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征收系列七:企业搬迁所得税如何缴纳,你还不知道吧?

企业搬迁交纳所得税,这是企业遇到征收时避之不去的问题。至于如何纳税,怎么计算,你知道吗?

我国对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专门作出特别规定,只有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征收行为才享受政策性搬迁所得税优惠政策,即需要按照征补条例中规定的几种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实施的征收行为才可以适用上述政策——仅形式上符合还不满足适用政策性搬迁所得税办法,企业需要自搬迁开始年度,至次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本文讲述的内容是政策性搬迁所得纳税。

企业搬迁所得(或损失)计算模式为:搬迁收入-搬迁支出

搬迁收入包括:

(一)对被征用资产价值的补偿;

(二)因搬迁、安置而给予的补偿;

(三)对停产停业形成的损失而给予的补偿;

(四)资产搬迁过程中遭到毁损而取得的保险赔款;

(五)其他补偿收入。

搬迁支出包括:

(一)安置职工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停工期间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及福利费;

(三)临时存放搬迁资产而发生的费用;

(四)各类资产搬迁安装费用;

(五)资产处置支出;

(六)其他搬迁支出。

对于搬迁的资产处理,因为属于动产物权,一定有折旧损耗,处理时视搬迁资产易使用程度分别处理:1、简单安装或不需要安装即可继续使用的,在该项资产重新投入使用后,就其净值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该资产尚未折旧或摊销的年限,继续计提折旧或摊销;2、需要进行大修理后才能重新使用的,应就该资产的净值,加上大修理过程所发生的支出,为该资产的计税成本。在该项资产重新投入使用后,按该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或摊销。

土地置换计税特别规定: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按被征用土地的净值,以及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前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为该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在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后,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年限摊销。

企业遇到征收,一定会搬迁收入大于搬迁支出吗?当然不是。

1、如果搬迁收入>搬迁支出,则是企业的搬迁所得。企业应当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搬迁完成年度有期限要求,从搬迁开始不得超过5年。

2、如果搬迁收入<搬迁支出,则是企业的搬迁损失。企业可以在下列方法中任选其一进行税务处理:(一)在搬迁完成年度,一次性作为损失进行扣除;(二)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3个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一旦选定,就不能再改变了。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缴纳,自搬迁开始便因政策的特殊性而导致搬迁收入和支出计算的困难。有许多企业可能认为,企业是国家征收的,应该不用纳税。但规则就是规则,如果有企业遇到征收搬迁纳税的问题,可以咨询专门做征地拆迁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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