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为救婴儿连闯红灯,家属拒绝作证?等会,反转了!

这是「拆台」第569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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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台的拆舆情课今评媒付费专栏
大家好,我是拆台。
今天,咱们来讲个奇葩的新闻。
这则新闻的前半截,想必大家都已经看过了。
所以在这里,我就直接援引几家媒体的报道。
据@看看新闻KNEWS 消息:
广东东莞的网约车司机艾先生近日接到一张订单,乘客为一家三口带着一个婴儿,上车不久婴儿突发疾病失去知觉。艾先生连闯三个红灯将孩子送医,为此,他要被扣18分,并处以600元的罚款。交警表示需提供相关的医院证明,但婴儿家属却拒绝作证,称闯红灯跟他没关系。
另据@红星新闻 消息:
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指挥中心警官周园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此事事发12月8日,两日后艾先生赴常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申请撤销处罚。“我们在接到艾先生递交的申请后,调取了他沿途的监控,整个视频都很清晰:包括在医院门口、急诊室门口的监控;在医院的记录,他在滴滴网约车平台上的监控录像;我们的报警记录这五方面的证据,确定在整个过程中,艾先生是一个实施救助的过程,属于紧急避险。12月11日,我们向上级机关递交了撤销处罚的申请。12月14日,我们查询时,这个处罚已经撤销了。”
有网友质疑,“孩子会不会是拐卖的?否则为什么不敢去公安机关作证?”对此,周园警官告诉红星新闻,“确定不存在拐卖的情形。家属可能出于一些不方便透露的原因,没有联系艾先生。现在网络上对家属的质疑、谴责的声音太大了。但不管哪一方受到侵害,都是我们不想看到的。”
有一说一,即便当地警方在昨天回应的时候,明确表示不希望大众过多质疑、谴责患儿家属。
但我还是没忍住发了条微博吐槽:
“不是很懂,为什么家属拒绝作证?司机闯红灯,是为了救他的孩子啊。
没错,患儿家属是没恩将仇报,但拒绝作证,给大众带来的感受跟这也差不了多少。
说到底,大众看过以后,之所以会这么生气,根本原因就在于这件事情离奇到违背了大众朴素的正义感。
以及,救人是主流舆论,不作证是逆主流舆论,正逆舆论面对面拼刺刀,对立感自然就出来了。
幸好有监控,幸好警方取消了处罚,不然指不定闹出什么事儿……”
结果,就在我跟着义愤填膺完不到一天,澎湃新闻在今天下午整了篇“独家”报道,说是当事医院把联系方式给错了,艾先生联系的“患儿家属”,根本就不是他接送过的。

简言之,整件事情打一开始就是个纯粹的乌龙。

我刚刚又瞅了下,不但当事人之间有了联系,当事医院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发声澄清。
就连当地警方@平安东莞 也发了篇类似的声明——
12月14日晚,当事乘客桂先生报警,称自己是网络视频中的当事人,可他却并没有接到任何网约车司机寻求帮助的电话和信息,警方随即介入调查。
 
经过警方调查,12月8日当天,艾先生将乘客送到医院后,乘客立即将孩子送医治疗,未留下任何联系方式,艾先生因处理违章的需要,只能通过向医护人员描述送医时的情况以找到当时的乘客,医院正好有相吻合的病人,而因疫情防控需要,外人不能亲自前往病房,因此护士将病人家属的联系方式转交给了艾先生。
经过警方核实,医院当时给艾先生的联系方式并非当事乘客的,而是与当事乘客同时段入院、且情况基本相似的其他病人的联系方式,导致艾先生在请对方帮忙撤销违章的过程中出现误解。
  
12月15日下午,当事网约车司机艾先生与当事乘客桂先生在东莞常平派出所见面,在警方的见证下回述了事发经过。
因此,就算我先前跟互粉@一领淡鹅黄 的观点类似,觉得澎湃新闻的报道还有待商榷——“滴滴对乘客司机隐藏真实电话,但后台是可以查得到的。医院给错了,难道就是错的,不再查证一下吗?且被错误找上的那位患儿家属,完全可以说清‘不是我我不能作证’,这和‘是我但我不愿作证’完全是两个概念啊,怎么错成乌龙的?”
但在铁一般的事实下,我也只能认为,可能是我想的太多了。
说句实话,在这件事情上,我也是算跌了个大跤。
毕竟,我之前说过,越是曲折离奇,越是事出无常,就越不该抢先站队。
不过说真的,最起码在这件事情上,等真相是真的太难了。
为什么?
警方最为关心的,只有处罚是否得当,真正关心真相的,其实更多是媒体。
但是,当医院给出了错误的报道方向,而滴滴平台又没能及时纠偏,媒体越是报道,报道越是刺激,整件事情就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所以,该怎么说才好呢?
我以为,当前这种情况只能无解,因为,这已经不是让子弹多飞一会的事情了。
李德胜说过,“路线不对,知识越多越反动”。
依此情形来看,当新闻的某个链接点出现重大错误,整篇新闻的报道重点也会南辕北辙。
我只希望,往后媒体在报道类似新闻的时候,能够多刨根问底些。
当事人、医院、滴滴平台,能联系到的,最好都联系下。
只有这样,才能尽力弥补因单一信源问题而导致的舆论狂欢。
不过,虽然说是这么说的,但实际操作中会不会这么做,我还是要先打个大大的问号。
十二月十五日。
本文系「拆台」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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