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银监局集中处罚违规金融机构 2家金租公司赫然在列
文 / 苏格格
来源: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
一周之内,北京、山东、重庆等多地银监局行政处罚了17家违规金融机构,被罚金融机构中包含山东汇通金融租赁公司和北银金融租赁公司。其处罚依据与银监会近日再次强调的监管重点“抑制银行脱实向虚的势头”不谋而合。
17家金融机构受罚
山东、重庆成“重灾区”
上周被罚的17家金融机构中,包括14家银行,2家资产管理公司,2家金融租赁公司,山东、重庆成重灾区。处罚形式包括警告和罚款,罚款金额20万到90万不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因其违规发放零首付贷款;违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违规发放个人消费贷款被重庆银监局罚款90万元。
表:银监会近期处罚金融机构名单[1]
上半年,银监会组织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各级监管机构相继开展了“三违反”“三套利”和 “四不当”等一系列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专项治理工作,8月18日,“银监会近期重点工作通报”通告称,下一步将从开展问题整改、依法从严监管、弥补监管短板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此外,在整治市场乱象过程中,重点将放在当前银行业市场乱象最突出的同业、理财和表外业务三个领域的“牛鼻子”,抑制银行脱实向虚的势头。
北银金融租赁、山东汇通金融租赁相继被罚
21日,山东银监局对山东汇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称“山东汇通金融租赁”)公布了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文件显示,因违规向平台公司提供融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山东银监局对其罚款20万元。
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山东汇通金融租赁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山东省首家金融租赁公司,今年5月刚完成首轮增资10亿元,注册资本增至20亿元。浪潮集团持股40%,山东阳谷电缆集团、山东机场、山东出版集团分别持股20%,增资后持股情况不变。
此前,北银金融租赁因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北京银监局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北银金融租赁改正并罚款40万元。
[1] 个人违规处罚未统计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