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强:疯狗纪事
罗兰夫人语录:The more I see of men,the more I admire dogs.(我见过的人越多,我就越佩服狗。)
——题记
我是一只疯狗。其实不是真疯,只是有些与众不同。
我喜欢捉老鼠,因为我觉得老鼠是天底下最肮脏、最龌龊、最猥琐、最可恶的货色。它们害怕阳光,它们的每一笔交易,乃至它们所做的一切,永远都在黑暗中进行。哪里有老鼠出没,哪里就会遭殃。我的眼睛容不下一粒沙子,我看不惯黑暗中的无耻勾当,我无法对恶行装聋作哑,心安理得地做一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旁观者。一看见老鼠,我就怒不可遏……
“捉老鼠是猫的天职。你这么卖命,真是多管闲事!”这种冷嘲热讽和我的肺颇有一比,听起来真是寒心。不错,捉老鼠是猫的本分,但什么事情都等着猫去做,那就未免太世故了。所有的恶行都是公害,公害不除,谁都可能成为受害者,因此,捉老鼠不应该仅仅是猫的义务。猫不是救世主,何况,并不是每只猫都那么靠得住,有时候,老鼠进贡的几条美人鱼或者一箩筐野味,兴许就能把“黑猫警长”变成“黑帮警长”。
捉自己的老鼠,让看客们说去吧!——这就是我的信条。
听说狗是人类的忠实朋友。我也常常真切地感受到人对狗的友好、热情与爱护。不过,有时候人对狗的感情似乎比人对人的感情还要深。这使我不得不暂时把骨头丢到一边,冥思苦想:到底是狗疯了,还是人疯了?
有一只小花狗,每天都跟着主人坐公共汽车上下班。主人一上车,就把它放在空座位上,然后翘起二郎腿磕瓜子。乘客越来越多,有人要求小花狗的主人把狗抱走,给别人让座。小花狗的主人竟然充耳不闻,只顾磕瓜子。“你不觉得在公交车上占人的座位很缺德吗?”我问小花狗。“让座是人与人之间的事情,跟我有什么关系?”小花狗满脸委屈。
有一名环卫工人,骑着三轮车运垃圾,不小心撞伤了一只宠物狗,宠物狗的主人勃然大怒,当街对环卫工人一顿毒打,直打得环卫工人头破血流。还有一个10岁的孩子,在回家的路上碰到一只高大的苏格兰牧羊犬,由于害怕,他用竹枝挡了一下牧羊犬,没想到这一挡,祸从天降:牧羊犬的主人大逞淫威,先是打了这个孩子两记耳光,接着又是掐脖子又是踢肚子,最后还逼着孩子向牧羊犬下跪,让孩子叫牧羊犬“爷爷”,如果牧羊犬不答应,就不准孩子站起来……
有人揶揄道,如今的新闻,比小说还好看。我对此深有同感。所谓“好看”,就是情节离奇,匪夷所思,远远超出小说家虚构的想象力。狗不仅是人的朋友,还可能是人的祖宗——这就是新闻展示出来的比小说还要曲折离奇的事实。我想,一只狗再怎么疯,也决不会有让人叫它“爷爷”的念头,但是,人想到了,而且做到了。
新闻不愧是新闻,随时随地都在考验人的想象力。
两只小狗在草坪上玩,玩着玩着,突然咬成一团,打了起来。它们各自的主人见势不妙,心急如焚,相互指责,一场口舌之战瞬间爆发:“你眼瞎了,怎么不看着点?咬伤了我的狗,赔得起吗?”“它不过是畜生,懂什么?难道你和它一般见识不成?”动口之后是动手,狗和狗的游戏,变成了人和人的战争。
某地机关的两名办公室主任是对门邻居,一天,甲发现自家门口有一泡狗尿,怀疑是对门乙家养的狗撒的,于是怒气冲冲,拍门声讨,结果两人大打出手,被媒体戏称为“一泡狗尿引发的'血案’”。
……
大概是看多了新闻的缘故,有一天,我忽然产生了一种荒谬的冲动,打算咬咬人。据说“狗咬人”不是新闻,我想亲自咬一趟试试。在一个高级小区的林荫小道上,两个西装革履、打着领带的人正在散步,其中一个点头哈腰,拎着公文包,另一个则反背双手,昂头挺胸。我很兴奋,恶狠狠地扑了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我出门逛街,惊讶地发现,所有的狗都在仓皇逃窜,脸上充满了恐惧。我拦住一只哈巴狗,问道:“出什么事了?”哈巴狗惊魂未定,喘着粗气说:“你没看新闻吗?昨天领导被狗咬了,下令全城屠狗,格杀勿论!还不赶紧逃命!”这下我明白了,“狗咬人”不是新闻,但是狗咬了VIP,咬了“要人”,就一定是新闻,而且是后果很严重的新闻。我想我错了。捉老鼠不是我的错,错就错在我不该招惹“要人”。
晚上,我做了一个噩梦——全城的狗浑身上下血淋淋的,拼命地追在我后面跑,一边跑,一边凄厉地号叫:“还我命来——”这回,我真的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