形态的改变
(1)因兼并、融合所带来主动、被动的迁徙打乱了原来的族系结构;
(2)按地域划分臣民——郡县制的推行改变了旧有的血缘关系;
(3)统一、流动的官僚机构代替了原来的世官体系。
2. 社会、地缘结构的转化与姓氏的合一
(1)旧有族氏的衰微和婚姻形态的改变;
社会层级的打乱和血缘、地缘体系的破坏,从根本上改变了上古姓氏的识别与作用。
上古婚姻讲族姓,地位以氏系;中古及以后婚姻讲门户,地位论郡望,如南阳樊氏、济北王氏等。
(2)姓氏作用的变化与合二为一。
秦汉以后的姓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某些家族、氏族的源流,同时也是适应社会和财产继承以男性为中心的需要,但基本失却了其原来“别婚姻”、“明贵贱”的社会价值。
今天的姓氏,既不具备明贵贱、也没有别婚姻的作用了,除了具有分辨一定的家族源流属性外,主要在于区别个人的身份、存在。
结 语
(1)中国上古时期的姓、氏二分,起源的时间、背景不同,使用者的身份明确,两者的作用互有区别,所代表的社会意义也大不一样。
(2)姓、氏都是上古氏族的标志或徽号,姓起源较早,是以女性为中心社会的产物;氏乃姓的派分,起源略晚,是以男性为中心社会的产物。一般来说,姓大而氏小,姓不变而氏可易,氏一般放名、字之前,姓则放在氏称之后,名字中间。
(3)上古女子称姓,男子称氏,姓以别婚姻,氏乃明贵贱,以适应同姓不婚、世族世官社会形态的需要,体现了当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等级分明、固定不动的原始特征。
(4)秦汉以后的姓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某些家族、氏族的源流,同时也是适应社会和财产继承以男性为中心的需要,但基本失却了其原来“别婚姻”、“明贵贱”的社会价值。
(5)今天的姓氏,既不具备明贵贱、也没有别婚姻的作用了,除了具有分辨一定的家族源流属性外,主要在于区别个人的身份、存在。
(6)姓氏规律与特征,是研究中国上古社会与文化的一把钥匙,我们在日常的田野工作与研究中应该很好把握,准确利用,这样才能使这些宝贵资料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徐少华(1958年- ),男,湖北当阳人。武汉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历史地理研究所所长、国学院副院长。中国考古学会会员,中国地理学会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史) ,《历史地理》与《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编辑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楚国历史与文化研究会副理事长。
曾应邀前往美国西东大学,普林斯顿、哥伦比亚、哈佛、耶鲁、芝加哥、法国巴士卡尔、马恩河谷、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台湾大学、台湾清华大学、静宜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大学从事访问研究与学术交流。学术专长为先秦历史与文化、中国历史地理、青铜器与简帛文献研究、楚文化考古。
主要著作:《周代南土历史地理与文化》、《楚文化探索》。其中《周代南土历史地理与文化》一书1995年获中南地区优秀图书二等奖,1996年荣获中国地理学会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首届“谭其骧禹贡基金”优秀青年着作三等奖,1997年荣获武汉大学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2001年荣获湖北省政府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羕国铜器及其历史地理探析》一文,2010年获湖北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2006年至今,因教学、科研成就,被遴选为武汉大学“珞珈特聘教授”。主讲课程有中国历史地理研究专题,中国历史典籍导读,汉书导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