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冬·十月朝·下元节
过了二十四节气的霜降,不久便是立冬,时间点通常在公历每年11月7、8日左右。立,始也,表示冬季自此开始。冬,终也,告诉人们农作物收割后要收藏起来了,通常把立冬作为冬季的开始。在古代,立冬是大节,汉魏时期,天子要亲率群臣至郊外迎接冬气,对为国捐躯的烈士及其家庭进行表彰与抚恤,并请死者护佑活着的人。《吕氏春秋·盂冬》:“是月也,以立冬。先立冬三日,太史谒之天子,曰:‘某日立冬,盛德在水。’天子乃斋。立冬之日,天子亲率三公九卿大夫以迎冬于北郊。还,乃赏死事,恤孤寡。”高诱注:“先人有死王事以安边社稷者,赏其子孙,有孤寡者,矜恤之。”立冬民间有祭祖、饮宴、卜岁等习俗,并以时令佳品向祖灵祭祀,祈求上天赐给来年丰收,农人亦获得宴饮与休息的酬劳。民间有“西风响,蟹脚痒,蟹立冬,影无踪”“立冬北风冰雪多,立冬南风无雨雪”的谚语传世。诗人更是敏感:细雨生寒未有“霜,庭前木叶半青黄。小春此去无多日,何处梅花一绽香”(宋·仇远《立冬即事》)“,立冬犹十日,衣亦未装绵。半夜风翻屋,侵晨雪满船。非时良可怪,吾老最堪怜。通袖藏酸指,凭栏耸冻肩。枯肠忽萧索,残菊尚鲜妍。贫苦无衾者,应多疾病缠”(宋·方回《九月二十六日雪予未之见北人云大都是时亦无》)。
立冬后接着便是农历十月初一,又称十月朝,而相距半月的十月十五是下元节,风俗各有相似。十月朝,古人十分重视,汉范晔《后汉书·张曹郑列传》记载,张纯上书认为“祫祭以冬十月,冬者五谷成熟,物备礼成,故合聚饮食也”,据此可知,汉代民间十月朝尝新、庆丰收已是十分通行的风俗了。中国古代是以农立国的农耕文明社会,农历十月正是秋收结束的欢庆时节。其实早在《礼记·月令》中已有记载,周朝时候,腊日节是十月初,这个时候地方官和乡里正都要亲自慰问农人,让他们猎禽兽,安排饮食一起欢饮,同时还要祭祖、祭天地、互贺丰收,秦汉时候的十月朝应该是它的遗俗。
后世十月朝另一个最流行的风俗是送寒衣,故而又称寒衣节。《礼记·月令》有孟冬之月要“腊先祖”,即田猎动物祭享祖先,然《诗经·国风·豳风》有“七月流火,九月授衣”,就是说秋后需要准备冬衣了。不仅如此,历代朝廷在这个时候还要赐大臣时服,民间有给祖先送冬衣的传统,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说九月“下旬即卖冥衣靴鞋帽衣段,以十月朔日烧献故也”。宋范成大《吴郡志》也说:“十月朔再谒墓。”可见南北风俗皆然。所谓下元给祖先送寒衣,据《帝京景物略》描写,寒衣有一尺多长,并要在一张纸上(道教称为疏)写上死者的姓名、地址,加盖印后封好,像人间寄书信一样,夜晚呼着逝者的名字焚烧于门外,俗称送寒衣。清顾禄《清嘉录》说:“人无贫富,皆祭其先多烧冥衣之属,谓之烧衣节。”
农历十月初一,官府要举行城隍致祭仪式,祈求一境平安。苏州府城隍抬到虎丘郡厉坛,各乡土地都要到场。据明张德夫、皇甫淓修纂《长洲县志》卷十一“坛庙”记载,明朝规制为:每一里建一坛,本县城“乡共七百四十一所,俗称孤魂坛。每岁春清明日及孟秋望、孟冬朔,命各里行祭。坛高三尺,树以松楸,立碑其上,周围缭垣,门一。”根据《大清会典》规定,州称郡厉,县称邑厉,城隍清明、七月半、十月朝出巡至郡厉坛,又称三节会。
太湖边的乡民在农历十月初一有设案祭祀祖先习俗,俗称“搬十月朝碗”。而十月半则必斋三官,即天官(正月十五生日)、地官(七月十五生日)、水官(十月十五生日)。盖因吴中属江南水乡,农村以水稻为主,兼捕鱼捉虾、往来驾舟航船,皆与水有深厚的缘分,所以农家对“水官生日”特别重视,多于此日“斋三官”,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航船出行顺利。旧时俗谚云:“十月半,牵砻团子斋三官。”祭祀三官用团子为供品,这也是太湖水乡独特的习俗。
江南地区民间“斋三官”之俗起源甚早。南宋吴自牧《梦粱录》载:“十月十五日,水官解厄之日。官观士庶设斋建醮,或解厄,或荐亡。”后来,随着道教的逐渐衰落,三官生日也越来越淡化了。
但是“斋三官”的风俗在太湖地区农家却一直传承下来。旧时,东山“三官祠”香火极盛,届时前往烧香念佛的善男信女云集坐夜,通宵达旦奉诵《三官经》,吃素者则称为“三官素”,虔诚者往往从初一到十五吃素十五天,如果只在初一、初七、初十持斋者,则称之为“花三官”。关于三官祠,东山还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东山沈家岸,是东山沈氏定居东山之地,始祖沈坤原是晋武帝司马炎驸马,见晋惠帝失德,遂和公主一起隐居太湖东山。传说沈坤的儿子继鹏不幸落水,得到三位长者仙人的救助而生还,当沈坤要答谢的时候,三位长者却说:“此福地也,宜建三官祠。”言毕就不见了。沈坤知道得到了神灵的帮助,于是捐宅建祠,此祠基就是后来的东山城隍庙所在地。梁天监年间(506)沈坤后人重建三官祠并附建家庙(又名沈家祠堂)。
在中国传统文化里,下元节与上元节和中元节一起,构成了先民对祈福、赎罪、解困等人生感受完整的生命体验,节日的仪式不过是这种追求生命哲学的俗文化表达而已。