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提醒大数据杀熟,三大看点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
我们都说大数据时代已经来临,当我们还没有认知和感知的时候,大数据时代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已经进入了我们的生活。我们的数据正成为一些企业丰富的资源,并进一步将资源商业化,从而改变和颠覆我们的生活。
第一大看点,大数据极大地便利了我们的生活,但同时也出现了大量的大数据杀熟现象,从而成为一些企业赚取保利润工具
大数据确实便利了我们的生活,并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如果说现在的社会与以前的社会有什么不同,最大的不同是可以足不出户就可以办到很多事情,更重要的是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APP时代,通过各种APP已经成功地将我们的生活APP化了,你可以打开自己的手机看看,你下载了多少种APP?如果你离开这些APP,你的生活会怎样?
目前我们的生活每天都在使用各种APP,银行APP存款、理财甚至投资和购买黄金;餐饮APP可以下单点餐、送餐;各种购物APP已经成为一些剁手党们的日常生活一部分;以及买票APP、买菜APP、打车APP等等,只有你想不到,就没有APP做不到的。
更重要的是各种APP通过大数据还能特别对我们“精准营销、精准推送”,根据你的偏好、习性、性别、身高、年龄、购买历史和游览历史等,各种APP已经为你量身定做而且还能不断学习、优化的服务方案。
你想吃什么口味的饭菜、你想要买什么样的产品、你喜欢什么样的视频、你喜欢哪一类的服装、你偏好哪一类的饰品、你经常去哪里就餐和购物、你阅读哪一类的新闻、你使用什么品牌的手机、你购物的频次和喜欢去的店铺,总之,各种app早已经准备好相关推荐的商品和服务,各种同类的商品和服务将源源不断地进入你的视野,惊喜吗?人性吗?开心吗?是不是有些许的感动?
但是且慢,如果仅仅是上面的局面,我们真的应该感谢这些APP的服务,虽然大数据给商家带来很大的便利,但同时毕竟也给我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让商家更舒服的赚钱的同时,也可以让我们更开心地消费,这不是皆大欢喜吗?
但是一些商家却超过了大数据的合理使用界限,在精准营销、精准推送”的同时实施了“精准的杀熟”,而且这种现象还有越来越严重的态势:
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的美团会员被“割韭菜事件”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事例:
原因是2020年12月14日,名称为“漂移神父”在自媒体发表文章《我被美团会员割了韭菜》,说在美团外卖APP中的同一家店、同一时间下单,配送到同一位置,会员的配送费是6元,而非会员的配送费则是2元。投诉后客服主管表示赔偿十元红包。一石激起千层浪,文章迅速超过10万+阅读量,更是在12月17日登上热搜。
上海赵女士则投诉称,她一直用美团外卖在同一家店铺点餐并开通了美团外卖的会员,但是开通会员后发现,同样情形下,平台的配送费从5元变成了8元。
老用户的消费价格比新用户的高,而会员价格比非会员价格高,这种美团的“杀熟”体现的肆无忌惮。据自媒体报道,美团的会员满减优惠比非会员的满减优惠更少,会员的满减优惠为满30-2、满50-3、满70-4,非会员的满减优惠则是满30-3、满50-5和满70-7。是不是匪夷所思的智商税行为?
有媒体记者用不同账号登录美团,一个账号的注册时间较短,酒店会员等级“普通会员”;另一个酒店会员等级为“黄金会员”。同一天入住相同酒店,部分房型存在价格倒挂的情况,金卡会员表面上享受9.5折优惠,但实际对比后优惠后的黄金会员价格居然比没有享受优惠的普通会员价格还要高。
实际上仅仅问题出现在美团吗?现实生活中被大数据杀熟的现象比比皆是:
有媒体报道,滴滴打车被多人曝光定价因人而异,老用户比新用户的价格更高,更匪夷所思的是不同的手机价格也不一样,使用苹果手机的用户所看到的价格也比安卓手机的用户更高。
还有人爆料,有网友在天猫超市购买牛奶一段时间后发现自己账户牛奶价格比家人账户贵了约6块钱。
有人在大众点评上买的电影票价格比电影院前台票价还贵30%,比电影院微信公众号报价贵50%。
有网友爆料称,自己的账号在京东购买某店家厨房集成吊顶灯,价格是69一只,再次购买的时候标价399,而换一个ID价格就还是69元。
美团对用户大数据杀熟被推上风口浪尖,但同时大数据杀熟已经成为一种现象,这是我们应该警惕的。
第二大看点,中国消费者协会针对大数据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四个反对”,大数据杀熟成为重点
大数据杀熟不仅仅是几元钱的问题,更是一种对正常消费秩序的破坏,还是对消费者权利的一种赤裸裸的损害。
2021年1月7日,中国消费者协召开“网络消费领域算法规制与消费者保护座谈会”,对于大数据杀熟现象明确提出“四个反对”:
反对平台仅以所谓“精准”推荐代替公共选项,利用消费者信息占有不足,实施片面诱导,从中渔利;这里主要针对的是一些杀熟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进行硬性推荐。
反对平台利用消费者个人数据画像,采取算法应用,锁定特殊消费群体,实施价格歧视、价格混淆等销售策略;这个就是典型的大数据杀熟的价格歧视,即会员价格高于非会员、常客户价格高于初次客户。
反对平台利用技术手段,欺骗、隐瞒真实情况,欺凌消费者,或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这是指的平台对消费者提供虚假货源、虚高价格甚至资源歧视。
反对平台利用人性弱点,扭曲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特别是一些诱导高消费、过度消费的行为。
特别是平台根据消费者的购买记录、浏览记录与爱好习惯所作的“精准推送”,如果平台是根据消费者本身的点击、浏览和在平台内的购买记录作有限度的产品推荐,我们当然可以认为这是一种精准营销的策略,更是一种大众服务的策略。而如果信息搜集过度、更至涉及更严重的对用户信息的滥用和非法收集,以及过度推送、诱导性推送、价格歧视性推送,则就严重地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大数据杀熟虽然是自2018年才开始的网络热词,但大数据杀熟的行为和现象绝对不会是从2018年才开始,不过是从2018年开始随着各种大数据杀熟现象的曝光引起了大众的重视和极大的反感,中消协列举了四个具体表现,这四种具体表现也许并不全面但却反映了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杀熟现象:
一是对新老用户制定不同价格,会员用户反而比普通用户价格更贵;就是前面说的黄金会员价格虽然经过打折仍然高于普通会员的价格。
二是对不同地区的消费者制定不同价格;这不知道应该算是精准营销还是精准欺诈?
三是多次浏览页面的用户可能面临价格上涨;无论是订单熟、还是页面熟,都是照切不误。
四是利用繁复促销规则和算法,实行价格混淆设置,吸引计算真实价格困难的消费者。利用消费者对价格的不熟悉、或者利用消费者对价格的忽略以及滥用消费者对平台的信任,赚取不义之财。
第三大看点,谁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应该让坑害广大消费者的行为付出更大的代价
最近有一句流行语特别对大数据杀熟比较贴切: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同样的道理是,互联网各种平台和APP的大数据杀熟也不是法外之地,而应该装进法律和法规的笼子里,对侵犯消费者行为进行“零容忍”。
对于一些平台发生的大数据“杀熟”现象,国家已经出台了第一个规定的条款,明确在线旅游平台“杀熟”不再是法外之地,对于违反规定的将加大处罚。
在2020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就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表明我国的各平台将纳入监管的范围并进行日趋严格的监管。
2020年11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央网信办和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对百度、腾讯、阿里巴巴、京东、字节跳动、快手、滴滴、微博、拼多多、美团、饿了么等27 家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进行了吹风和约谈。
2020年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反垄断指南》,对不公平价格行为、限定交易、大数据杀熟、不合理搭售等情况进行了明确界定。
2020年11月10日,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明确指出平台不是反垄断的法外之地,更不是孕育不正当竞争的温床。
2020年1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对阿里巴巴、阅文集团、丰巢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顶格处罚。
互联网平台和各种APP滥用用户数据,并据此数据实施价格歧视,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如果这些数据涉嫌非法收集数据或大数据杀熟属实,更可能会涉及不正当竞争,并可能会构成违法。
由于大数据“杀熟”往往信息不对称,且较为隐蔽,让消费者难以事先发现,事后取证也存在不少困难,因此,仅仅依靠消费者警惕效果有限,指望平台自发自律也是缘木求鱼、舍本求末。只有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监管部门更有力的监管措施、以及更严厉的惩罚和处罚措施,才能真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大数据时代,本来应该成为更便利大众、服务大众的方式和手段,不应该也不允许成为一些不法商家杀熟的工具。但是谁没被杀过熟呢?你又被哪些软件杀过熟呢?(麒鉴)图片来自网络,相关内容参考光明网和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