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木制帆船的时代,一位船主准备派遣自己的船远渡大西洋。但是,他发现自己的船的状况似乎不太好,似乎不太能安全完成这趟远洋之旅。这个想法让他很不安,但他最后成功说服了自己,让自己相信这艘船能顺利出航。结果,船出航没多久,就沉了。船上几百号乘客都淹死了。船主为乘客的死感到非常内疚,但他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得了赔偿,至少船的损失有了弥补。大家觉得,这艘船的船主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们倾向于认为,这艘船的船主不是一个好人。他应该为那几百号乘客的死,承担一定程度的责任。船主应该被定罪,也许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也许是别的罪名。总之,不能轻易放过这个船主。让我们换一个结局。故事的开头完全不变,但结局变成,这艘船成功抵达了对岸,没有人死亡。此时,我们该怎么评价这位船主的行为呢?这个故事是由威廉·克利福德(William Clifford)(1845年—1879年)提出的,这位数学家因肺结核去世时,还不满34周岁。在The Ethics of Belief这篇文章中,克利福德说,即便那艘船没有出事,船主也做错了。因为,船主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相信了那艘船能成功航行。这就是著名的克利福德原则:It is wrong always, everywhere, and for anyone to believe anything on insufficient evidence.翻译成中文: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基于不充分的证据相信任何事情,这永远都是错的。克利福德的这种思路,叫做Evidentialism,也就是证据主义。我们永远都应该基于证据去相信某件事情。如果我们的信念没有基于任何证据,或者证据不足,那这就是错的。同时,我们也不能故意不去获取证据。比如,我们不应该故意不去读书,故意避免和那些与我们意见不一致的人相处。这相当于间接的故意不获取证据,和直接的故意不获取证据一样,都是错误的行为。克利福德的时代还没有互联网,他所强调的“读书”是指获取信息。放在今天的语境下, 如果我们故意不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信息,故意不看自己不喜欢的报纸,故意不听自己不喜欢的人说的话,故意把自己锁在一个舒适的信息茧房里,那这也可能是错误的。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信念并没有建立在充分证据的基础上。与证据主义相对立的另一种思路,叫做非证据主义。非证据主义就是说,我们有权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相信或者不相信一些事情。一般来说,有宗教信仰的人倾向于采纳非证据主义。因为,相信神的存在,往往是没有证据的。甚至,正是因为没有证据,所以才需要信仰之跃,才能体现出信仰的可贵。设想,两个人准备从高处跳下去。两个人都相信上帝,相信上帝会让用神力保护自己,使得自己安然无恙。其中一个人腿上绑了很安全的绳子,就像蹦极一样。另一人则没有做任何安全措施,只是默默地祈祷。我们说,前者并不是真的相信上帝。后者的信仰才是真正的信仰。同时,如果永远要基于证据才能相信某人,那似乎会导致夫妻生活不和谐。如果伴侣双方在对方下班回家后,总是要查一查对方的微信,才能够信任对方没有背叛自己。那么,这样的夫妻一般是过得不开心的。但在哲学界和科学界,证据主义是比较主流的思路。信念要有证据支撑,这是一种epistemic responsibility,也就是认知责任。责任就是一个人必须去做或者不去做的事情。假设纳税是你的责任,那么你就必须去纳税。假设养育子女是你的责任,那么你抛弃子女就是你必须不去做的事情。认知责任,就是当你在“认知”或者在“动脑子”时,你必须要做或者必须不去做的事情。证据主义认为,你有责任去获取证据,让自己的信念有充分的证据支撑。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你没有权利相信任何事情。证据主义其实给人们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换句话说,加入“证据主义俱乐部”的门槛比较高,它至少提出了这些要求:1.你有意愿和能力去获取各种信息。2.你有意愿和能力在没有获取充分信息的情况下,先不做出任何判断。3.你有意愿和能力让自己做出的判断基于充分的证据。4.你有能力判断哪些证据是相关的,哪些证据是不相关的。5.你有能力判断哪些证据是可信的,哪些证据是相对不那么可信的。6.如果你没有上述意愿和能力,那你至少要试着锻炼自己,让自己拥有上述意愿和能力。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加入证据主义俱乐部呢?还是说,你早就是证据主义俱乐部的成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