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美观点:文旅项目必须满足的三个需求
与当今的文旅人交流的越多,就越发现大家对于文旅的概念理解并非基于“文化旅游”角度出发的。客观来看,目前很多以文旅人自居的从业者大多是“地产型文旅人”,在他们的认知当中,文旅项目都是“不赚钱的”,想要赚钱,必须依靠配套土地的开发和销售来保持投入产出的合理性。
在我们讨论“文旅产业”的时候,所指的文旅项目应当大多是新兴文旅项目,对比已经成熟的诸如长城、泰山、九寨沟……等旅游目的地,新兴文旅项目想要赚钱确实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但是,从实际情况可以看出来的是——认为文旅项目很难赚钱或者不赚钱,并不是纯粹的“技术层面”分析所得出的结论,更多的是“地产型文旅人”惯性思维带来的“答案”。在这里,我们可以不客气地批评一下:当今的大多数文旅人,并没有从文旅的角度去学习、研究、实践……,而是把自己已经固化的思维模式应用到了一个完全未知的新兴领域——谁不知道靠土地、住宅销售更好计算投资回报?如果做文旅仅仅是为了买卖土地,那么文旅这个概念难道就真的只是地产商们拿土地的“新包装”吗?
文旅项目确实应当划入土地金融的大范畴当中,应当说文旅项目中必然要包含地产开发——商场上没有谁是傻子,任何文旅项目都不会把人气带旺之后等着别的地产商来“摘果子”——但是,文旅项目必然有着自己不同于传统地产业的新逻辑,在此,路美认为文旅项目的思考方向必须要满足以下三点需求:
第一,必须满足游客的出行需求
这是一个貌似主观但实际却很客观的需求。任何一个好的项目都应当具备的基础条件之一就是可持续发展性,而一个文旅项目可持续发展性的表现形式则必须是有源源不断地游客前来。通常来说,新兴文旅项目必须以本地游客为生存的基础条件,然后以圆环辐射+定向精准受众的方式吸引本地区以外的游客,那么,环顾一下我们周围的文旅项目,有多少是从这样的游客角度去分析、定位、规划、建设……的呢?
第二,必须满足本地的就业需求
如果我们把地产项目比喻成“低买高卖”的话,那么文旅项目在地产项目的基础之上则更加强调环境建设与配套服务,这样就让“解决就业”的概念与文旅项目的捆绑紧密度远远高于了地产项目。与地产项目相同的是,文旅项目离不开地方政府在土地资源方面的支持,如果文旅项目能够在解决就业方面的能力强于地产项目,那么也就必然可以得到更好的资源支持。一个地区的发展离不开人口的增加,就业机会的增多可以保证常住人口的增长与稳定性,而同时,就业机会的存在也从另一方面成为了旅游流动人口增加有力证明,而这些都应当是文旅项目所应当考虑并做到的基础。
第三,必须满足投资回报需求
必须要明确的一点是:文旅项目并不属于公益范畴,因此,所有文旅项目的投资都是要考虑回报问题的。对于那种动辄就号称投资大几十亿的文旅项目,他们的项目回报到底要如何构成才算合理呢?如果从年化回报的考虑,每年要赚到多少钱才可以到达投资额的30%,20%,15%……,如果达不到这样的数字,那么投资文旅项目的意义在哪里呢?投资方需要投资回报、需要投资回报周期、回报率,文旅项目的规划方和运营方就需要从这个方向去考虑,同理,地方政府的审核部门也应当从这一角度去判断文旅项目以及投资的合理性,从而看清楚单体文旅项目存在的合理性。
文旅项目所必须满足的这三个需求,其实并不是文旅人在平时工作当中想不到的方面,只不过,在很多时候,人们或多或少地过度关注了自己想要关注的东西,而忽略了事物发展的本源。想要把文旅项目做好,只是满足本文所提到的三个需求肯定还是不足够的,但是,如果不从这三个需求出发,那么即便“做出来的”,也不一定是“文旅项目”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