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明朝宗室待遇问题
继续说明朝,这次说宗室待遇问题。
明朝被误传的太多,有一部分是故意,有一部分是以讹传讹,听说了一点点新闻,就以偏概全,把冠绝当时的极端例子当做明朝时期普遍发生的事情来传播,所以,解开明朝真相的最大阻力有两点,一个是很少有静下心来的学者去研究这方面,去替明朝洗去冤屈。另外一点就是,挖掘出真相以后,怎么说服不学无术的人去相信事实。
明朝对百姓的税收是所有朝代中最低的,明朝皇室的待遇其实也很低,所谓的吃穷财政完全是个谣言,实际上明朝中后期以后宗室只发工资的20%,就这还经常不给。
明朝宗室好多饿的号呼道路,当官的都怕他们因为饥饿造反了。
先从一样东西开始说起,那就是宝钞。这个东西明抄袭元,元抄袭宋。宋朝时叫交子,因为士大夫水平比较高,所以实际应用起来没有问题,可到了元明时期政府就不太懂其中奥妙了,准备金之类的一律没有就直接开印,老百姓也不是傻子,你印出来的东西跟纸是的让我当钱花,没睡醒吧?所以明朝从宝钞一出来就开始不断的贬值,到万历六年钞一贯面额1000文的宝钞,实际折钱仅0.1文,贬值了10000倍,实际运用起来已经跟纸差不了太多了。
到了嘉靖年间,意识到宗室问题后,出台了《宗藩条例》,这个条例的出台,可以说是让宗室人口待遇在表面上看着很好看,但是实际上却截然相反:
“是二省之粮,借令全输,不足供禄米之半,况吏禄军饷皆出其中乎?……下部覆议,从之,至四十四年乃定宗籓条例,郡王、将军七分折钞,中尉六分折钞,郡县主、郡县乡君及仪宾八分折钞,他冒滥者多所裁减,於是诸王亦奏辞岁禄,少者五百石,多者至二千石,岁出为稍纾。 ”
大部分公众号都会说,明朝皇室俸禄用“二省之粮”都不足以供奉,但他们却都把下面的记载不知有意还是无意直接忽略了。记载的很清楚,宗藩条例规定“郡王、将军七分折钞,中尉六分折钞,郡县主、郡县乡君及仪宾八分折钞”。
宝钞这个东西前期虽然还值点钱,但是这东西想要多少朝廷就能印多少,根本不值钱,也就费点纸的事。然而就这点纸,嘉靖都不打算全给。
嘉靖四十一年为1562年,此年宗藩禄米当给853万石,全额给发宗藩禄米的话相当于财税米麦的30%左右。明朝税收地方是要留存的,比例大致与中央5:5分,这样有灾荒了地方上也有应对能力。当时山西财税除起运京边外存留地方152万石,需要支付的宗藩禄米却达到312万石,河南存留米麦84万石,而宗藩禄米需要192万石,地方财政几近崩溃。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定下制度,宗室受禄年龄由十岁提高到十五岁 ,亲王岁减500-2000石,并且宗室待遇全部锐减,“三分本色,七分折钞”,于是减到郡王待遇就只能领到300石了,实际上减少了百分之七十。
根据《徐光启集-处置宗禄查核边饷议》记载,隆庆初年(1568年)宗藩总数28000人,应发禄米扣除亲王后为832万石,则人均297石,相当于县君的级别,也就是300石/人,注意,后面是没有万字的。
按嘉靖四十四年的宗藩条例,县君禄米实领20.24%,则禄米实发832×20.24%=168.76万石,加上亲王禄米合计共185.08万石。
185万石,相当于明朝2660.8万石米麦收入的7% 。
7%这个数字已经很少了,对财政不带来什么影响,但这还不算终点,别忘了,还有贬值问题。
宝钞面额1000文实际折钱仅0.1文,则故每石禄米折银为15×0.1/800=0.002两,米价每石0.635两,则可购米0.002/0.635=0.003石,仅为应得禄米的3‰,即中尉实发禄米40%+60%×3‰=40.18%,郡王、将军实发30.21%,郡县主、郡县乡君及仪宾实发20.24%。
按米每石折银0.635两,宗藩开支为117.5万两。
这个数字很多吗?说真的,身处封建王朝时代,能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很难得了。
明朝宗室生活的其实好惨 。。。
如明例,凡是封藩皇族的婚娶和爵位名称,都要朝廷批示,但官吏乘机设关卡要挟索贿,以致积压奏文逾千份,有的已经老死还没有得到名称,有的白发未婚。何如宠向朝廷力谏其弊,革除旧例,使皇族中得到命名婚娶者600多人。
万历年间的福王、禄王都是个别现象,是万历皇帝最爱的皇子,一度想要把皇位传给福王的,然而没有得逞,所以万历想要在待遇上弥补心理的亏欠。但你们不知道的是,给福王的官地很多是开垦的荒地和其他一些有争议的土地,后面福王让家丁去丈量土地,其家丁还被驱赶和暴打。而福王实际税收折合成银两以后也不过区区几万两而已,尚且不及当时随便一个中等商人的银货运转的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