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论坛 | 打造“5 X”审判权运行体系 全力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尹振宇
2020年以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暨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以下简称“五五改革纲要”)要求,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以法官权责清单、“四类案件”监督、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类案检索等5项制度为核心,以院领导办案、案件质量评查、优秀文书和案例评选、打造学习型法院等多项配套措施为保障的“5+X”新型审判权运行体系,有效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升。
制定5项核心制度
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以来,东莞第二法院建立了“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的新型办案机制。但是,审判权下放也带来一些问题。例如,个别法官的认识出现偏差,排斥监管;院庭长的职责不清晰,存在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的现象;案件缺乏充分有效监督,质量难以保证。为解决上述问题,2020年初,东莞第二法院制定了5项核心制度,厘清放权与监督的关系,有效促进了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不断提升。
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健全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东莞第二法院参照审判流程节点、不同岗位职责、诉讼程序类型等因素,明确审判人员职责,规范各权力主体行使职能的具体内容,确保在依法下放院庭长审批权的同时,强化内部监管。同时,该院制定了应予惩戒的负面行为清单,实现各权力主体既各司其职,又协调有序,确保权责一致原则贯彻始终。
加强对“四类案件”个案监督,确保监督管理到位不越位。东莞第二法院结合职能定位、案件规模、人员数量等情况,明确“四类案件”范围及发现、审查和监管“四类案件”的方式,并与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的流程有机衔接,构建起内外联动的审判权监督制约体系。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全院将251起案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范围。多数法官已形成主动上报的意识,庭长及主管院长监督跟进及时有效。
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发挥司法智库作用。东莞第二法院出台《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将专业法官会议分为部门专业法官会议和专业领域法官会议。部门专业法官会议按审判执行业务部门设置,由部门法官组成。专业领域法官会议分刑事、民事、商事三类,与审委会有所区分,涵盖年轻法官和资深法官,也包括院领导和庭领导,保证了讨论的充分性和全面性。专业法官会议为法官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并负责案件质量的日常评查、优秀文书和典型案例的评选。自专业法官会议成立至2021年6月,共召开专业领域法官会议25次,讨论议题44个;部门法官会议43次,讨论议题63个,效果良好。
完善审委会工作机制,优化审委会职能作用。东莞第二法院将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合并为一个委员会,并增加专业法官会议前置程序,要求拟提请审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应由专业法官会议研讨意见。同时,在提交审委会的报告中,应列明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情况。按新的规则,截至2021年6月,东莞第二法院共召开13次审委会会议,有效发挥了审委会统一法律和裁判标准、审判监督和指导的职能。
规范类案检索,统一法律适用。东莞第二法院通过制定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规定,明确要进行类案检索的情形、检索的一般方法、检索报告的撰写及检索后的处理方法,将类案不同判的发现机制前置到各承办人日常办案工作中,以便于提前发现并解决问题。案件检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了审判标准化建设,有效促进了裁判尺度的统一。
出台“X”项配套措施
在上述5项核心机制的基础上,东莞第二法院在配套措施方面推陈出新,努力构建多角度、全方位的审判监督管理格局。
院庭长办案常态化,让优质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东莞第二法院要求院庭长承办一定数量的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和法律适用有普遍意义的案件,并结合专业背景和分管庭室牵头承担相应调研任务。2020年,院庭长结案11726件,占全院结案数的24.68%。院庭长审判经验丰富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并带动其他法官的办案积极性,使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实现良性运转。
评选优秀文书和典型案例,树立良好职业导向。为提高办案质量,增强法官的司法能力,东莞第二法院进一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每季度举办一次典型案例与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由专业法官会议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从业务部门提交的裁判文书和案例中评选出优秀文书和典型案例。该制度实施以来至2021年6月,共进行了4次评选,评选出40份优秀文书及20篇典型案例。
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健全案件监督机制。东莞第二法院以专业法官会议的资深法官为主要成员组建评查委员会,对案件从实体到程序、从事实证据到法律适用,对立、审、执各环节的质量进行全面科学的评查,有效促进审判质效的提升。2020年,该院开展三次评查,对全院502起已结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形成三份案件质量评查结果汇总表及一份评查情况报告。
打造学习型法院,提升法官综合能力。东莞第二法院指定专家型法官推送最新法规,解答法律适用问题,撰写调研文章,组织专题培训;加强对预备法官培养,注重审判经验传承;出台学分制,调动法官参加培训、学术调研的主动性,增强司法能力,促进司法公正。
此外,东莞第二法院还结合教育整顿工作,针对辅助人员司法能力不足问题,推出《民商事案件辅助人员跟案工作指引》;对查纠整改中发现的办案效率问题,出台《关于加强审限管理的规定》《上诉案件移送指引》等制度,并针对“顽瘴痼疾”中压案不查问题,出台《长期未结案件防控及清理计划》,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改革运行成效显著
经过一年多改革,东莞第二法院审判监督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更加规范,职责分工更加清晰,“5+X”新型审判权运行体系日益成熟,推动了审判执行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2020年,东莞第二法院收案51643件(含旧存4864件),结案47521件,结案率92.01%,同比上升0.78%,法官人均结案420.54件,结案率在东莞市基层法院排名第一。司法公开方面,裁判文书上网53235份,上网文书占比74.16%;庭审直播6085件,直播案件占比27.58%,均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审判效率方面,超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78件,在全市基层法院中存案最少。2021年1月至6月,收案33693件(含旧存4122件),结案22014件,结案率65.34%,为东莞市基层法院第一。
从司法数据可以看出,东莞第二法院办案主要指标比同期有明显进步,且在东莞市基层法院领先。一定程度上,这证明了改革对审判质效的推动作用。
改革是手段,不是目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落脚点最终要回到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上。下一步,东莞第二法院将继续按照“五五改革纲要”的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将司法责任制落实到位,并及时查摆问题,全面检验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情况,形成阶段性成果。
本期封面及目录
《中国审判》杂志2021年第14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276期
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