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太监那些事儿

今年热播的《延禧攻略》,讲述了宫女成长为贵妃的奋斗史。剧中除了各位妃嫔,也有几位太监,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身世悲苦、隐忍狡诈的小太监袁春望,处事圆滑、八面玲珑的大太监李玉,忠心护主、贪图小财的太监小全子,办事谨慎、恪守本职的内务府管事太监吴书来……

可以说,宫廷几乎是女性的世界,男性只有皇帝、未成年的皇子、御医、侍卫和太监这些人群。清代的太监,可以用深宫中的可怜人来形容,他们只是专制皇权下的奴仆而已。

净身进宫

清朝太监基本都来源于贫苦家庭,穷人家的孩子迫于生活无奈入宫者较多。而要当太监,必然要经历一个生死考验,那就是净身。历代王朝都有专门机构负责净身。清代时,是由内务府属下的慎刑司专门负责此事。

清政府对净身有严格的规定。首先,民间有四五个孩子以上的,才允许有一个孩子净身。其次,拥有资格的人家将净身之事上报官府备案。最后,有关机构将净身之人的情况报备礼部,在宫廷收用时候送进,经过内务府人员查验合格,方可入宫内当差。清初,有两个机构负责净身事宜。一个是刑部,不过他们只负责阉割大逆不道罪犯家中的未成年男性。另一个是隶属内务府,负责给入宫的男子阉割。当然制度规定如此,也有清政府认可的净身匠人来执行此事。

清中期以降,对于净身又在两方面加强了管理:禁止私自净身和禁止旗人担任太监。一开始,清朝对于私自净身实施严厉打击。顺治三年(1646),清朝规定:凡有私自净身者,本人以及实施净身手术之人处斩,全家发配到边远之地充军。邻家发现而不予举报者,一并治罪。为加强管理,还专门设有人员随时查访,一旦发现,立即送官府治罪。这种规定不可谓不严厉。虽然如此,私自净身者仍然层出不穷。随着宫中太监数额不足使用,乾隆帝被迫在乾隆五十年(1785)放开了私自净身的禁例。在这个法令废除之后,北京出现了专门的净身职业。

清朝紫禁城内的总管太监

光绪年间,专门在北京经营“净身”的非常著名的两家是北长街会计司胡同的“毕五”和地安门外方砖胡同的“小刀刘”。他们的职业世代相传,两家每年按照春夏秋冬四季向朝廷输送太监,平均每一季要输送40名太监给内务府。朝廷授予他们七品顶戴。

其实,净身的过程是异常痛苦而残忍的。那时候没有什么消毒设施和麻醉药,手术刀只是放在火上烧一下就算消了毒。只不过,净身匠人的动作比较麻利娴熟,这样也减少了死亡率。

净身人家在手术之前需要交纳一笔不小的净身费用,大概需要一百多两银子。如果一时拿不出,可以签下协议,由入宫者之后慢慢还清。每年逢年过节,净身之家还要给毕家或者刘家送礼。送礼是为了讨好两家,两家在宫中人脉广,与朝廷内务府联系紧密。这样一来,如果他们能说点好话,对于入宫者的前途也是极为有利。

净身匠人在给人净身之前,要订立合同,事先写明被净身者是自愿,而且生死与净身匠人无关。在临下刀之前,净身匠人还要问一句:“你是自愿的吗?”得到肯定回到之后,匠人还要问被净身者断子绝孙是否后悔等等。如果被净身者有一点点犹豫,匠人就会停止。

接下来是异常残酷的手术过程。被净身者提前不能饮水进食,手术之前,他会喝一点烈性酒,以此麻醉神经,减轻一些痛苦。接下来,净身者手脚被绑得结结实实,眼睛被蒙上,这些都是防止忍受不住剧痛而猛烈挣扎,从而妨碍手术进行。净身匠人动作麻利,完成之后,会用烧红的烙铁烙伤口处,然后在伤口处插上药捻敷一些药末,手术就算完成了。

被手术者要在密不通风的居所内养伤。在此期间要禁止饮食。这番折磨之后,被净身者已经奄奄一息。净身匠人会来查看伤口,然后拔出药捻,如果小便顺利排出,则标志着手术成功了。如果排不出小便,再次手术,被净身者极有可能会死亡。

被净身者经过手术之后,容貌和体态都会发生一些变化。男性特征开始消失,声音尖细而沙哑,不长胡须。走路的姿态也开始变得更像女人,更令人痛苦的是,很多太监身上会经常有一股怪味。这是净身手术留下了遗尿的毛病。晚上他们可能会遗尿弄湿床褥,白天尿急时,也会弄湿内衣内裤。如果白天忙碌,就没有时间换洗,时间长了就有了味道。有的太监专门在身上佩戴香料来掩盖这种味道。

为奴为仆

新太监经过生死考验之后,终于可以入宫。入官后,他们要在慎刑司居住一段时间,然后被内务府官员领进养心殿院内,等待主子们的挑选。被挑选上的太监会拜一个资深的太監为师傅,师傅来负责教授他们演习各种礼仪,并且告诉他们宫中的规矩。师傅对徒弟十分严厉,稍有过错就要遭受打骂。

宫中规矩繁琐,叩头请安就分很多种。如果给主子请安,不管是在平坦光滑的殿内,还是在御花园的石子路上,抑或在宫中泥泞的地方,随时都需要就地跪双腿安,也就是两条腿先左后右身子直挺挺地跪下去,然后将帽子摘下来放在右边。如果主子给了赏赐,太监则要三跪九叩,还要“磕响头”,也就是把头往地上撞出声响来。对待上司或者品级稍低一些的人,就跪下一条腿,这就是“单腿安”。

侍候主子梳头、端茶递水、摆放膳食,侍奉主子穿衣服,这些都有很多规矩。如递东西给主子绝对不能递过去就完事了,不能把东西捧在自己脸前面,要侧过身子,又不能把东西捧得过高或者过低,大概是要在与自己眉心相平的位置。

宫中称呼用语和禁忌语非常多。拿晚清时代来说,太监称呼皇帝“万岁爷”,称呼慈禧为“老佛爷”,称作妃子“主子”。对于帝后嫔妃,不能直呼其名,也不能说与他们名字相同或者相近的字,这叫做“忌圣讳”,如果有触犯就免不了被杀头。小太监对自己的上司决不能直呼某某太监,也不能像民间一样称之为“老公”,如果这样称呼,会被打个半死。

太监服侍慈禧出行

清末大太监李莲英住所永寿斋

清末太监

清朝对太监的管理异常严格。清朝设有专门管理太监的机构“敬事房”,又称作“宫殿监办事处”,这些都归于内务府管辖。顺治元年(1644),清朝入宫定鼎北京,宫廷中接受了大量明朝太监。一开始,他们是归于内务府管辖。康熙十六年(1677)五月,设立敬事房,管理宫内太监。但敬事房太监没有任何官职和品级,在胤禛即位后,才授予敬事房总管太监五品官职。雍正元年(1723),胤禛规定敬事房大总管太监授予四品官职,副总管授予六品官职,随侍的首领太监授予七品官职,宫殿等处首领太监授予八品官职。后来乾隆帝规定太监官职品级最高四品,不得超越。

有清一代,各朝皇帝期间,太监总数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相比明朝,清朝太监总数是十分低的。从康熙十六年(1677)到乾隆七年(1742)这六十多年时间内,清官太监总数从不到一千人猛增到了两千余人。乾隆十六年(1751),乾隆帝就清宫太监总额做出了明确规定:“现今所添地方居多,打扫、看守太监不敷,嗣后将太监三千三百名作为定额,交与总管内务府大臣,现将缺额数查明招补。”但是这个数字也不是固定的,随着清官太监逃亡数量日趋增加,太监总额日趋减少。同治十三年(1874)十二月,宫中包括外围被烧毁的圆明园等处,一共有太监1596名。到了光绪十三年(1887),这个数字变成1693名。就是到了1922年,紫禁城中尚有1137名太监。太监制度并非随着清朝灭亡而废除,因为逊清皇室在紫禁城的继续存在,这项制度一直延续到了1924年12月1日,溥仪和他的小朝廷被冯玉祥的军队驱逐出了紫禁城,太监制度才彻底消亡。而那时候根据溥仪本人的回忆,宫中太监只剩下了10名。

那么太监在紫禁城中日常的一天是怎样的呢?据曾经当过内殿太监的魏子卿、戴寿臣等人的回忆,他们当了太监之后,先是在东杂道里打杂,熬过了几年之后,然后当了御前太监,在皇上身边做事,侍奉皇上。他们住在东西夹道,分班伺候皇帝。东西夹道的领头太监,被称作带班的。每天早晨天刚蒙蒙亮,他们就要起床,由带班的领到皇上那里。当时,皇上是居住在养心殿后殿的寝宫。带班的先上去给皇帝双膝跪地请安,然后禀报之后退下。御前太监照例不跪拜,开始上班。他们忙各自事情,站班是基本的,随时听候皇上吩咐。皇上用过早点之后,御前太监们排着队,陪驾到书房。然后他们在上书房屋里屋外站班,除了端茶倒水,接受随时下派的差事。

皇上从书房回来,11点钟开始用膳。御前太监负责把桌上的菜往皇帝面前传,用膳结束,下一班御前太监来接班。下半天,皇帝可能随处走走,也许休息,也许做点其他事情,御前太监就跟着他,一直到用晚膳。晚上8点钟,总管太监传下话:“上闩、打钱粮、灯火小心。”这些口号由太监们一直相传到紫禁城各门,这个口号一喊,除了太监和值班的御医,所有男人都要出宫。

御前太监服侍皇上就寝后,另一班御前又开始接班。皇上睡下后,几名御前太监就在皇上寝宫地下“坐更”,也就是打个盹儿或者小睡一会儿,不耽误事情即可。

这是御前太监的一天。其他各处当值的太监一天工作的情形,千差万别。在宫中负责杂役的下层太监,比如说在打扫处、热火处、柴炭处、烧炕处的太监,他们不管酷暑寒冬,都要做最苦最累的工作。各官门负责开闭关防的太监和御苑内负责打扫、陈设的太监,他们一般除了日常杂务,无事可做。还有一些负责给皇上保管服装、金银财宝、书记字画的太监,他们常常代表皇帝指导外朝官员和工匠的采办和制作。

清官太监居住在宫内或者皇家苑囿之内,是为了方便为皇室成员服务。当然也有一些外围太监,比如内务府各司、院太监以及礼部、工部等处太监则不居住官内,他们一般住在紫禁城附近的宫署衙门。太监进宫当差后,每个人都可以得到一间公房居住,按照官职品级每天还能得到房租钱八百文到五百文不等。太监集中居住的地方叫做“他坦”,一般都位于各处宫殿的东西夹道之中。每处“他坦”都設有“他坦大”,也就是首领太监,来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宫中有这样的他坦四十多处,由敬事房的总管太监负责稽查管理。

结局凄惨

清官太监一般是终身服役,除非到了年老体衰,实在无法继续服役情况下,才会被准予离开皇宫恢复民籍。退休太监有一部分人能领到退休金。清初规定,太监退休为民后,除非特许,一般都要回到原籍居住,而且地方要发给印票,才能居住下来。到了雍正朝,才放宽禁例,允许为民的太监留京居住。多数太监没有一技之长,出宫后又年老体衰,没有谋生能力,又没有安身之处,很多人都选择寺庙作为最后的归宿。他们把多年积攒的卖身钱捐给寺庙作为香火钱或者直接买地捐献给寺庙,以获得一处栖身之所。如果太监一点积蓄没有,出宫后也只能流落街头,乞讨为生了。

清朝对太监的管理极其严厉。到了乾隆时候,形成了宫廷法典《钦定宫中现行则例》和《国朝宫史》。这两部法典详细规定了太监的等级、职责以及待遇,还对太监的管理和处分做了严格规定。对于首领太监的处分则例有十六条,比如有这样的规定:官内禁地不许口角斗殴,犯者如果是首领太监,罚月银六个月,如果是太监,重责六十板子。宫内禁地不许相聚赌博,如果是首领,罚月粮六个月,如果是太监,重责六十板子。

对于宫中的安全、秩序、请假制度,清官也有详细规定。在宫内以及圆明园等处私藏鸟枪、火药和刀刃器械者,一经发现,即刻正法。无故持刃入殿或者装疯醉酒、肆意胡闹者,处于绞监候。凡是参与赌博者,视情况不同,除以枷号直到绞监候等刑罚。在宫内或者园廷偷钓鱼虾的太监,不管首从,一经发现将该太监枷号一个月,期满后重责四十板,发往吴甸铡草。在宫中吸食鸦片者,限令一个月交出烟具,具结永远改过自新。如果再犯,就要定为绞监候,家属发往新疆地方给官兵为奴。

正是因为严厉而苛责的规制,很多太监不堪忍受,纷纷逃亡。针对这种逃跑太监,如果是初次逃走但是自行投回者,处以杖责六十,仍回当差,减食五钱赏银一年。如果是初次逃走被捉获以及二次逃走但自行投回者,杖责六十后,发往吴甸铡草一年。但是随着逃走次数增多,這些太监则要被永远枷号或者处死。

不能逃跑,很多太监又不堪忍受,只好选择自尽。但是对于自尽太监,如果是在宫内用金刃自尽经人救活者,处以绞监候;如果太监系自缢被救活者,要发往伊犁给兵丁为奴;如果太监在宫内自尽身亡了,尸体会被抛到荒郊野外并将其家属发往乌鲁木齐给兵丁为奴。由此可见太监命运的悲惨。

制度严苛

鉴于明朝太监在政治上的活跃和某些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清王朝统治者严厉禁止太监干政。顺治十年(1653),顺治帝在一道上谕中针对太监做出六条严厉规定:第一,凡系内员,非逢差遣,不许擅出皇城。第二,职司之外,不许干涉一事。第三,不许招引外人。第四,不许交接外官。第五,不许使弟侄亲戚暗相交结。第六,不许假弟侄等人名色置买田产,因而把持官府,扰害民人。

顺治十二年(1655),顺治帝又命工部铸造两块铁牌,分别立于内务府和紫禁城内的交泰殿中。铁牌条文重申:“以后如果有犯法干政,窃权纳贿,嘱托内外衙门,交结满汉官员,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贤否者,即行凌迟处死,定不姑贷。”康熙帝玄烨即位之后,就把父皇不许太监干政的规定视为了祖宗家法,将已经代表父皇落发出家的太监吴良辅开刀。有清一代,尤其是慈禧当政之前,对太监干政的打击是不遗余力的。雍正三年(1725),扫院太监傅国相受外朝一个想要复官的废官嘱托,向奏事太监打听有没有保奏的消息,因违背不许交接外官的规定,被雍正帝捉拿治罪。

太监集体合影

乾隆三十九年(1774),又发生奏事太监高云从泄露道府记载案。乾隆震怒,将牵涉此案的大学士于敏中、军机大臣舒赫德、总管内务府大臣英廉、尚书蔡新等严厉申斥,其中观保等三名官员还受到了革职处分。主犯高云从被斩首示众。

道光二年(1882),五品总管太监曹进喜向军机大臣索要查看军机处存记道府名单和武职名册,公然违背太监不许越分干政的规定,遭到了革职和杖责二十板的处分,但是却逃过了杀头之祸。

道光五年(1825),太监马长喜在江苏浒墅关被捉拿,罪名是假冒顶戴,捏造奉旨进香黄旗,招摇恣肆。朝廷明文规定,太监不得擅出皇城与外人交接,因此,马长喜被就地正法。

同治八年(1869),“晚清三大权监”的安得海也是因为捏称“钦差织办龙衣”,擅自出京,在山东泰安地方被山东巡抚丁宝桢派人拿获,请示朝廷后而就地正法。

为何与明朝相比,清朝太监们在政治上的地位一落千丈呢?首先,清统治者着力于从文化水平方面防范。明代宦官制度规定,入选的太监可以进入内书堂由硕儒进行教习。在顺治、康熙、雍正三朝曾经沿袭此制度,规定太监入宫后,可以到内书院,由选派教员教授小太监们《千字文》和《四书》。乾隆执政之后认为:“内监职在供给使令,但使教之略识字体,何必选派科目人员与讲文义。前明阉竖弄权,司礼秉笔,皆因若辈通文,便其私计,甚而选词臣课读,交结营求,此等弊政,急宜痛绝。”于是,他下令彻底这一旧制。宦官干政需要一定的文化修养,这样就从文化素质源头上断绝了宦官参与政治的可能性。

其次,清王朝对于严禁宦官干政有一套祖制规定。从顺治开始,历代皇帝都恪守祖制,对于太监干政保有警惕。他们通过祖制和家法,明确了太监们的身份,严格限制其职掌范围。从而有效遏制其势力增长。同时,清王朝制定了严厉的法规,旨在抑制太监势力,其完备和详尽也是历朝历代所罕见的。对于违反规定,干涉政治的太监,清王朝统治者处罚严厉,这种防微杜渐的态度也大大减少了太监干政的可能。

第三,清朝太监任职范围仅仅限于宫廷之内。与历朝历代相比,他们不能外出担任地方官;没有管理禁军、外出监军或者典兵之权;没有撰拟谕旨之权,没有管理内廷财务的权力。这些都使得清朝太监的身份被限定为了宫廷奴仆。

第四,清代宫廷事务总管机构是内务府。内务府属于朝廷流官,以内务府取代十三衙门和二十四衙门,实则是从制度上避免了宫廷大权为宦官集团所把持。

除此之外,清代特有的军机处、秘密奏折制度等,也取代了明代司礼监和厂卫地位。这使得太监参政失去了制度支持。

清朝太监失去了参政权,他们只能更多投身于经济搜刮,为自己积累巨额的财富,晚清权监李连英、小德张等人利用权势,四处搜刮、贪污纳贿,一定程度上也对加速晚清吏治腐败,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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