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
工作是大家展现自我,实现自我价值,赚取生活花销的主要手段。但是在工作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和所在的工作单位发生各种争议纠纷,作为相对弱势的劳动者,我们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
一、什么是劳动争议?
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争议解决途径
1.协商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是否进行协商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由选择,需完全出于自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强迫。
2.调解
调解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用人单位内部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会的成员由用人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均可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
仲裁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要打劳动官司,则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否则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
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