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挪口袋”,个人账户将缩水一半?
未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将会缩水一半,我们参保人自己的钱变少了,个人利益将受到损害?
这是最近老百姓非常关心的事情,事情的源头是在8月27日,医保局发布了一份《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医保单位缴费部分以后将全部纳入统筹账户,不再进入个人账户。
门诊共济制度即将实行
而目前的情况是,医保个人账户是由个人缴费加单位缴费的30%组成的。个人缴费比例是2%,单位缴费比例各地有所不同,一般在6%-9%之间。
如果按单位缴费比例6%测算,意味着现在单位会帮我们缴纳1.8%进入个人账户。而在改革后,这部分钱都要"充公"了(进入统筹账户),总体缩水一半左右。
在医保的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中,只有个人账户是属于我们的个人财产,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统筹账户里的钱,则是属于全体参保人所有的。
于是不少人都在说,为什么医保改革,却要把属于我们的利益改革掉呢?
最重要的原因是,医保基金的运行压力现在很大。和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医保基金收入下降9.8%,参保人数也出现负增长,二季度负增长幅度更是扩大至13.2%。
医保局进行医保改革的目的,也绝不是想损害我们参保人的利益,而是想让医保基金健康稳定运营,实现可持续性发展,这件事关乎我们每位参保人的利益,也是国家医保局的目标之一。
改革后单位缴费部分全部进入统筹账户,相当于未来个人账户一部分钱移到了统筹账户之中,从一个口袋挪到另一个口袋,对于医保基金大盘子而言,总金额并没有变。
如此这般操作,医保局的目的并不仅仅是把两个账户的钱挪一挪这么简单,而是为了实现更深层的改革目标。
我们仔细看看这个文件内容,除了刚才说的个人账户计入方法变更以外,还涉及到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加强监督管理、完善适合门诊就医特点的付费机制等内容。
其中最核心的改革内容就是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以及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这个制度不是突然定下来的。今年2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就已经提出要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制度。
门诊可使用统筹账户
而这次发布的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指导意见就是对改革思路的细化,方案明确将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从50%起步,并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也就是说,现在我们门诊看病用的是个人账户里的钱,统筹账户不能使用。改革后,我们门诊看病也可以用统筹账户里的钱,报销比例50%起步。
因此,虽然我们个人账户里的钱少了,但门诊可以用统筹账户,我们的利益并没有受损。对于看病比较多的人而言,可以享受到的利益比以前要多得多。
虽然在《医疗保险条例》第22条中明确了医保个人账户属于个人财产,照道理是可以自己支配的。
医保个人账户属于个人财产
但在《社会保险法》中并没有规定个人账户能否外借他人使用,各地医保局对门诊看病能否将医保卡给家人使用的规定也不一致。导致门诊看病这块存在很大争议,甚至发生过医保卡外借导致的拒保、拒赔事件。
改革后,国家层面明确了医保个人账户可由职工本人扩大到支付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费用,同时还将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这将改变目前个人账户使用规定各自为政的情况,也将会减少商业保险医保卡外借的理赔纠纷。
但是我们也需要注意,只是个人账户允许给直系亲属使用,旁系亲属或朋友是不能使用的。而且如果要用到统筹账户里的钱,仍然不能外借他人冒用自己身份使用医保卡。
总结一下,医保改革后,以后进到你个人账户里的钱的确要缩水一半左右,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另一方面,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扩大了,而且门诊也可以使用统筹账户,保障大大增加!
因此,我们不用一直盯着个人账户余额缩水这件事情不放。从整体改革方向来看,无疑对我们老百姓而言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