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后,他让好友代驾,最后又把好友告上法庭……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逐渐成为了司机们的共识,不少人外出聚餐饮酒便会让没有喝酒的友人代驾,若在代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呢,是车主还是代驾人员?
聚餐后朋友代驾,发生单方交通事故
将代驾朋友告上法庭,谁来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同行三人均担责
原告陈某系肇事机动车上乘客,因交通事故发生损害,其选择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案由主张权利,符合法律规定。陈某将其车辆交由具有驾驶资格的张某驾驶,车辆符合上路条件,其并无过错。
张某选择开车载朋友返回的行为是由应邀赴约的3人组成的临时团体共同商议的结果,是其3人的内部分工,应共同承担该行为产生的风险后果,但张某驾驶车辆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未尽到谨慎、安全驾驶的义务,具有重大过错,应分担更多风险后果。
因此,法院酌定由张某按50%的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剩余50%的责任由陈某、王某各按1/2的比例承担。法院依法判决张某赔偿原告陈某损失。
来源:青岛市黄岛区法院 ,转自: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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