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公三年(4)-“宋公和卒”和“葬宋穆公”

八月庚辰,宋公和卒。

(十有二月)癸未,葬宋穆公。

我们先来说说《春秋》记载诸侯“葬”的时间的问题。

按照“天子七月而葬,诸侯五月,大夫三月,士踰月”的惯例,诸侯去世后五个月左右就要下葬,举行葬礼。所以《春秋》经中的记载其他诸侯的丧事时,通常是:

1、“某月某日,某某卒。”

2、(五个月后)“某月(某日),葬某某。”

在记载“葬”的时候,有时候记载具体某天,而有时候只记载到某月。对此,《公羊传》给出了一个解答:

葬者曷为或日或不日?不及时而日,渴葬也。不及时而不日,慢葬也,过时而日,隐之也。过时而不日,谓之不能葬也。当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

《公羊》传这段解释,分成下面的情况:

距离去世没到五个月,记录日期,说明活着的人想赶紧把死者葬了;

距离去世没到五个月,也没有记录日期,说明葬礼的礼数不周;

距离去世超过五个月,记录日期说明史官替死者感到痛心;

如果距离去世超过五个月,也没有记录日期,说明有某种原因导致了葬礼的拖延;

距离去世正好五个月,不记录日期是正常的;

距离去世正好五个月,记录日期说明国家有危难,差点无法下葬。

以上归纳起来,我们可以这么理解:

1、不足五个月就下葬,表示急于下葬;

2、超过五个月才下葬,在这期间很可能国家有事情发生,耽搁了葬礼;

3、记录日期,说明葬礼一天内就结束了,对于诸侯而言,葬礼很仓促,失礼。

咱们来看看这次宋穆公的“葬"。

八月去世,十二月下葬,正好五个月,合礼;但是记录了葬礼是“癸未”,一天完事儿,不合礼。

……

我们还是来看看宋穆公吧。

宋穆公,姓子,名和,宋国第12任君主宋武公之子,第13任君主宋宣公之弟。

根据《左传》记载:

宋穆公疾,召大司马孔父而属殇公焉,曰:“先君舍与夷而立寡人,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之灵,得保首领以没;先君若问与夷,其将何辞以对?请子奉之,以主社稷。寡人虽死,亦无悔焉。”

对曰:“群臣愿奉冯也。”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为贤,使主社稷。若弃德不让,是废先君之举也,岂曰能贤?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务乎?吾子其无废先君之功!”使公子冯出居于郑。

宋穆公病重期间,授意大臣要把君位传给他的侄子、宋宣公的儿子“与夷”,大臣表示愿意拥戴穆公的儿子“冯”。宋穆公说:“我哥哥宣公认为我贤能,把君位传给了我,如果我把位置传给儿子,那表示我不是一个贤德之人,证明哥哥看错了人,我们不要让先君的美德断送啊!”

不仅如此,宋穆公还让儿子“冯”离开宋国,定居郑国,表示绝不会传位给儿子。

《左传》对宋穆公的举动赞许有加:

君子曰:“宋宣公可谓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飨之,命以义夫!商颂曰:‘殷受命咸宜,百禄是荷’,其是之谓乎!”

宋穆公的哥哥宣公可以称得上是慧眼识人啊,把位置传给弟弟,结果又能传回给自己的儿子,因为他的命令符合道义啊!这就是《诗经》里说“殷商受命符合道义,因此得到各种福禄”啊!

我总疑心《左传》里的“君子曰”并非与左传同一作者,而是后世传人所加。着眼点往往“利”多于“义”,而且全书中近50处“君子曰”,其中一半以上引了《诗经》,很有可能是后世讲《诗经》的学者引《左传》来讲诗,却被记录者、传承者将讲稿簒入了《左传》正文。

宋国是商朝后裔,商朝本来就有“兄终弟及”的传位制度,我们来看一件记载了这种制度的实物。

商三勾兵

商三勾兵,长26-28厘米,宽4-5厘米。传河北省易县出土,现收藏于辽宁省博物馆。

三件戈为同一组器物,并非是实战武器,而是宗庙祭祀中的陈设品。皆直援微胡,内端为镂空透雕凤纹。

援身倒铸铭文,分别为“大祖日己、祖日丁、祖日乙、祖日庚、祖日丁、祖日己、祖日己”,“祖日己、大父日癸、大父日癸、中父日癸、父日癸、父日辛、父日己”,“大兄日乙、兄日戊、兄日壬、兄日癸、兄日癸、兄日丙”。

铭文涉及太祖、祖、父、兄四辈,共二十人,对于殷商亲族制度和世及制度的研究都是难得的材料。

商朝帝王多采用十天干作为名,如武丁、帝辛(纣王),目前学界对于其原因众说纷纭,但是能够得以天干命名的往往是帝王、或至少是大的家族的首领是毋庸置疑的。在三勾兵中,记载的人名应当为本族首领,其中除了太祖一辈只有一人,其他每一辈都有6-7人,可以看出首领的位置要在平辈当中传递一段时间后,再传递给下一辈,这就是“兄终弟及”制度。

在生产力不够发达的情况下,这种制度可以保证部族首领是壮年的、强有力的、心智成熟的,对部族的稳定是行之有效的,因此甚至元、金的早期,还在使用“兄终弟及”的继承制度。

而在中原,由于生产力逐渐发达,私有财产逐渐丰富,“兄终弟及”在商代后期就逐渐被“父死子继”取代,成为一种非正常情况下的、替补的继承制度。“父死子继”名义上保证了血统的纯正,实质上保证了私有财产的稳定。

由于“兄终弟及”在每一次政权交接时候都有平辈和下一辈两个选择,比“父死子继”多出了许多候选人,因此往往酿成血案,宋穆公传位给了殇公“与夷”,但殇公最终还是死在了穆公儿子“冯”的手里。

所以《公羊传》对宋宣公传位给弟弟宋穆公的这种行为表示不屑:

君子大居正,宋之祸,宣公为之也。

而且《公羊》和《谷梁》都记载“宋穆公”为“宋缪公”,尽管两个字通假,但我相信他们也的确认为宋穆公不应该传位给殇公,给宋国埋下了动荡的祸根。从这一点来说,宋穆公谥号“缪”也有可能是宋国臣子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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